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不同主体进行手术和收款 飞杨医疗"切断"消费者投诉之路

发布时间:2026-05-16 文章来源:一美社

2026年5月,当国家卫健委划定的“生活美容机构严禁开展轻医美”红线仍在发酵之时,一家名为长沙美芙斯的医疗美容公司,却早已将“生美导流、医美收割”的套路运作到了极致。

大范围商标侵权

2024年12月11日,长沙市开福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一则举报,将一家名为“长沙美芙斯医疗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沙美芙斯”)的医疗美容机构推到了执法调查的聚光灯下。

举报内容显示,长沙美芙斯涉嫌仿冒、冒充韩国知名医美机构商标、医院、医生等,并辩称其股东于2023年7月赴韩获颁“官方合作伙伴证书”,但韩国方明确予以否认。

同日,执法人员进入其经营场所检查,不仅坐实了上述举报内容,还额外发现了其涉嫌不正当竞争、使用极限广告词等多项违法行为。

处罚记录显示,长沙美芙斯成立于2023年10月25日,于2024年4月16日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经营项目涵盖医疗美容、医疗及生活美容服务。该公司系长沙歌柔飞新时光医疗管理有限公司的母公司,持有后者99%的股权,两家公司合署办公,人员分工难以完全区分。

在对外经营中,长沙美芙斯以“歌柔飞新时光”的名义进行宣传。在其经营场所的前台、墙面宣传栏、大厦楼层索引、街道广告路牌、电梯宣传画乃至纸杯、咨询单、价目表上,均使用与注册商标高度近似的标识,刻意营造出与韩国知名整形机构的关联假象。

根据调查,韩国歌柔飞整形医院早在2019年便在中国注册了“Oros”商标(第44类),该商标于2024年6月转让给韩国金芙医疗咨询有限公司。韩国金芙公司随后又于同年7月注册了“敬明飞孩时光”商标,并获得授权代理相关知识产权业务。

长沙美芙斯方面虽辩称其股东于2023年7月赴韩获颁“官方合作伙伴证书”,但韩国金美医疗咨询有限公司对此明确予以否认,表示从未授权其使用任何商标或以医院及医生名义进行宣传。

由于该案的违法所得、违法经营额及广告费用均无法计算,依据《商标侵权案件违法经营额计算办法》第十五条,执法部门按无违法经营额处理,依据《商标法》责令长沙美芙斯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3万元。

“金蝉脱壳”

值得注意的是,因同样案由被处以行政处罚的并非长沙美芙斯一家。长沙菲密医疗管理有限公司(曾用名长沙美芙斯)、长沙市歌柔飞新时光医疗管理有限公司等均赫然在列——它们同属一个资本体系,却在此起彼伏的处罚中不断通过注销、更名来试图“金蝉脱壳”。

公开信息显示,长沙市歌柔飞新时光医疗管理有限公司于2025年2月5日以“决议解散”为由申请注销公司,但截至报道时仍处于存续状态。

该公司法人为朱华军,朱华军担任河南天韵医疗美容有限公司,担任河南天的医美会有公司公司股东,南天韵医疗美容有限公司、长沙市歌柔飞新时光医疗管理有限公司等公司高管。

此外,该公司关联方存在频繁注销旗下公司的情况。企查查数据显示,成立于2025年4月的广州元气飞杨医疗管理有限公司,其股东为长沙美芙斯医疗管理有限公司,仅成立一年后便在今年4月注销。

成立于2019年7月的长沙美芙斯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也于2022年7月注销,存续时间仅3年。

湖南之外,河南天韵医疗美容有限公司(曾用名“河南歌柔飞新时光医疗美容有限公司”)曾于2024年12月因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被郑州市郑东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处以罚款5万元。

该公司声称其为“韩国政府指定干细胞研究所”、“韩国唯一一家独立整体的抗衰中心”。而事实上,早在2021年,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广告监管司发布《关于加强干细胞广告监管的工作提示》。该《提示》明确表示,无论是否医疗机构,采用干细胞疗法从事抗衰、抗癌、美容等治疗均属于违法行为。

