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账人做假账终食恶果 惠州展信会计服务有限公司偷税被查处
近期,国家税务总局惠州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根据相关部门推送的线索,依法查处了涉税中介惠州市展信会计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展信公司”)偷税案件。经查,2021年至2023年,该公司通过不计少计收入、利用私人账户收款、虚列成本费用进行虚假申报等方式,少缴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税费款共计103.80万元。
增收不增利
数据异常引关注
前期,惠州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收到线索显示,展信公司存在未如实进行纳税申报、偷逃税款的嫌疑。经大数据分析,检查人员发现该公司2021年至2023年三年间,营业收入从66.55万元增至532.84万元,但营业利润却并未同步增长,营业利润率远低于本地区同行业同期利润率水平。特别是2023年,公司在收入大幅增长的情况下,营业利润同比下滑52.15%,利润变动与收入增长明显不匹配。
与此同时,检查人员还发现,2021年至2023年期间,展信公司取得的发票金额仅为503.53万元,但企业所得税申报表中的成本费用却高达881.67万元,存在成本费用虚高的疑点。基于上述异常情况,税务部门依法对展信公司立案检查。
账实不符
违法链条浮出水面
检查人员调取展信公司账簿资料后发现,该公司在收取部分客户咨询服务款项后,将收入计入预收账款科目,长期不结转收入,也不进行纳税申报。面对问询,公司有关人员试图以“小规模纳税人不熟悉账务处理”为由蒙混过关。
为核实收入情况,检查人员依法调取了展信公司对公账户及法定代表人蒋巧丽、财务负责人谢剑华及其关联亲属的私人账户资金流水。这些私人账户流水明细中出现了“报告费”“咨询服务费”等摘要,经确认,款项支付人均为展信公司客户,属于公司经营收入。经交叉验证,2021年至2023年,展信公司少申报营业收入437.42万元。
此外,检查人员还发现该公司2021年至2022年期间列支的部分成本费用,在账簿中仅有记账凭证,没有对应的发票、合同及支付凭证等原始凭证。公司人员表示无法提供佐证资料,也无法补开发票。面对检查人员逐一展示的证据,蒋巧丽、谢剑华最终承认虚列成本费用共计227.82万元。
至此,展信公司的违法链条彻底显露;利用私人账户收取款项隐匿收入,将部分收入计入预收账款长期挂账不结转,同时通过“白条入账”等方式虚列成本费用,进行虚假纳税申报。
依法严惩
涉事主体列入失信名单
2025年5月,税务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展信公司作出追缴税费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195.03万元的处理处罚决定。同时,根据涉税专业服务管理相关规定,对展信公司及其财务负责人谢剑华采取列为涉税服务失信主体等措施。目前,涉案税费款、滞纳金及罚款均已追缴入库。
税务部门
持续强化涉税中介监管
国家税务总局惠州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有关负责人表示,通过隐匿收入、虚列成本进行虚假申报等方式偷逃税款,属于税收征管法明确的违法行为。税务部门将持续强化对涉税专业服务机构的服务和监督管理,依法查处涉税中介违法违规行为,助推涉税专业服务行业健康规范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