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银行支行相关责任人被禁业17年 涉冒用客户名义办理贷款
发布时间:2026-06-18 文章来源:消费日报财经
6月17日,云南金融监管局“一口气”发布4张罚单,涉及两家险企与一家银行业机构及多位相关责任人。
行政处罚信息公示列表显示: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因存在“未按照规定使用经备案的保险费率,支付超额手续费”等违法违规行为,被处以罚款35万元;相关责任人彭某、和某某被予以警告并罚款合计14万元。
同时,云南金融监管局对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分公司、红河分公司、昆明市东川区支公司罚款合计87万元;对相关责任人程某、张某某、苏某、马某某警告并罚款合计16万元,对段某某、庄某、梁某某警告。
上述主体涉及的违法违规行为包括:未按照规定使用经备案的保险条款;编制虚假业务资料,未如实记录保单销售人员信息;利用开展保险业务为其他机构牟取不正当利益;利用保险代理人虚构保险中介业务套取费用。
另外,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被处以罚款80万元,原因是该行存在“违规发放流动资金贷款、违规办理无真实贸易背景的银行承兑汇票”等行为。相关责任人解某被取消终身银行业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禁止9年从事银行业工作;展某、刘某受到警告。
此外,唯一一张开给个人的罚单显示:由于“私自变造海报开展不当宣传,冒用客户名义办理贷款”,云南金融监管局对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建设路支行相关责任人韩某某禁止17年从事银行业工作。
值得注意的是,据企业预警通梳理,此前已有多家银行因员工冒用客户名义诈骗资金,或员工利用职务便利冒用客户身份违规贷款收到监管罚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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