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始人诈骗获刑、医疗话术犹存 莎蔓莉莎多地门店"旧疾"难改
创始人因诈骗罪终审获刑,涉案金额超13亿元,受害人数近6000人——这起“轰动”行业的刑事案件,似乎并未对莎蔓莉莎的门店经营产生实质影响。
近日,记者调查发现,莎蔓莉莎北京、济南、昆明等多地门店,依然在重复着与创始人案如出一辙的“经营套路”——价格不透明、虚假宣传功效、预付卡退款难、无发票无合同等问题依旧存在。为何当创始人被定性为“诈骗”之后,其遍布全国的门店,仍在用同样的手法“收割”消费者?
创始人终审定罪并进入执行阶段
记者梳理看到,目前莎蔓莉莎创始人终审定罪并进入执行阶段。郑州市中级民人法院发布的《关于庄建玲等诈骗案件退赔工作有关事项的公告》显示,“已对庄建玲等诈骗案件刑事涉财产部分立案执行,涉及退赔事项的执行案号为(2025)豫01执1868号,为依法有序开展退赔工作。”

根据公开资料和南方周末、中国妇女网等媒体报道,案卷材料显示,2022年9月4日,郑州市退休人员王某到郑东分局报案,称之前在莎蔓莉莎郑州的一家门店做了体检,“美容店的部长说我有两项细胞变性,还有迁延性肝损伤,如果不购买项目治疗,半年内肯定会得癌症”。体检时,对方也查到了王某身体确实存在的一些问题,比如心血管相关的疾病、睡眠不好等等。王某“有点相信”,再加上“对疾病的恐惧”,她陆续购买了发烧防癌、深部炎症、海钛光、重金属排除、肝损伤、康养基地疗养等大健康项目,共花费64.5万元。不过,项目做完后,王某觉得“身体没有什么改变”,“发烧可以预防癌症我也认为不科学”,而后报案。
2022年9月18日,莎蔓莉莎创始人庄建玲接受上海被郑州市公安局郑东新区分局调查,其妹妹庄建丽作为瑞德青春负责人,在珠海被抓获。案件进入司法程序后,检方起诉书指控,2018年初至2022年9月期间,涉案公司涉嫌虚构“高大上”设备名称、诊疗功效、修改检测报告等,诈骗被害人数千人。
2025年4月,郑州中院一审认定包括庄建玲、庄建丽在内的25人“形成了一个有机的犯罪整体”,通过大健康项目骗取被害人财物,涉案金额约13.53亿元,受害人数达5886人。庄建玲一审获刑13年,庄建丽获刑11年。随后二人提起上诉,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
2026年1月4日,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公告,宣布该案已由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正式进入执行阶段,执行案号为(2025)豫01执1868号。
同一项目跨店报价悬殊 价目表“失踪”成常态
莎蔓莉莎创始人终审定罪并进入执行阶段同时,莎蔓莉莎的门店经营是否就此规范?记者经调查看到,相关问题依旧在多地门店上演。
近日,消费者小陈向本报反映,她在咨询莎蔓莉莎北京两家门店时,同一个名为“四重”的美容项目报价却出现较大差别。她告诉记者,北京翠微店报价为2000元10次,而慈云寺店给出的价格却是3800元10次,差价高达1800元。当消费者向门店索取价目表以求证价格合理性时,门店员工明确表示无法提供。
这种“定价随意、价目表缺席”的操作方式并非个案。2025年10月,有消费者在黑猫投诉平台投诉称,其在莎蔓莉莎济南伟东店遭遇“价格虚高,没有明码标价,远远超出市场价格,同等项目,对不同等消费者要价不一致”的情况。该消费者还补充称,消费期间“从未给消费者开过发票”。
记者梳理看到,在黑猫投诉平台,大量消费者反映莎蔓莉莎“收费无标准,价目表不公开不透明,不给收据不给发票,无合同”。有消费者反映,在莎蔓莉莎烟台天马中心店办卡后,收款未开发票,退卡被拖延三个月仍未处理。另有消费者反映,门店闭店关门不营业后,“一直申请退款各种说辞推脱给上面申请各种拖时间就是不处理”,近期联系退款进展,“告知我现在这个部门不负责退款了,需要我找莎蔓莉莎销售部门”。
针对“不同消费者要价不一致”的情形,《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三条第一款明确规定,经营者销售商品和提供服务,应当明码标价。莎蔓莉莎门店以“无法提供价目表”应对消费者价格询问的做法,已涉嫌构成价格违法行为。
据了解,全国多地监管部门已针对美容行业的明码标价问题展开密集整治。2025年,西安市莲湖区谦辰美容美发店因未明码标价被罚款2000元;如东华凯美容美发店未明码标价被处罚款2000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四十二条,经营者违反明码标价规定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的罚款。
从“半年内得癌症”到“改善痛经” 医疗话术犹存
而今,莎蔓莉莎创始人已入狱,但“推销项目”的话术却在门店换了包装继续使用。消费者小陈提供的录音显示,莎蔓莉莎北京门店员工在推销“维密”项目时,明确宣称该项目可以“改善月经疼痛、实现身体排毒”。
此前,据中国环保新闻网报道,消费者周女士在昆明市西山区莎蔓莉莎佳湖店被推销“深源热疗”暖宫产品时,店经理宣称能“缓解宫寒、治疗痛经”。在店方连环攻势之下,周女士花费10000元购买了30次疗程。做了三四次之后,她开始出现排卵期出血,症状持续长达大半年。而据周女士提供的沟通记录显示,当她要求退款时,店经理的回复是:“不能退卡,非要退卡必须有医生开具的(深源热疗)项目有问题的证明,才可以申请。”
与此同时,周女士还发现,她的朋友在昆明莎蔓莉莎其他店面购买同样的深源热疗项目,是“充值2000元赠送20次”,而自己花费10000元才买了30次。同一项目,跨店价格差距巨大。
值得关注的是,中国环保新闻网报道显示,北京消费者蒋女士从2018年起成为莎蔓莉莎会员,已累计消费数万元。她此前办理的多个项目均以“仪器升级”为由下架,门店经理频繁通过话术诱导她体验新的高价项目,“这意味着以前的项目并没用完,却要被迫购买新的护理项目。”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十七条明确规定: “除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广告外,禁止其他任何广告涉及疾病治疗功能,并不得使用医疗用语或者易使推销的商品与药品、医疗器械相混淆的用语。”美容院属于生活美容服务机构,不在医疗广告豁免范围之内。
值得注意的是,市场监管总局数据显示,截至2025年5月底,全国市场监管部门共查处违法广告案件14315件,罚没款1.01亿元。多地美容机构因广告中涉及疾病治疗功能被立案查处。
从最初的“半年内得癌症”到如今的“改善痛经”“治疗宫寒”,莎蔓莉莎门店的项目功效在变,但用医疗效果进行宣传的逻辑未改变。伴随着创始人违法的事实,莎蔓莉莎未来能否在收费及宣传中做到真正合规?本报将持续关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