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款网红驱蚊产品宣称植物萃取但添加驱蚊酯 “葵花”中招?

发布时间:2026-06-02 文章来源:南方都市报

网红驱蚊产品竟含农药成分?近日,央视《财经调查》曝光多款驱蚊喷雾产品,宣称纯植物提取、无化学成分,但产品备案信息则比较混乱。有的产品为农药登记证号,有的是妆字号备案,有的只执行企业标准。

部分生产企业承认,他们的产品实际驱蚊效果,并不是来自包装公示的植物成分,而是来源于未标注的一种隐秘添加原料——丁基乙酰氨基丙酸乙酯,也就是驱蚊酯。专家表示,含有驱蚊酯成分的驱蚊产品,适用人群有着明确界限,若特殊人群,在不了解实际添加量、相关禁忌的情况下使用,会存在相应的健康安全风险。

产品外包装宣称植物萃取成分

企业负责人承认驱蚊效果来自驱蚊酯

进入夏季,各大电商直播平台上,驱蚊喷雾产品热度持续走高。主播反复介绍,产品为纯植物提取、无化学成分,主打温和安全的使用特性。 央视《财经调查》记者翻看产品外包装及说明书,这些驱蚊剂的成分表多数都标注着金银花、艾草、香茅草等植物提取物。产品备案信息则显示,有农药登记证号,有的是妆字号备案,有的只执行企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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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百爱神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旗下一款植物叮叮喷雾在产品外包装只标注艾叶、香茅等植物萃取成分。但这家企业并未取得相关农药生产与登记资质,本不具备正规驱蚊产品的生产售卖资格。面对管理规定,企业负责人的处理办法就是在产品外包装和产品名称上规避“驱蚊”字样。

该企业负责人特别告诉记者,他们的产品实际驱蚊效果,并不是来自包装公示的植物成分,而是来源于未标注的一种隐秘添加原料——丁基乙酰氨基丙酸乙酯,也就是驱蚊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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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眼查企业信息显示,广州市百爱神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曾用名:广州市百爱神化妆品有限公司) ,成立于2009年,位于广东省广州市,是一家以从事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为主的企业。行政处罚信息显示,广州市百爱神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曾因日用化学制品质量违法行为、化妆品生产企业违法行为等被白云区市场监管局多次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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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向婴幼儿群体的艾草防护喷雾

有小金盾标识但同样添加驱蚊酯

优之纯(广州)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生产的一款面向婴幼儿群体的艾草防护喷雾,重点宣扬产品无农药成分、只靠气味驱蚊,营造安全无害的产品形象,还有儿童化妆品专属小金盾标识。但央视财经调查记者发现,这款产品实际上也添加了驱蚊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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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官网信息显示,优之纯(广州)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于2014年成立,是一家专注于研发、生产、销售、服务于一体的化妆品企业,成立之初即专注致力于孕婴童化妆品领域。优之纯提供专业化妆品ODM/OEM一站式服务,市场分析,品牌定位,产品架构设计,产品开发,检测备案品质管理,生产出货等全过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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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之纯旗下还有着面向儿童市场的品牌优优熊YOUYOUBEAR,以可爱的优优熊IP卡通形象为核心。该品牌专注于儿童化妆品、优优熊护肤课堂动画、优优熊形象系列周边和儿童读物等产品和服务。

优优熊的目标是为儿童提供安全、可靠且具有趣味性的产品和内容,呵护儿童健康成长。企业OEMODM 产品目录中,包含多款婴童花露水防蚊喷雾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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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眼查企业信息显示,优之纯2016年-2020年检查抽查均未发现问题,2022年检查发现问题但已被责令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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爆款驱蚊喷剂单瓶出厂价仅1.5元

工作人员坦言产品主要成分就是水

葵花供应链(广州)有限公司是华南地区颇具规模的日化货源供货商。央视财经调查记者走访发现,店内多款热销防护喷雾,产地大多集中在南阳,相比广州本地货源,这里给出的拿货价格也更低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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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兴宛堂艾草制品有限公司工作人员算了一笔账:一款夏季主打热销的爆款驱蚊喷剂单瓶出厂价仅1.5元。剔除各项固定开支后,真正用于调配原料的成本仅剩一两毛钱。 工作人员坦言,因为要压缩成本,企业生产的这两款喷剂,仅添加极少量的植物纯露,其产品的主要成分就是水。

为了能让消费者产生有效的错觉,企业选择在香型上贴近花露水,靠浓郁香气和清凉感营造使用感受,以此来掩盖问题。兴宛堂的工作人员向记者坦言,企业目前并未为此取得化妆品生产资质,其所生产的日用喷雾产品也没有妆字备案,仅自行制定企业标准后便开始投产、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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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家前之锋大健康南阳分公司也将这类需按照化妆品标准管理的产品,混淆为普通日用品进行生产销售。除了水剂产品,这些企业大多还生产宣称具有驱蚊作用的精油贴。而对于这类产品的实际效果,各家企业的工作人员都知道没有什么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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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牌方默许驱蚊产品打上葵花商标

企业曾被黑龙江葵花药业起诉后又撤诉

按照自称是葵花品牌的授权代理商厂家给的授权信息显示,葵花商标注册于2004年,注册人为:四会金葵花药业有限公司,现如今变更后的注册人为:广东半分子健康产业有限公司。

