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西水利工程致1死2重伤事故瞒报 百万"私了"背后的监管失守

发布时间:2026-06-14 文章来源:城乡经济网

2026年3月27日,邢台市临西县摇鞍镇乡西来寨村南引水渠施工现场,一起因吊车违规作业触碰高压线引发的重大触电事故,打破了乡村的平静,48岁的曲周县侯村镇后王庄村村民马某当场身亡,另有两名工人重伤。

事故发生后,承建方河北禹王水利工程有限公司未按规定上报,而是与死者家属私下达成128万元赔偿协议,试图以“金钱封口”掩盖事故,涉嫌严重瞒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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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发地点位于临西县摇鞍镇乡西来寨村南,属于临西县2025年度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地下水水源置换工程(三标段) 施工区域。该项目由临西县水务局主导,河北禹王水利工程有限公司中标承建,主要建设内容为渠道疏浚、扬水点新建及管道铺设等,旨在解决地下水超采问题,保障区域供水安全。

多名知情村民透露,3月18日,施工现场一台吊车正在吊装水泥料斗作业。因现场未排查高压线路风险、未设置安全警戒,吊车臂意外触碰上方高压电线,强大电流瞬间传导至料斗及周边作业人员。

“当时就听见‘砰’的一声巨响,火光一闪,有人直接倒在地上不动了。”一位目击村民回忆,死者马某当时在现场协助作业,触电后当场身亡,两名同行工人因距离较近,遭受严重电击受伤。事故发生后,施工方未向属地应急管理、水利等部门上报。

事故发生后,河北禹王水利工程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第一时间联系死者家属,提出私下赔偿、不予上报的解决方案。在双方“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前提下,公司一次性赔付家属128万元,并签订书面协议,签订协议时,死亡时间写着2026年3月24日,约定家属不得对外声张、不得追究公司其他责任。这份“私了协议”,成为施工方掩盖事故的关键手段。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造成1人死亡、2人重伤的事故已构成一般生产安全事故,施工方须在事故发生后1小时内上报属地应急管理部门,24小时内提交书面事故报告,严禁瞒报、谎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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