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5万"买"烟草局编制?骗子带人进成都市烟草局会议室"面试"
一个诈骗团伙打着“国企带编岗位”的旗号,在两年多时间里骗取了36名求职者及其家属共计874.6万元。
为让受害人相信,诈骗人员伙同烟草局下属的物业公司员工,将受害人带进成都市烟草局办公大楼会议室“面试”,受害人信以为真,直到数月后迟迟得不到反馈,才发觉被骗。
5月9日,大河报《看见》记者从多名受害人处获悉,该案6名诈骗人员,其中3人获刑10年以上,另3人获一至三年不等缓刑。
受害人认为成都市烟草局及物业“怠于管理”存在失职行为,要求追究其管理责任并赔偿损失,一审法院驳回了诉讼请求。受害人不服判决,提起上诉,目前二审尚未开庭。
在受害人看来,该骗局最具迷惑性的是,他们被安排进了成都市烟草局办公大楼里进行面试。李莹和邱昆均称,如果面试未发生在烟草局内,他们不会支付尾款,损失不会如此之大。
判决书显示,该案的从犯刘某从事人力中介工作,她的女儿韩某是成都科美物业公司员工,天眼查显示,该物业公司由中国烟草总公司四川省公司控股,负责成都市烟草局所在娇子大厦的前台、会议服务工作。韩某利用职务之便,多次违规为其母亲打开成都市烟草局14楼、17楼、19楼的会议室大门。刘某等人冒充成都市烟草局工作人员,在会议室里对受害人进行“面试”。
据邱昆儿子的证言,在烟草局时,系一名40岁左右中年女性带他上了14楼一个办公室。“里面堆了很多的桌子、板凳,还有一张破旧的沙发。一个光头男子进来,边让我自我介绍边看简历,问我想进烟草稽查还是文职。”随后,光头男子让他回家等消息。
面试结束后,张某某给邱昆打电话,让支付尾款。
李莹的儿子则经历了两次“面试”:一次在南充市烟草局门口,由自称“张主任”的张某在路边简单问答;另一次在成都市烟草局所在娇子大厦,一名妇女刷员工卡将他带进了办公楼的会议室。面试后,他的母亲李莹支付了13万元尾款。
受害人表示,在面试结束后数月,因迟迟得不到入职消息,且要求退款时也遭到推诿,才意识到被骗并报警。

2025年10月,南充市顺庆区人民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
法院查明,张某某骗取36名被害人钱财874.6万元,案发前退款105.20万元,诈骗犯罪数额769.40万元。
法院认为,张某某、张某、袁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伙同他人骗取36名被害人钱财;被告人张某某、张某、袁某、刘某、任某的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
判处张某某有期徒刑13年6个月,并处罚金30万元;张某有期徒刑11年,并处罚金15万元;袁某有期徒刑10年6个月,并处罚金13万元;刘某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3万元;任某有期徒刑1年6个月,缓刑2年,并处罚金1万元;韩某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并处罚金5000元。
同时,判决责令张某某退赔36名被害人769.40万元,其中刘某已退赔33.2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