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调查:晟利仁太岁口服液没"太岁" 乳酸菌饮品摇身变神药
“晟利仁太岁”乳酸菌饮品外观
消费日报网讯(记者 丁新伟)“不管你是白内障还是青光眼,滴上两滴6号,马上眼前就亮了!”“医院治不了的癌症,只要有一口气,喝了我们的产品,保证痊愈,这就是‘太岁’口服液神奇的力量!”
近期,本报记者接到消费者投诉,反映北京多个线下网点存在针对老年人的推销行为。一款生产厂家为白山市林源春生态科技有限公司,名为“乳酸菌饮品”的普通饮料,有6号和9号两种型号,但在经销商苏州晟利仁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的运作下,以太岁口服液的名义,被宣传为能“包治百病”的“神水”。
记者在调查期间,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正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为期半年的网络食品、保健食品销售虚假宣传专项整治行动,明确提出要严厉打击利用“会议讲座”“私域直播”等形式对食品实施欺诈性推销的行为。而记者在为期一周的暗访中看到,相关乱象在5月29日苏州晟利仁公司于吉林白山涵月楼酒店举办的“溯源之旅”招商会上上演。
产品外包装小字部分显示,该产品为普通食品
一瓶饮料被宣传为“治病神药”
根据投诉人指引,记者来到北京市西三环外某社区内的产品销售网点。现场约有30余名老人正在参加“讲座”,一位姓徐的经销商正在往一位老人眼睑处滴洒一种透明液体。
“这是我们的‘6号’产品,用30%的太岁原液及其他名贵中药材制成。”讲师说。记者看到,台下几名中年人随即带头鼓掌,并分享“亲身经历”:“我原来老花眼200度,就是用6号洗眼睛,现在不戴眼镜都能穿针引线了”“我的眼睛被电焊刺伤,天天痛得厉害,滴了几次,眼睛彻底好了。”
记者注意到,这款容量30毫升的“6号”产品瓶身标注为“乳酸菌饮品”,而外包装背面小字却显示,该产品为食品,不能代替药物治疗疾病。根据《食品安全法》,普通食品不得宣传疾病治疗功效,也不允许作为滴眼剂使用。
在现场,一位老人被滴入该液体后出现不适反应,讲师解释为正常的“排毒反应”,说明产品正在起作用。“咱们的9号产品是100%的太岁原液,因太岁生于地下500米深处,生长缓慢,有不怕热不怕冷不怕毒的特性,所以咱这款产品非常神奇。任何医院治不了的疾病,服了太岁9号或者6号都能彻底治愈。咱们团队中有几位患乳腺癌、子宫癌的都已得到根治。”
5月29日,记者赴吉林白山市涵月楼酒店,参加了苏州晟利仁公司举办的“溯源之旅”招商会。三天会议安排紧凑,主办方制作了APP和背景视频,多名“高级经销商”轮番登台进行案例宣讲。其中,有人称自己曾是肺癌晚期患者,因大量饮用“9号”产品“癌细胞消失”;有人声称多年的糖尿病并发症完全康复,更在现场播放患者躺在病床的“历史照片”与康复后的“活力视频”进行对比。甚至一位“大区级经销商”称:“自从结缘太岁产品,不仅治好了我的病,更让我还清了巨额债务,收获了巨额的财富。”他讲述自己从负债累累到月入数十万的经历。
随后,苏州晟利仁公司的关部长以亲身体会讲述,自己父亲因长期染发导致头皮疮变;自己患有浅表性胃炎和十二指肠溃疡,胃痛时“直不起腰来”。他宣称使用乳酸菌6号和9号产品后,父亲的头皮疮变和自己的胃病“全部痊愈”。
配料表无“太岁”,厂家曾否认“原液”说
记者在调查中发现一个细节:该产品的法定名称是“乳酸菌饮品”,但在瓶身下半部分,仅以小字打上了“晟利仁太岁”五个字。然而,苏州晟利仁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及所有的销售代理商,均以“太岁口服液”对外宣传。一个标注为“乳酸菌饮品”的普通食品,在经销商的营销话术中摇身一变成了“太岁口服液”,更向老年人宣称两款产品成分均包含“太岁分泌的原液”。
记者在会议现场拍摄的产品宣传图片
但记者查看产品包装配料表看到,产品成分标注为:水、蛹虫草、枸杞、芡实、佛手、金银花、槐花、黄精、甘草、人参肽粉、灵芝提取物、乳酸菌等,并未显示任何“太岁”成分。
