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丰镇华兴化工维修工被装载机碾压身亡 380万赔偿私了

发布时间:2026-06-17 文章来源:青年教育网

2026年3月21日,内蒙古丰镇市华兴化工有限公司厂区发生致命安全事故,一名本厂维修工遭装载机碾压身亡。

知情人爆料,涉事企业未上报、未停产整顿,以380万元私下赔偿封口;举报人向丰镇市应急管理局反映后,至今无任何答复,企业仍正常生产,涉嫌严重瞒报与监管缺位。

装载机作业夺命,维修工当场身亡据知情人士详细披露,2026年3月21日,丰镇市华兴化工有限公司生产厂区内,遇难者李剑华,45岁,系山西省大同市新荣区堡子湾乡得胜堡村人,生前为华兴化工维修工。

事发时,李剑华正在厂区内进行设备维修作业,厂区内一台装载机作业时未留意周边人员,直接将其碾压,现场确认已无生命体征,当场遇难。

私下赔偿380万封口,3月29日仓促下葬事故发生后,企业未按规定启动应急上报流程,而是第一时间与遇难者家属协商私了。经私下沟通,华兴化工向家属支付380万元赔偿款,以此要求家属“不举报、不声张”。

遇难者遗体于3月29日在山西大同当地安葬,整个过程低调仓促,未走任何官方事故处理程序。

企业顶风生产零整改,瞒报行径公然违法知情人证实,自3月21日事故发生至今,华兴化工始终正常生产经营,未停产一天,未开展任何安全隐患排查整改。

截至5月11日,乌兰察布市、丰镇市两级应急管理部门官网,均无该起事故的任何备案、通报或调查信息,企业瞒报事实清晰。依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事故发生后,单位负责人须在1小时内如实报告属地应急管理部门,瞒报事故可对企业处100万—500万元罚款,相关责任人涉嫌刑事犯罪。

举报瞒报后监管“零回应”,缺位失察引质疑更令人愤慨的是,知情人士已将华兴化工瞒报事故的完整线索,正式反映给丰镇市应急管理局,但截至发稿,未收到任何受理回执、调查进展或书面答复,监管部门全程沉默。

按照安全生产举报管理规定,应急管理部门对属地内化工企业致命事故举报,必须依法受理、核查并反馈;丰镇市应急管理局此次“零回应”,涉嫌监管缺位、履职不力,变相纵容企业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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