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惩戒期中标高校项目 中铁九局涉嫌突破欠薪联合惩戒红线

发布时间:2026-05-20 文章来源:探针财经

2026年5月7日,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中标公告,中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铁九局”)以7927.76万元中标沈阳农业大学新建学生宿舍(31舍)施工项目。然而,在此之前,通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已将中铁九局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以下简称“失信联合惩戒名单”)。根据国家相关规定,被列入该名单的企业应在招投标环节受到限制。此次“惩戒期内中标”事件,引发了行业对失信联合惩戒机制执行效力的广泛质疑。

文章配图-1

图片来源:信用中国(吉林通化)官网

屡涉欠薪被列入失信名单

信用中国(吉林通化)官网公示信息显示,中铁九局已被通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次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均与拖欠劳动者报酬相关。

其中,2026 年 1 月 13 日,因拖欠杨某仁、孙某、朱某成、赵某刚等 48 人工资共计 91.722 万元被列入,文书号为通人社监列决字〔2026〕第 005 号;2026 年 2 月 25 日,中铁九局又因拖欠李某东等 11 人工资共计 24.95 万元、乔某等 65 人工资共计 82.435 万元,被该局以通人社监列决字〔2026〕第 010 号、第 012 号文书再次列入失信名单。

此外,2026 年 4 月 1 日,通化市人社局发布官方公示文件,再次明确中铁九局因承建新建沈阳至白河高速铁路通化地区普速铁路外迁工程期间,拖欠 65 名劳动者劳动报酬共计 82.435 万元,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列入依据为《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四十八条及《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暂行办法》第五条规定。根据相关法规,该名单公示日期为 2026 年 4 月 1 日,惩戒期限为三年,自列入决定作出之日起计算。

文章配图-1

图片来源: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网

惩戒期间仍斩获工程项目

中铁九局参与投标并中标的沈阳农业大学新建学生宿舍(31舍)项目,其招标公告发布于2026年4月8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6年4月29日,中标结果公告发布于2026年5月7日。该项目的投标、评标及中标公示流程,均发生在中铁九局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的公示期及法定惩戒期内,形成了“被纳入失信惩戒名单”与“成功中标高校项目”并存的矛盾局面。

法规明确限制失信企业参与招投标

根据《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暂行办法》第七条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应当自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决定作出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将名单信息推送至同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供相关部门实施联合惩戒。第十条进一步明确,对被列入名单的当事人,相关部门应在政府采购、招投标等方面依法依规予以限制。第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向作出列入决定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申请提前移出失信联合惩戒名单:已经改正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行为的;自改正之日起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满 6 个月的;作出不再拖欠农民工工资书面信用承诺的。这意味着,被列入名单后六个月内属于最低联合惩戒期。

另外,《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四十八条也明确,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企业,将被限制参与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投标。此次中铁九局中标的沈阳农业大学新建学生宿舍项目,其招标公告中明确标注为“公开招标” 项目,总投资 8820 万元,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范畴,依法应当对其投标资格予以限制。

文章配图-1

图片来源: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网

监管主体未对失信信息有效识别

经梳理,该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沈阳市城乡建设局,其在该项目整体招标、评标及中标公示过程中,均未对中铁九局的失信问题进行查询识别。而根据信用中国(吉林通化)官网公示页面显示,中铁九局三次欠薪失信记录均已明确标注“严重失信主体名单”,认定部门为通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涉及欠薪金额合计近 200 万元。

综合中铁九局最早被列入失信惩戒名单日期以及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投标截止日期和项目中标日期,这一时间线意味着在中铁九局被列入失信名单后,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人、评标委员会及监管部门均未对其投标资格进行有效识别,致使失信企业成功中标高校建设项目。

        【声明:登载此文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