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济南建工总承包集团失信成老赖 欠款137万元未申报财产

发布时间:2026-06-04 文章来源:经济导报

近日,济南建工总承包集团有限公司因违反财产报告制度,被济南市平阴县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公司及法定代表人张晓萌同时被限制高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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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限消令显示,“本院于2026年02月28日立案执行申请人赵**申请执行你单位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一案,因你单位未按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本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第一条、第三条的规定,对你单位采取限制消费措施,限制你单位及你单位法定代表人张晓萌不得实施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显示,2月28日,济南建工总承包集团有限公司被济南市平阴县人民法院列为被执行人,执行标的137.07万元,执行依据文书号为(2025)鲁0124民初1780号,案号为(2026)鲁0124执48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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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济南建工总承包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1992年,注册资本1亿元,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建筑装饰工程专业承包、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壹级;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承包及预拌混凝土专业承包等资质。

股权结构显示,国兆市政工程有限公司为公司大股东,持股34%;济南建工总承包集团有限公司工会委员会持股23%;张晓萌持股15%;其余14个自然人股东持股均在10%以下。股权穿透显示,公司实控人为王传福,其持有国兆市政工程有限公司100%股权,并担任该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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