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治同一棚鸡蛋换包装就涨价 消费者质疑一蛋多名遭遇维权难
近日,山西省长治市消费者李女士向指尖新闻反映,当地市场销售的 "思语" 品牌鸡蛋存在 "一蛋多名、同质不同价" 问题, 同一厂家、同一鸡棚产出的鸡蛋,仅因外包装分别标注 "笨土蛋"" 粗粮蛋 ""五谷营养蛋"" 虫草蛋 ",售价就相差近一倍。
消费者投诉数月,相关部门虽已完成现场核查并确认事实,但因管理部门监管职责衔接问题,至今未作出最终定性和处理。指尖新闻记者多次联系生产公司,均未获得回应。
同款鸡蛋四名四价 实地探访实为 "一棚所出"
据李女士反映,其在长治市潞州区某连锁超市购买鸡蛋时发现,货架上同一品牌的 "思语鸡蛋",外包装却分为四款,价格差异显著,其中 "虫草蛋" 售价比 "笨土蛋" 高出近一倍。
"我当时就觉得奇怪,同一个牌子的鸡蛋,怎么价格差这么多?" 该消费者告诉指尖新闻记者,仔细核对后发现,四款鸡蛋的产地、生产厂家、养殖地址、生产编码完全一致,均为壶关县山西思语农产品开发有限公司生产。

为核实情况,李女士专程前往养殖基地实地探访。李女士称,该企业仅有一个鸡棚,所有蛋鸡混养,饲喂相同饲料,饮水、防疫、养殖环境没有任何差别,鸡蛋也是统一收集、统一分拣,仅外包装贴了不同名称标签。
"说白了就是一棚养百蛋,同质不同价,纯靠改名字溢价赚钱。" 李女士表示。2025 年 11 月,其向壶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投诉,举报该企业鸡蛋虚假命名、误导消费者高价消费。
核查完成却陷僵局 消费者认为遭遇推诿
接到投诉后,壶关县市场监管局受理举报,并发函请求壶关县现代农业发展中心协助实地核查。两部门赴现场核查后,农业发展中心出具的结果明确显示:该企业采用单鸡棚混养模式,饲料及养殖方式无差异;"粗粮蛋"" 虫草蛋 " 等名称,国家、行业均无统一标准,缺乏命名依据。

农业发展中心表示,自身仅有技术核查权,没有执法定性权;而市场监管部门虽已掌握明确证据,却一直以 "需要农业部门定性" 为由,迟迟不给出结论。
6月16日,指尖新闻记者多次拨打涉事企业电话,均无人接听,短信也未获回复。壶关县集店市场监督管理所李所长接受采访时表示:消费者应向超市所在地监管部门反映,其不能跨地域执法;养殖生产环节归属农业部门管理。记者又根据产品外包装留下的服务热线,多次拨打服务电话,均遭拒接,李女士稍后拨打了该服务热线,对方称:“是企业的朋友,不了解相关情况。”

而消费者此前向潞州区市场监管局反映时,该局则表示:鸡蛋质量问题归其管理,但虚假命名问题应向企业属地监管部门反映。截至目前,距离消费者首次投诉已过去数月,涉事鸡蛋仍在当地各大超市销售,李女士称维权遇到了相关部门的推诿。查询可知,该企业于2025年因虚假标注生产日期曾被壶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过。
律师:标签虚假涉嫌违法 监管不作为可投诉追责
就消费者遇到的维权难题,北京京师律师事务所许浩律师表示,鸡蛋生产厂家的行为涉嫌故意虚构产品品质、以标签误导消费者。
许浩律师指出,根据《食品安全法》第七十一条,食品标签不得含有虚假内容,食品与其标签标注内容不符不得上市销售。企业使用无标准支撑的特殊名称,暗示鸡蛋有特殊饲喂方式、特殊营养价值,与真实情况完全不符,属于标签虚假、内容不实。

同时,《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九条规定,经营者不得对商品质量、原料、养殖方式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该企业通过不同包装名称,刻意营造品质差异、抬高售价,属于典型的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已构成不正当竞争。
针对监管部门履职情况,许浩律师认为,市场监管部门负责预包装鸡蛋上市后的标签标注、商业宣传、价格、消费欺诈监管,拥有完整的立案、调查、处罚职权。两份协查函已形成完整证据链,壶关县市场监管部门已具备独立作出行政处理的全部条件,其不作为、推诿履职的情况,消费者可以要求其限期书面答复处理结果。
"如果市场监管部门未依法答复,消费者可以向其上级单位、纪委监委投诉行政不作为," 许浩律师表示:“按照法律规定,消费欺诈和不正当竞争归市场监管局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