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玉林:1.4亿项目"打包"招标 本地小企业连门槛都摸不到
五个独立立项、分属不同辖区、资金各自核算的项目,被硬生生“打包”成一个1.4亿元的标段。本地中小施工企业连投标的资格都没有,只能眼睁睁看着“大块头”被大企业分食。

这不是什么“创新”招标模式,而是广西玉林市教体局与玉林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被指违规操作的真实写照。
“打包”招标,把本地民企堵在门外
2026年1月,一份招标公告在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将玉林市第十一中学食堂、第十五中学教学综合楼、师范学院附属中学宿舍楼、育才中学教学大楼、福绵高级中学迁建等五个独立项目合并为一个标段,预算金额高达1.4亿元。
专业人士指出,这五个项目分别立项、分属不同辖区、资金来源各自独立,既不属于同一规划许可,也非同一施工区域,根本不符合合并招标的法定条件。《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四条明确规定,招标人不得利用划分标段限制或排斥潜在投标人。将五个独立项目打包,等于把门槛从百万级直接拉到亿元级——本地中小民企连资质门槛都摸不到。
更令人质疑的是,评标规则中设置了“2023年以来1亿元以上业绩加10分”的条款。对于常年深耕本地、承建百万级项目的中小企业来说,这个分数从一开始就是“零”。
强制分包40%,替代不了“定向预留”
招标文件还强制要求中标企业将40%的预算金额进行分包,以此替代“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法定扶持义务。
根据财库〔2020〕46号文,400万元以上的工程项目,招标人应当预留30%以上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且需通过“预留标段、联合体投标、合法分包”等合规方式落实。将40%的强制分包作为“替代方案”,本质上是在转嫁责任——中标的大企业可以随意选择分包对象,本地小企业依然没有保障。
舆论压力下“整改”,核心门槛纹丝不动
面对质疑,招标代理机构在2月13日发布了一则“延期公告”,但对公众热议的合并招标、强制分包、业绩加分等核心问题,只字未改。有媒体指出,这更像是在等舆论风口过去。
5月13日,玉林师范学院附属中学3号学生宿舍楼项目单独发布招标公告,控制价1438万元。本以为这是“让步”,但细看招标文件发现:技术负责人高级职称得10分(中级仅5分),企业有1000万以上业绩得10分。对于一个不到1500万的项目,要求技术负责人具备高级职称、企业有千万级业绩,被业内人士指为“高配低用”——门槛与项目实际需要严重不符。
农民工:项目被“打包”,我们就“没饭吃”
本地民企长期深耕玉林,吸纳大量本地农民工就业。一家中小建筑企业负责人算了一笔账:一个千万级项目,能带动几十到上百名农民工就业几个月。现在五个项目打包成一个,本地企业连投标资格都没有,农民工自然无活可干。
“我们都是老实人,只想凭手艺吃饭。现在连投标的门都进不去,家里老人孩子等着用钱,心里急得不行。”一位农民工代表在求助信中写道。
监管部门互相推诿,网上报道却“消失”了
求助信中提到,农民工和企业代表多次向玉林市教体局、住建局等部门投诉,至今未收到正式书面答复。招标代理机构推给监管部门,监管部门不作回应。
更蹊跷的是,涉及此事的多篇网络报道,莫名其妙被删除。有企业代表质疑:“这些单位在处理投诉上‘踢皮球’,在删帖上倒是很积极。”
五个独立项目打包招标,表面上是“提高效率”,实际上是抬高门槛。强制分包40%,看似“照顾”中小企业,实则是把扶持义务转嫁给中标企业。业绩加分条款,更是把本地小企业直接挡在门外。
这不是“规范操作”,这是人为制造不公平竞争。而最终为这种不公平买单的,是那些等着工程吃饭的农民工。
《招标投标法》的立法本意,是保护公平竞争,而不是为大企业“定制”标书。扶持中小企业的政策精神,是为他们创造机会,而不是用“分包施舍”替代“平等准入”。
我们期待玉林市相关监管部门给出一个明确说法:五个项目打包招标的合法性依据是什么?强制分包40%是否真的符合中小企业扶持政策?那些1亿元业绩的门槛,到底在保护谁的利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