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报违法寄烟、信息被泄露 烟草局工作人员提议坐下来见个面

发布时间:2026-05-21 文章来源:华商报

依据1993年发布且现行有效的《国家烟草专卖局 邮电部关于恢复烟草及其制品邮寄业务的通知》明确规定,邮寄卷烟每件上限为二条共计 400 支,每人每次仅可邮寄一件,严禁超量多件邮寄,该规定旨在严厉打击邮寄渠道倒卖烟草制品的违法行为。身为便利店经营者的刘先生熟知此项法规,却在一次热心举报违法寄烟行为后,遭遇个人举报信息泄露,还遭到涉案相关人员质问,自身人身安全陷入担忧。

2025 年 11 月 6 日,刘先生在日常浏览微信群聊时,发现一名群成员不慎误发快递面单照片与香烟销售明细截图。明细清单清晰标注多款知名香烟品类,合计香烟共计 48 条,交易总金额 7768 元,具体品类及数量为纯境 15 条、商鼎 11 条、云龙 19 条、黑中支兰州 3 条,远超法定邮寄香烟数量标准,初步判定对方涉嫌无烟草专卖许可证,通过快递大批量非法售卖香烟。

刘先生当即核对快递物流信息,确认涉事快递由圆通承运,即将抵达转运中心。秉持维护烟草市场秩序的想法,11 月 9 日,刘先生通过 12313 烟草市场监管热线正式提交违法线索,随后河北省邢台市沙河市烟草专卖局工作人员主动对接其核实详情。

办案工作人员很快依据线索拦截查获涉事快递包裹,11月12日办案人员还告知刘先生会核算并发放举报费,次日工作人员向刘先生出示查获包裹现场照片,现场清点查获28条钻石牌香烟。

办案过程中刘先生发现诸多疑点,涉事快递原本从河北邯郸发往浙江宁波,发件人中途撤回包裹,快递包裹贴有两层面单,外层标注 “更址”,撕开后内层为原始快递面单,包裹内名贵香烟也被替换为低价香烟,存在明显规避执法检查的嫌疑。后续当地烟草部门称未能查实货物实际货主,将查获香烟依法没收进行拍卖处理。

本以为违法售卖香烟行为得到查处,此事就此落幕,令刘先生始料未及的是,自己作为举报人的详细信息竟遭到泄露。11 月 12 日,此次涉烟交易的收货人主动添加联系刘先生,直接发送带有刘先生个人信息、举报内容的政务后台工单截图,言语态度强硬凶狠,当众质问其举报缘由,直白表露不满情绪。

刘先生确认对方就是销售明细上登记的收货人员,同为线下零售从业者,知晓自身举报信息外泄后,内心充满惶恐,担心遭到对方打击报复,无奈删除对方联系方式,起初也未向烟草部门提及信息泄露一事。

此前刘先生早已特意叮嘱办案人员严格保护举报人隐私,相关部门也曾公开公示举报线索保密制度,承诺严守举报人信息,此次信息外泄彻底打破举报人信任。

时隔数月,心有不甘的刘先生正式就个人举报信息泄露问题发起投诉。5 月 16 日沙河市烟草专卖局稽查队工作人员致电,试图私下协调解决此事,被刘先生当场拒绝,通话期间刘先生录制视频留存证据。涉事工作人员否认本单位泄露信息,声称已将举报线索流转至邮政管理部门,再由邮政管理部门对接快递公司完成货物查处,信息疑似从快递环节流出,暂未查清具体泄露人员与泄露渠道。

事件引发舆论关注后,媒体记者多方走访核实情况,5 月 19 日记者先后联系沙河市、邢台市两级烟草主管部门采访求证,当地基层科室工作人员说法前后矛盾,办公电话长期无人接听,相关负责人均以事件正在调查、无权回应、不便接受采访为由推脱采访,迟迟未对外发布官方调查进展与处理结果。5 月 20 日记者再次致电沙河市烟草局办公室,依旧无人接听。

不仅如此,刘先生还接到属地烟草系统工作人员私人来电,劝说其不要借助媒体曝光此事,试图平息舆论风波。截至目前,举报人信息泄露的具体源头依旧没有定论,涉事各方未给出合理说法与妥善处置方案,热心市民主动举报违法行为反遭信息泄露、人身受扰的现状,也让众多有意参与社会监督、举报违法乱象的群众心生顾虑。

不少群众表示,设立举报渠道、出台举报奖励政策,本意是鼓励全民参与监督,助力执法部门精准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而举报人实名举报后信息保密是最基础的底线保障。如今举报人实名举报后信息外泄,不仅让热心市民寒心,更严重削弱群众参与社会共治的积极性,也违背了烟草市场监管、政务举报监督工作的初衷。

大众期盼相关上级主管部门能够彻查此次举报人信息泄露事件,厘清信息流转全流程,精准锁定泄露责任人,依规依纪严肃追责,同时严格落实举报人信息保密条例,完善线索流转、信息管控全流程监管机制,守住举报人隐私安全底线,打消群众举报后顾之忧,让正义举报不再被后顾之忧裹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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