但该公司业务负责人坦言,广东半分子健康产业有限公司按照产品成本价的20%收取授权费,虽然知道这类喷剂不是正规合格的驱蚊产品,但也睁一只眼闭一只眼,默许这种擦边产品打上葵花的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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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眼查企业信息显示,广东半分子健康产业有限公司 (曾用名:广东葵花大健康产业运营有限公司) ,企业注册资本1000万人民币,成立于2020年,位于广东省广州市,是一家以从事商务服务业为主的企业。

立案信息显示,2024年-2025年该企业曾被黑龙江葵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起诉,立案案由涉及侵害商标权纠纷、不正当竞争纠纷。2025年6月,不正当竞争纠纷一审,原告黑龙江葵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撤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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葵花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官网信息显示,以品牌OTC产品为核心,覆盖研发、生产和销售全产业链的知名医药企业。集团前身是原黑龙江省国有五常制药厂,1998年改制为民营企业——黑龙江葵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随后不断发展壮大,于2005年组建葵花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集团现下辖12家药品制造企业、6家销售公司、4家药物研究院、2家药材种植基地、1家药品包材公司等30余家子公司,总部位于哈尔滨市。2014年底在深圳上市,股票代码:002737。企业产品包括成人药、儿童药以及益生菌等大健康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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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普

驱蚊酯既属于农药

也被作为日化原料合规使用

相关行业标准明确将丁基乙酰氨基丙酸乙酯划定为微毒级别。而这款原料既属于农药驱蚊原料,也被收录进已使用化妆品原料目录,可作为日化原料合规使用。正是依托这一属性差异,不少无农药生产资质的厂家找到了监管缝隙。

产品实际添加驱蚊酯实现驱蚊效果,对外宣传主打驱蚊实用功效,备案申报却走化妆品、日用品渠道,完美绕开农药产品严苛的审批流程与质量管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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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药标签和说明书管理办法》明确,农药毒性分为五个等级,微毒级别也必须规范标注专属警示标识。毒性警示、成分浓度标注,能够提醒使用者规范储存、科学使用,规避皮肤刺激、过敏等安全隐患,尤其适配婴幼儿、孕妇等敏感人群。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病媒生物首席专家刘起勇告诉央视财经调查记者,含有驱蚊酯成分的驱蚊产品,适用人群有着明确界限,若特殊人群,在不了解实际添加量、相关禁忌的情况下使用,会存在相应的健康安全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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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用农药标签标注

“适用儿童、孕妇等特殊人群”

属于虚假、误导使用者

据农业农村部2021年9月发布的《关于防蚊驱蚊类产品认定的意见》,如果产品的标签、说明书标明该产品具有防蚊驱蚊功能,无论其有效成分是化学成分还是植物源性成分,该产品都属于农药范畴,依法应当按农药进行管理。

按照《农药标签和说明书管理办法》的规定,农药标签应当标注农药登记证号、产品标准号以及农药生产许可证号等。根据《农药标签和说明书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二)款规定,卫生用农药标签如果标注“适用于儿童、孕妇、过敏者等特殊人群”属于虚假、误导使用者的内容。

《农药科学与管理》2024年第2期发表的《新型防蚊驱蚊产品的现状分析及管理建议》一文也提及,某些产品宣称无毒无害,温和安全,适合儿童和孕妇,甚至直接标注为“婴儿防蚊”“孕妇专用”,大多是博人眼球的营销噱头。

因卫生用农药登记资料涉及产品化学、毒理学、药效和环境影响等试验,试验对象并未评价对婴幼儿和孕妇的影响,母婴领域尚无测试指标和产品分级。不要盲目相信“婴幼儿适用”“孕妇专用”等诱导消费的广告宣传,建议婴幼儿和孕妇尽量不使用驱蚊环、驱蚊贴等产品。

根据《中国消费者报》,2025年8月,为切实履行市场监管职责,规范广告市场秩序,营造公平、透明的广告行业营商环境,北京市市场监管局就农药广告(尤其是农药类驱蚊产品广告)的发布作出6点合规提示。

一是未经审查不得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农药广告发布前应当由有关部门对广告内容进行审查,未经审查不得发布广告。

二是必须明示农药广告批准文号。《农药广告审查发布标准》第十一条规定,农药广告的批准文号应当列为广告内容同时发布。

三是禁止断言功效安全。《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一条第(一)项规定,农药广告不得含有表示功效、安全性的断言或者保证内容。四是不得利用科研单位等推荐证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一条第(二)项规定,农药广告不得利用科研单位、学术机构、技术推广机构、行业协会或者专业人士、用户的名义或者形象作推荐、证明。五是禁止说明有效率。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一条第(三)项规定,农药广告不得含有说明有效率的内容。六是不得作出无效退款承诺。《农药广告审查发布标准》第十条规定,农药广告中不得含有“无效退款”“保险公司保险”等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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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日用杂品工业协会卫生杀虫用品分会相关负责人建议,选购驱蚊产品时要仔细,产品包装要完整,标签或使用说明书应书写规范、印刷清晰、内容完整易懂。产品标签上要标明“三证”。有“三证”,表明产品是经过国家主管部门按照法规进行过安全性和有效性评价并给予登记的合法产品。不购买无“三证”或“三证”不全的产品,有疑问时可登录中国农药信息网查询产品。

中国日用杂品工业协会卫生杀虫用品分会相关负责人指出,“纯天然”“纯植物”并不一定更安全,只能说是从天然物质中提取,是否更安全、无风险,需要经过相关毒理试验。合规的驱蚊产品在包装上需要标注产品毒性等级,消费者购买时需仔细甄别,优先微毒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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