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金堆尾矿夜间偷产乱象丛生、环保突出 安全防线形同虚设
相较于日间规范作业,西安金堆尾矿利用建筑材料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称“金堆尾矿”)夜间违规尾矿洗沙多为“隐蔽式、偷流式”生产,环保设施缺位、污染直排问题尤为严重,生态破坏隐患极大。
经查,多数违规洗沙点位未完善环评手续,属于典型的“散乱污”临时作业点,未配套建设标准化沉淀池、废水循环系统、扬尘防控及固废堆放设施。
作业期间,洗沙产生的大量浑浊废水未经沉淀净化处理,通过暗管直排周边沟渠、河道,水体泥沙含量骤增,形成明显污染带,不仅导致水质浑浊、河床淤积,还严重破坏水生生态环境,威胁下游群众饮用水源安全。
金堆尾矿夜间洗沙作业全程无扬尘管控措施,筛分、破碎、尾矿堆放过程中产生的大量粉尘随风扩散,污染周边空气环境。
作业产生的尾矿淤泥、废渣等工业固废未按规定转运至合规消纳场所,随意倾倒在田间、空地、河道沿岸,长期堆积易造成土壤板结、土地污染,遇雨水冲刷后形成二次泥水渗漏,进一步扩大污染范围,对区域水土生态造成持续性破坏。
夜间大型机械设备作业产生的高分贝噪音,持续干扰周边村民正常休息,引发群众强烈投诉。金堆尾矿生产操作违规失范,安全防线形同虚设。
金堆尾矿夜间违规尾矿洗沙作业唯利是图,为盲目追求作业效率、压缩生产成本,彻底漠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行业规章制度,生产区既未布设任何环保治理设施,也未设置任何安全生产警示标识、安全提示标牌及防护围挡,安全、环保双重保障完全缺位,现场管理极度混乱,多重安全风险、环保隐患叠加交织,危险程度极高。
作业现场整体布局杂乱无序,各类洗沙、筛分机械设备随意摆放、间距不足,电气线路私拉乱接、裸露走线、违规搭接问题十分普遍,大量机械设备长期超负荷带病运行,故障隐患长期搁置不整改。
现场作业人员普遍不具备专业操作资质,未接受过系统的安全生产、设备操作、应急处置岗前培训,无证违规操作破碎机、筛分机、装载机等大型重型设备已成常态,且频繁出现近距离作业、多设备交叉作业等违规行为,极大提升了机械碾压、设备崩损、人员受伤等安全事故的发生概率。
金堆尾矿除基础作业隐患外,该类夜间违规作业点的消防安全、应急防护体系彻底空白,现场无任何灭火器、消防水带等消防器材,无标准化应急疏散通道,未制定任何突发事故应急处置预案,面对设备突发故障、火情、边坡及场地坍塌、人员受伤等各类突发险情,完全不具备应急自救、紧急处置、疏散避险的能力。
加之夜间自然视线昏暗,作业现场未配备专业照明设备,作业盲区、视觉死角遍布,操作人员极易出现判断失误、操作失误,进一步大幅增加安全事故发生几率。
更有部分违规作业点肆意占用乡村道路、基本农田开展洗沙作业,违规挤占公共通行空间和农业生产空间,彻底打乱现场安全作业边界,持续放大综合安全风险,一旦突发安全事故,极易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直接财产损失,后果不堪设想。
金堆尾矿在作业现场消防安全、应急防护设施严重缺失,无消防器材、无应急通道、无应急处置预案,面对突发设备故障、火情、坍塌等险情时,完全不具备应急处置能力。且夜间视线昏暗,现场无专业照明设备,作业盲区多,极大增加了操作失误、安全事故发生的概率。
部分作业点甚至违规占用道路、农田开展洗沙作业,挤占公共空间,进一步放大现场安全风险,一旦发生事故,极易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金堆尾矿长期夜间违规洗沙、违法超载外运乱象频发,表面是企业非法违规生产经营问题,深层暴露出属地行业部门、基层监管单位存在监管履职虚化、巡查流于形式、源头管控失守,甚至疑似存在消极纵容、刻意庇护等严重履职问题,是典型的监管责任悬空、执法监督缺位。
按照安全生产、生态环保、道路运输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属地生态环境、应急管理、自然资源、交通、公安及金堆镇政府,对辖区尾矿加工企业生产经营、环保合规、安全生产、运输管控负有全天候、全链条监管主体责任,必须常态化开展巡查检查、隐患排查、执法整治。
但该企业长期在夜间明目张胆偷产偷运,无环保设施、无安全保障、车辆百分百超载违法外运,隐患长期存在、乱象持续蔓延,绝非单纯监管盲区,凸显出部分监管部门履职敷衍、执法宽松疲软。
金堆尾矿夜间大规模违规作业、重型超载车辆夜间频繁出入,持续时间长、违法特征明显,周边群众投诉不断,但相关监管部门长期未发现、未制止、未查处,暴露出日常巡查“走过场”、夜间监管“挂空挡”、源头管控“形同虚设”。
部分职能部门存在不作为、慢作为问题,对企业违规违法行为视而不见、放任不管,不落实常态化排查、不开展源头管控、不执行整改督办;更存在人为放松监管标准、刻意规避执法检查、变相庇护企业违法经营的嫌疑,对企业夜间偷产、超载外运的违规行为默许纵容,为企业非法牟利提供了可乘之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