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款酵素检出禁用泻药仅罚一款 姿美堂毒食品被指降格处理

发布时间:2026-05-29 文章来源:诚搜网

全网都在关注漳州杨梅泡药案。但真正离谱的,可能是另一件。

从2022年开始,知名打假人王海团队持续对福建姿美堂公司产品进行抽检取证,结果令人震惊:三十余款酵素、固体饮料等食品,全部检出非法添加的新型合成泻药——双丙酚汀、4-氯双醋酚丁等。

这些成分,是国家明令禁止在食品中添加的药物。长期食用,会严重损伤肠道、危害健康。按照《食品安全法》,这已经涉嫌刑事犯罪。

然而,手握全套证据、多次实名举报之后,监管的处理结果却是:大批不予立案,仅有一款有毒有害食品被查处。更令人质疑的是,查处过程中存在“刻意降格定性”的嫌疑——明明是添加禁用有毒药物、制售有毒有害食品,却被认定为“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硬生生把刑事案件压成了普通行政案件。

最终结果:十几万罚款、吊销证件。典型的“以罚代刑”。

禁用泻药是什么?总局早已明确:有毒有害

双丙酚汀、4-氯双醋酚丁是什么?它们是在“酚汀”基础上新合成的一种泻药成分。

文章配图-1

2023年10月,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专门印发通知,明确认定:在食品中检出酚汀(酚丁)、酚酞及其酯类衍生物或类似物(如4-氯双醋酚丁),均属于非法添加。专家认定意见指出,这类物质有对人体产生毒副作用的风险,影响人体健康,甚至可危害生命。

总局明确要求:市场监管部门应当从速从严查处此类案件,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企业已注销跑路,至今无人被追刑责

更离谱的是,涉事企业早在2023年6月就恶意注销,试图逃避责任。根据相关报道,企业恶意注销逃避行政处罚的情况并非个例,一些企业钻“放管服”改革的空子,在受到行政处罚后迅速注销,导致罚款无法执行。

问题在于:即便企业注销了,责任人就不能被追责吗?法律界人士指出,企业注销后,股东仍可能需要对未了结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然而,到现在为止,没有任何人被追究刑事责任。

食品安全是底线,不是可以讨价还价的生意。三十余款产品全部检出禁用药物,这不是“个别批次问题”,而是系统性违法。

总局发文明确:这是有毒有害食品,涉嫌犯罪要移送公安。但现实中,十几万罚款、吊销执照就“结案”了。企业注销跑路,责任人逍遥法外。

这不是个案,它暴露的是一个更严重的问题:当企业用“注销”当护身符,当“以罚代刑”成为潜规则,消费者的安全谁来保障?

食品安全,绝不能纵容降格处罚、纵容违法脱罪。希望有关部门能重新审视此案,依法追究到底。

        【声明:登载此文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