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陇南唐坝金矿被指涉嫌瞒报安全事故 延误施救致一死一残
2026年5月5日,甘肃省陇南市武都区琵琶镇唐坝村,甘肃三立矿业有限公司唐坝金矿(以下简称“唐坝金矿”)井下作业面突发顶板垮塌冒顶事故。事发时两名陕西籍矿工正在井下开展打炮作业,突发塌方直接将二人掩埋,事故直接造成作业人员一死一终身残疾,人员伤亡后果惨重。

图:唐坝金矿死者
事故发生后,该金矿完全无视矿山安全应急处置规范,未第一时间拨打应急救援电话、未向属地应急管理、矿山监管等职能部门上报事故信息,擅自组织内部无资质、无专业井下救援资质的员工开展自救施救。因施救人员缺乏矿山冒顶救援专业技能、缺少专业救援设备、施救流程不合规,整场救援无故延误长达四五个小时,错失黄金救援窗口期。最终两名被困矿工被挖出后,一名矿工已无生命体征,另一名矿工身体遭受不可逆重创,确诊终身残疾,违规迟救直接放大本次事故伤亡后果。
为规避行政处罚、停产整改、刑事责任追责,彻底瞒报本次生产安全事故,唐坝金矿制定全套跨省隐匿处置方案,刻意割裂事故属地痕迹,规避属地监管核查。矿方私自将遇难矿工遗体跨省转运至陕西省宝鸡市凤县指定殡仪馆封存停放,全程绕过甘肃陇南属地殡葬、监管流程,同步通知遇难者家属前往凤县定点宾馆闭门协商赔偿事宜,全程隔绝外界知情渠道。

图:唐坝金矿伤者
经多轮私下协商谈判,矿方与遇难者家属达成私下和解协议,以340万元一次性赔付了结伤亡事宜,且双方私下约定不得对外泄露事故详情。后续遇难者遗体直接在陕西凤县火葬场完成火化,所有丧葬、停尸、火化费用均由矿方另行全额承担,不计入340万元赔付金额之内,整套跨省转运、异地协商、异地火化流程,均为矿方刻意打造的瞒报闭环操作。
经媒体实地走访核实,本次事故遇难矿工贺彬彬(音),现年30岁,户籍为陕西省汉中市镇巴县巴庙镇黄坝村,事发时未婚。其直系亲属清晰可查,兄长贺攀,父亲贺喜元,母亲吴春香,事发后由兄长贺攀联合委托人王道德、李德全权对接,处理事故协商、善后理赔全部事宜。

据贺彬彬老家邻里同乡证实,贺彬彬此前长期从事建筑务工行业,2026年方才转行入职唐坝金矿,入职在岗时长不足10天,便遭遇本次井下冒顶塌方事故。邻里一致表示,井下塌方伤情可控,若矿方依规上报、联动专业矿山救援队及时施救,贺彬彬大概率可以生还,人为延误数小时施救时间,是致人死亡的核心人为原因。

本次事故受伤矿工何平,户籍为陕西省汉中市西乡县沙河镇毛垭村。塌方事故发生后,何平虽被救出保住生命,但腰椎、肢体多处重度损伤,经医疗机构诊断,已落下终身残疾,丧失重体力劳动能力,目前长期在汉中市西乡县医院接受康复治疗,后续医疗、养护负担极大。
为核验事故备案公示情况,媒体全程检索陇南市武都区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地方政务公示平台、全网安全事故通报信息,均未查询到甘肃三立矿业唐坝金矿2026年5月5日冒顶伤亡事故的备案、调查、公示及处罚信息。结合矿方跨省私了、不上报、不报备行为,足以判定本次矿山安全事故,属于企业全方位蓄意瞒报范畴。
2026年2月,应急管理部召开官方新闻发布会,明确要求全国范围内生产安全事故调查报告全文依规公开,此举旨在保障公众知情权、舆论监督权,筑牢矿山、工贸行业安全底线。发布会明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国家法律法规,硬性要求生产安全事故依规上报、依规调查、依规公开结果,国家督办重特大事故必须全网全文公示调查报告。

发布会重点点名当下多地监管乱象:部分属地单位为降低事故考核指标,违规将生产安全事故,人为定性为自然灾害、刑事案件、意外个人事件,规避事故追责;还有企业迟报瞒报、属地监管不立案、调查结论不对外公示。应急管理部现场划定追责红线:针对事故定性造假、瞒报漏报、违规降类行为,一律按照事故统计造假从严追责;违规出具误导性调查报告、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从严追究属地牵头单位、经办责任人行政及刑事责任。
为全方位核实事件真实性,媒体致电陇南市武都区应急管理局核验事故情况。该局接线工作人员明确答复:唐坝金矿本次一死一残冒顶事故,现已移交属地自然资源局、公安部门联合介入核查,应急管理局不再单独受理群众及媒体举报。同时工作人员直接证实两大核心事实:其一,甘肃三立矿业唐坝金矿确实存在蓄意瞒报本次死亡安全事故行为;其二,该起事故全程存在跨省转运遗体、跨省私下赔付处置的违规行为,相关线索已纳入联合调查组核查范围.
结合国家应急管理从严管控要求、本次事故全流程违法事实,现郑重恳请陇南市武都区人民政府牵头,组建公安、应急、矿山监察、自然资源、司法多部门联合专项调查组,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矿山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办法》《甘肃省安全生产条例》《甘肃省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办法》五项法律法规,全面彻查本次事故全流程违法问题。

图:甘肃三立矿业有限公司唐坝金矿
重点核查井下冒顶事故成因、企业违规自救延误致人死亡、蓄意瞒报事故、跨省转移遗体异地私了、销毁事故证据等违法事实,依法依规追究金矿实际控制人、法定代表人、安全管理人、现场带班人员全部法律责任;从严核查属地日常矿山监管履职漏洞,压实监管责任,依法赔付伤者后续伤残费用、遇难者法定赔偿金,维护矿山务工人员生命权益,维护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刚性权威,杜绝矿山跨省瞒报事故乱象再次发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