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贝春再遇执行:1959万元旧案重启 连环担保隐患持续暴露

发布时间:2026-06-11 文章来源:财观新闻

起家于1952年的鲁北老牌白酒企业古贝春集团,债务与司法压力接连显现。6月3日,一笔标的1959.45万元的陈年案件恢复强制执行,企业再度登上被执行人名单。早在2024年,企业及法定代表人徐某菊就曾因欠款未清被限制高消费,多重担保遗留问题层层累积,风险敞口持续放大。

1959万“旧账”重启

本次恢复执行案文书编号(2026)鲁1491执恢175号,执行法院为德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这笔债务根源来自古贝春为中椒英潮辣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椒英潮”)向交通银行德州分行借款承担连带担保责任,2023年该案首次立案执行,企业迟迟没能足额履行还款义务,2024年6月法院随即开出限制消费令,约束企业与法定代表人。时隔两年,案件再度重启强制执行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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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涉诉不断,司法风险持续累积

梳理近三年司法记录,古贝春早已深陷多笔担保代偿执行泥潭。2023年11月,因给中椒英潮担保,被强制执行3293.42万元;2024年6月,因山东水星天元奥特机械模具公司的借款合同纠纷,被武城法院执行391万元;2025年10月新增一笔1322.17万元执行标的。

追溯风险源头,早在2016至2017年,古贝春深度卷入德州晶华集团担保圈,为晶华多家下属子公司银行贷款兜底担保。随着晶华系整体债务危机爆发,大量诉讼、执行案件接踵而至。目前企业名下尚有四起终本案件,未履行金额比例接近全额,历史包袱始终未能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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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3293万元担保案存“折价转让”疑云

多起担保案件里,2023年这笔3293.42万元代偿案存在明显争议点。2019年古贝春为中椒英潮向恒丰银行贷款担保,债务人无力偿债后担保责任落到古贝春身上。后续这笔债权作价2650万元转让给武城县兴鲁酒类研发服务公司(以下简称“武城兴鲁”),账面直接缩减近650万元偿付压力。市场质疑关键点在于受让方身份。武城兴鲁法定代表人、股东李某坤系古贝春在职职工,企业内部资料显示其曾任灌装车间副主任,2021年获评集团优秀党务工作者;工商登记预留联系电话,与古贝春及其多家下属子公司完全一致,关联属性十分突出。这笔关联主体折价接债权的操作,也引来行业对账务处理、资产划转合规性的讨论。

接连不断的执行记录、高额连带担保、多年未了结的终本案件,叠加关联方承接债权的特殊操作,这家区域白酒龙头的对外担保风控短板彻底显现。白酒主业经营之外,大量对外担保形成的或有负债,持续消耗企业资金与信用空间,后续代偿兑付压力、资产流动性状况值得市场持续跟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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