注销的原因除了正常退出市场以外,还可能有其他原因,如部分主体可能因未达合规要求、面临债务纠纷、资质到期未续,或主动进行业务重组而选择注销。

拼房“杀猪盘”

一美社梳理各大投诉平台及媒体报道发现,长沙美芙斯的关系网并非局限于长沙本地,而是串联起湖南、河南、广州、杭州、天津等多省市的医美机构,且股权、品牌归属、注册地址存在多重交叉关联。

从品牌归属来看,飞杨国际医疗集团官网显示,该集团的医疗美容品牌包括美芙斯医疗管理有限公司(湖南)、华妃医疗美容医院(湖南)和天韵医疗美容医院(河南)。飞杨国际虽无独立的医疗资质注册信息,但从消费者投诉和媒体报道来看,它以“飞杨国际医疗集团”名义进行会销推广,实际收款方同样是长沙美芙斯。

极目新闻报道显示,“飞扬国际”以“长沙美芙斯医疗管理有限公司”对公账户为消费者办理退款,印证了二者实质上的同一性。简而言之,飞杨国际更多扮演市场推广和客服品牌的角色,长沙歌柔飞新时光则是获准的医疗执业主体,而长沙美芙斯才是真正的资金归集中心。

这套系统中最核心的“杀招”,便是令人防不胜防的“拼房杀猪盘”套路。综合南国早报、极目新闻报道及各投诉平台信息,可还原出一个清晰的运作模式:长沙美芙斯以各地美容院、养生馆作为获客渠道,以“低价体验卡”“内部折扣卡”为诱饵,将消费者引流至与其合作的当地医美机构接受服务。

这套模式对于消费者而言最致命之处在于,服务机构与收款方不一致,且双方并非总分关系。一旦出现医疗纠纷或效果争议,消费者找做手术的机构维权时,对方称“只提供场地”;找到收款方,对方又称“手术不是我们做的”。

2025年10月,一位消费者在问政湖南平台投诉称“长沙美芙斯收取本人21万元,未给本人做任何医疗交付”。长沙市开福区卫生健康局回复称,经核实,该医美项目实际在广州某医美机构进行,“根据医疗纠纷属地管理原则,建议将相关情况反馈至该广州医美机构所在地的卫生健康行政部门”。长沙的收款方把问题推给了广州的实施方,而广州的实施方又可以把责任推回给长沙——两个城市之间,消费者的维权之路便被巧妙地堵死了。

来自不同渠道的消费者投诉勾勒出这一模式的普遍性。

投诉人甲于2024年10月通过美容院“拼房套路”被诱导支付30000元给长沙美芙斯。手术后,脸上出现疼痛不适,要求查阅病历却被对方告知“找不到,不知道在哪里”,付款后也未出具发票。

投诉人乙于2024年6月在广西小优医疗美容有限公司南宁医疗美容门诊部接受医美项目服务,支付了8万元——收款方却是长沙美芙斯。项目未做完,医院已停业,想去长沙美芙斯协商,却连一个联系方式都无法获取。

投诉人丙在长沙某健康管理中心做护理时遭遇“拼房”套路,从最初2880元的体验卡一路被诱导叠加至76000元的高额消费。付款后签下的并非正规合同,而是一纸“打板保密协议”——据称是为了保护价格隐私,实则是让对方无法提供任何消费凭证。术后,脸部不仅没有预期效果,反而出现大片青紫、局部疼痛,持续大半月才消退,最终效果极为微弱,左右不对称,浮肿不自然。

另一位来自江西南昌的投诉人则在2023年11月遭遇了同样的套路:在当地美容院被老板娘与“熟客”以“上海电视台表妹明星资源美容积分”“内部名额”等虚假说辞诱导支付2980元预付款,随后又称“不做则2980元不退还”,最终该消费者支付3万元。事后,南昌的医美机构拒不承认服务关系,长沙收款方则称服务并非其所提供。

在这些投诉中,一个清晰的模式反复出现:以低价体验卡为诱饵引入消费者;以拼房美托为推手营造抢购氛围;以高压面诊为手段推高消费金额;以POS套现或贷款为工具绕过支付障碍;以无公司名称的收据和不签合同为方式切断事后追责的消费凭证;以服务机构与收款方不统一为屏障互相推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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