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树湾煤矿被罚142万:环评手续缺失仍生产 监管失守为哪般
2026年3月18日,陕西省榆林市生态环境局开出一张142.32925万元的环保罚单(陕K环罚〔2026〕26号),对榆神煤炭榆树湾煤矿有限公司依法作出行政处罚。据悉,该事件因涉及“未批先建、先投产后补环评”等问题,引发大众关注和媒体报道。

图为陕西榆林市榆树湾煤矿全貌
经榆林市生态环境局调查,榆树湾煤矿于2023年9月将年产能由1200万吨扩至1800万吨,主体工程已全面建成并投入生产,配套污染防治设施同步建设完成,但环境影响评价手续在被处罚时仍未取得审批办理。
公开资料显示:榆树湾煤矿产能经历多次调整:2015年核定为1000万吨/年,2022年提升至1200万吨/年,2023年再次获批增至1800万吨/年。十年间产能提升约80%。
榆林市生态环境局认定,其在产能扩增后,未依法重新报批环评文件即组织建设并投入生产,构成违法行为。
近日,有媒体以《榆林榆树湾煤矿四年三涉环评处罚 大型国企合规管理存疑》《榆林榆树湾煤矿的环评违规处罚并非孤例 142万罚单背后的“先上车后补票”困局》等标题对此进行了披露。
监管回应:检查频次有限,相关情况仍在核查
4月23日,《法治周末》记者围绕榆树湾煤矿扩产后长期运行以及环评的情况,采访了榆林市生态环境局榆阳区分局局长高如鹏。
高如鹏表示,目前环保部门入企检查有明确规范要求:“现在环保部门不允许到企业随便检查,按规定每个季度开展一次例行检查,每年大约4次,并需要扫码说明检查事由。除非发生突发事件或接到群众举报,才能开展临时检查。”
高如鹏同时表示,当前部分工作人员正在参加培训,待培训结束后将由相关人员对企业情况进行进一步回复。
一周后,记者再次联系高如鹏了解榆树湾煤矿环评批复情况,他表示:“现在已经有了舆情,执法人员已下去检查,没有结果就没有发言权,目前还说不清具体情况。检查结果出来后,需要先向市局和区里汇报。”
在环评尚未完成审批办理的情况下,榆树湾煤矿扩产后的生产活动已持续一段时间。按产能测算,1800万吨生产规模下的污染物排放总量,相较原1200万吨环评控制指标存在增加。
相关影响主要体现在大气污染物排放负荷、水环境压力以及矿区生态扰动等方面。
法律规定:重大变更须重新报批环评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相关规定,建设项目在性质、规模等发生重大变化时,应当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业内规定显示,煤矿项目生产能力较原环评批复增加30%及以上,应依法重新开展环评。该煤矿产能由1200万吨提升至1800万吨,增幅达50%,已达到重新报批标准。
在此情况下,项目应暂停建设和生产,完成环评审批后方可继续实施。
依据环境保护法和环境影响评价法等法律规定,未依法报批或重新报批环评文件擅自开工建设的,可责令停止建设,并处以建设项目总投资额1%至5%的罚款。
据披露,榆树湾煤矿的这一项目总投资规模推算在数亿元区间。本次处罚依据陕西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执行,最终罚款142.3万元。
资料还显示,该企业此前曾因“铁路专线新增装车站项目未批先建”被处罚48.4万元。
目前,关于榆树湾煤矿环评审批进展及后续整改情况,当地生态环境部门表示仍在核查中,相关结果有待进一步披露。(记者 武占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