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祖肉粽吃出白虫:消费者要求按照来赔偿 店长会跟公司反馈

发布时间:2026-06-04 文章来源:山西经济日报

“我第一反应是非常恶心和震惊,立马让孩子催吐。”湖南长沙的刘女士怎么也没想到,一个为“糕粽”寓意而买的粽子,竟成了母女俩连日来的噩梦。

刘女士告诉湖南都市1时间记者,为图“糕粽”寓意,她于5月30日在元祖蛋糕长沙月亮岛店买了一盒台湾风味肉粽礼盒,次日加热两个给女儿当早餐。“女儿不吃花生米,就把粽子里的花生挑了出来。我收拾时发现,挑出的花生上竟然粘着一条长约一厘米的白色虫子。”刘女士说,当时她感到极度恶心和震惊,立刻让孩子催吐,并给孩子服用了导泻药物。

据悉,这盒肉粽包装上标注的生产日期为2026年4月27日,保质期至6月25日,仍在保质期内。刘女士称,粽子买回后她第一时间进行了冷冻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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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发后,刘女士带着问题粽子找到门店。元祖蛋糕月亮岛店店长回应称:“我个人看了也给不出解释。当时提出把异物带回公司做专业检测,但刘女士拒绝了。门店给出的处理方案是换一盒或换其他品种,同样被刘女士拒绝。”刘女士则表示,这件事已给母女俩带来心理阴影,因此拒绝了换货的方案。

令刘女士更为不满的,是事情发生后连续三天,没有任何人主动关心过孩子的身体状况。对此,店长解释:“后续如有任何问题,她都可以随时微信联系我。可能这两天我自己家里也有事,就有点耽误了。”面对记者“是否一直在等顾客主动联系”的询问,店长承认在主动关怀上有所疏忽,同时表示愿意配合刘女士的就医需求。

当天,双方当着记者的面就解决方案再次协商。刘女士明确主张:“按照《食品安全法》的要求来赔偿。”店长表示:“我会跟公司反馈。”

根据《食品安全法》第148条规定,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10倍或者损失3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1000元的,按1000元进行赔偿。

目前,事件仍在进一步处理中。

来源:都市现场、湖南都市1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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