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银消金收罚单:合作机构管理不到位 年内二因同类问题被罚

发布时间:2026-06-11 文章来源:经理人杂志

近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宁波监管局发布行政处罚信息,浙江宁银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宁银消金”)因合作机构收费管控不到位,被处以50万元罚款,并对相关责任人许建明给予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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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处罚直指宁银消金助贷模式下的合规痛点。

根据《消费金融公司管理办法》第四十七条,消费金融公司应当与合作机构签订合作协议。明确约定合作范围、双方权责、收益分配、风险分担、营销宣传、服务价格信息披露、消费者权益保护、数据保密、争议解决、违约责任以及合作机构承诺配合消费金融公司接受监管部门检查并提供有关信息和资料等内容,并要求合作机构不得将合作事项转包或变相转包。

合作协议应当按照收益和风险相匹配的原则,以真实服务成本为基础,依据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公平透明定价;应当要求合作机构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借款人收取息费,共同出资发放贷款的金融机构、保险公司和有担保资质的合作机构除外。

然而,查询黑猫投诉平台不难发现,宁银消金的合作助贷平台普遍存在在贷款流程中收取未显著披露的担保费、服务费、评估费等额外费用的问题。

截至6月10日,关于“宁银消金”的投诉有1736起条,近30天投诉量131起,投诉除了指向暴力催收,合作机构收取担保费、服务费等费用的问题也突出。例如,编号“17398189707(2026年6月5日)”的投诉指出,该消费者于2023年11月通过分期乐向宁银消金申请贷款7500元,分12期还款,总计还款金额9000多元,经其计算综合年化利率高于33%,而且其中还出现收取各项服务费、担保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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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这也并非宁银消金首次因合作机构管理问题被监管处罚。

2025年7月,宁银消金就因客户授信额度管控不到位、向不符合贷款条件的客户发放贷款、合作业务管理未尽职、数据质量存在缺陷、关联交易管理不审慎5项违规,被罚款165万元,2 名责任人被警告。

短时间被因相同问题被罚,可见合作机构管理已成为宁银消金的合规短板,而这背后和其极度依赖联营合作的业务模式有关。

20225月,宁波银行受让原中国华融所持原全部股权,成为宁银消金控股股东。易主后的宁银消金在宁波银行的资源加持下开始跨越增长,总资产由2022年的78.15亿元增长至2024年的598.15亿元,营收由2022年的7.71亿元增长至29.9亿元,净利润则从0.26亿增至3.03亿元

助贷对增长的贡献功不可没。

数据显示,截至2024年末,宁银消金线上业务余额440.09亿元,占总业务的74.55%;线下业务余额150.26亿元,占比25.45%。而线上业务中,联营模式又占据绝对主导,业务余额为411.48亿元,线上自营业务余额仅为28.61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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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虽暂未有详细数据,但根据宁银消金不久前公开的合作机构,包含了32家助贷合作机构,以及32家担保增信合作机构,百度、蚂蚁、字节、腾讯、美团、京东、滴滴等头部大厂均名列其中,甚至还包含此前曾被监管部门约谈的分期乐等平台。

庞大的合作网络让宁银消金即便在行业普遍承压的2025年也实现了亮眼增长。

截至2025年末,宁银消金总资产达695.28亿元,贷款余额666.15亿元,增幅12.84%;营业收入34.11亿元,同比增长14.08%;净利润4.11亿元,同比增长35.64%

不过,随着监管层对助贷市场的整治进入了实质性阶段——2025年4月公布、10月正式落地的助贷新规将利率红线从36%下移至24%,甚至在部分地区出现了新增贷款综合融资成本不得超过20%的窗口指导——宁银消金当前也不得不面对获客空间被压缩以及共债风险加剧的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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