超4400万财政资金体外循环 鹿泉环卫采购连续三年脱管被警告
近日,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公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鹿财罚决〔2026〕3 号)披露,石家庄市鹿泉区城乡卫生管护中心(以下简称“鹿泉城乡卫生管护中心”)在2023年至2025年期间,连续三年在生活垃圾处理项目采购中违反政府采购管理规定,涉及预算金额累计4400余万元,大额财政资金长期脱离监管流程。鹿泉区财政局已对该单位作出警告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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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报备缺失,无合规流程直接签约
处罚文书载明,依据审计移交问题线索,相关机关已对涉案事项立案核查并查清事实。经查,2023 年至 2025 年,鹿泉城乡卫生管护中心在全区生活垃圾处理业务采购工作中,未按采购限额标准及批复部门预算编制政府采购实施计划,也未按规定报本级财政部门备案,便直接组织开展采购活动。三年间累计签订采购合同 11 份,涉及预算金额分别为 1227 万元、1632 万元、1600 万元;其中 2023 年、2024 年生活垃圾处理费用分别达 826.76 万元、951.49 万元。该单位上述行为已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九条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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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失真,大额资金脱离采购统计
此外,鹿泉城乡卫生管护中心公开决算数据与处罚文书记载的实际支出形成明显差异。依据鹿泉区人民政府官网公示信息,该单位 2023 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文本显示,其当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为 0 元,而处罚文书佐证当年同类实际支出达 826.76 万元,该笔大额支出未纳入正规政府采购统计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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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年,该单位决算公示政府采购支出总额为 217.09 万元,处罚文书中同年生活垃圾处理实际支出为 951.49 万元,合规采购金额数据占实际支出金额比例不足四分之一。
财政拨款收入大幅波动,项目预算编制欠合理
同期,该单位财政拨款规模出现大幅异动,其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由 2023 年的 1342.65 万元暴增至 2024 年的 4689.87 万元,新增额度 3347.22 万元,同比增幅达 24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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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次,该单位公开决算资料还同步暴露其资金使用管理存在偏离。在其2024 年度单位决算中,生活垃圾处理专项业务费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 70 分,项目全年预算数额与执行数额均为 10.5 万元,预算完成率仅 70%。该项目原定规划为维修 14 辆清运车并租赁 2 辆外出巡查车辆,其资金预算安排调整后,实际仅完成 3 辆巡查车辆租赁工作,清运车维修计划并未落地,项目年初预算编制合理性存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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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间法定代表人频繁更替
该单位不仅公开决算存在异常,法定代表人也频繁更替。从该单位 2022 年至 2025 年的年度报告来看,短短三年间,其法定代表人历经多次变更:2022年为王某伟,2023年变更为李某,2024年换为卢某青,2025年由张某成接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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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信息显示,鹿泉城乡卫生管护中心由石家庄市鹿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举办,开办资金1.78万元,经费来源为财政补助。综合上述情况,该单位连续三年采购管理流程失序,财政资金未按监管渠道规范流转,决算公示数据与实际情况偏离,项目整体执行成效偏弱,且管理层人事调整较为频繁。目前,监管部门仅对该单位作出警告处罚,文书中未显示对相关责任人员启动追责程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