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饶阳县校园消防项目引质疑:联合惩戒机制为何形同虚设

发布时间:2026-05-27 文章来源:东方财经

校园消防设施整改事关师生人身安全,属于民生安全类重点政府采购项目,本应在招标环节严守资质、信用双重关口,筛选合规可靠的合作主体。然而饶阳县留楚镇中心学校消防整改工程项目,却出现失信被执行人企业成功中标的情况,暴露出当地政府采购信用审查环节存在明显漏洞,也让政府采购诚信体系建设再次引发公众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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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项目由饶阳县教育局发起采购、河北世恒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负责代理,于2026年5月15日发布相关公告,项目中标金额917080元,最终确定中大建工(北京)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为中标单位。经在信用中国平台核查公示信息,这家中标企业早在2026年1月9日就已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从时间线来看,企业失信状态发生在项目招标之前,相关失信记录属于公开可查询的公示信息,不存在信息闭塞、查询困难等客观阻碍。

政府采购始终将诚信守法作为核心准入准则,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明确要求参与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恪守诚信原则。同时,针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是全国统一执行的监管要求,各类政府采购项目必须将失信主体排除在外,这既是维护市场公平的基本规则,也是防范项目风险的硬性底线。

校园工程不同于普通商业项目,消防整改直接关联全体师生的生命安全,对施工企业的履约能力、综合信誉有着更高标准。失信被执行人企业往往存在债务纠纷、履约失信等问题,一旦承接工程,极易出现工期拖延、施工质量缩水、后期维保缺位等隐患,给校园安全埋下长期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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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事件中,采购单位与招标代理机构作为政府采购流程中的两大关键主体,均负有核验投标企业信用信息的法定职责。信用中国是官方指定的信用查询平台,企业失信记录公开透明,只需常规核查便可发现问题。中标企业失信在先却顺利通过招标全流程,足以说明本次招标的信用审查环节流于形式,相关履职人员未严格落实信用核查要求,联合惩戒制度在基层执行层面出现“断档”。

这种监管缺位,不仅违背政府采购公平、公正、诚信的基本原则,也扰乱了本地工程采购市场秩序。严格受限的失信企业正常参与竞标并成功中标,对其他守法经营、信誉良好的投标企业而言,是赤裸裸的不公平竞争。

政府采购是公共资源配置的重要环节,每一笔财政资金的使用都关乎公共利益,校园类民生项目更容不得半点松懈。针对此次暴露的问题,相关监管部门应当第一时间介入核查,厘清招标流程中各主体的履职责任,依规对失职行为进行处理。同时要以此为契机,全面开展辖区内政府采购项目信用审查专项排查,查漏补缺堵住监管漏洞。

基层政府采购不能止步于走完流程,必须把信用审查、资质核验落到实处。唯有持续压实采购单位、代理机构的主体责任,强化全流程监督,让失信企业彻底失去参与公共项目的资格,才能守护好公共资金安全,守住民生工程的质量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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