5月31日,记者现场向生产厂家白山市林源春生态科技有限公司徐建友董事长进行采访。其现场向记者出示了产品包装,并指出包装印有“本品为食品、非保健品及药品,不能代替药物治疗疾病”的警示语。他表示,生产厂家已尽到提示义务,产品定位为普通食品,不具备治疗功能。“但是经销商及代理商为了达到敛财目的,对包装上的警示语视而不见,依然进行违规、虚假夸大的宣传。”徐建友说。
他告诉记者,林源春与苏州晟利仁公司仅为合作关系,双方签有合同,约定销售过程中的违法问题由苏州晟利仁自行承担责任。针对晟利仁公司的虚假宣传行为,白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多次要求林源春作为生产厂家进行整改。徐建友称,他已向苏州晟利仁公司正式下发三次整改文书,明确告知对方必须立即停止虚假、夸大宣传,并警告“如果再次出现相关问题将停止合作”。针对销售人员虚构“太岁分泌原液”的说法,徐建友当时明确表示:“他们说的是错误的。产品的主要成分并不是太岁的分泌物,而是将太岁肉经过粉碎、发酵之后的产品。他们纯属为了销售业绩而虚假宣传。”
随后,记者又采访了苏州晟利仁公司的呼延,他告诉记者:“国家不允许食品中有太岁的成分。”为核实乳酸菌6号和9号产品中究竟是否含有“太岁”成分,记者再次致电白山市林源春生态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徐建友。“你纠结这干嘛?”徐建友没有正面回答就挂断了电话。随后,记者多次致电均未能再次接通。
记者在北京销售网点拍摄的分层奖励制度讲解图
企业承认存在违规并承诺整改
针对经销商将乳酸菌饮品6号作为“眼药水”向老年人眼中滴注的行为,记者随后联系了苏州晟利仁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法务负责人呼延。呼延告诉记者:“不能这样做,”并表示公司立即整改,将向全国经销商发出整改通知。同时他表示,“晟利仁太岁”仅为商标,并非产品名称。
记者于6月初电话联系白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反映并提交了上述企业相关违规的证据材料。该局局长姜国军表示,对于苏州晟利仁公司利用“溯源之旅”名义在白山市举办涉嫌虚假宣传活动一事,市场监管局高度重视,并将迅速组织力量进行调查核实,“调查清楚之后,我们将依法进行处理。”
记者调查发现,苏州晟利仁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24年4月24日,注册资本300万元,经营范围仅包括预包装食品销售,不具备药品、保健食品生产经营资质。该公司已有行政处罚记录(决定书文号:相市监处罚〔2025〕X00073号),涉及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其宣传材料中声称会员超200万、线下“品鉴馆”落地1500余家。
值得关注的是,苏州晟利仁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还设置了多层级代理制度,普通代理、县市级代理、省级代理等不同等级享受不同拿货价,推广收益来自“直接推荐奖励”“团队业绩奖励”等,形成金字塔式团队计酬结构,已涉嫌传销。
记者看到,2026年4月,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网络食品销售虚假宣传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市监特食发〔2026〕33号),决定自2026年4月起开展为期半年的专项整治。6月初,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工信部、民政部印发《保健食品护老提升专项行动工作方案》,聚焦老年群体在保健食品消费中遇到的虚假宣传套路复杂、维权渠道不畅通等问题。此次整治明确三条高压线:严打“碰瓷疗效”式虚假宣传,严打“花样忽悠”式营销乱象,严打“甩手掌柜”式平台责任缺失。北京市市场监管局同步启动了网络食品销售虚假宣传专项整治,明确禁止普通食品宣称疾病预防、治疗功能。
而2026年1月,有网民在政务平台发布《关于强化“太岁乳酸菌”类产品监管、防范涉老诈骗的建议》,指出此类产品多以“抗癌”“延年益寿”为噱头,实为普通食品。
为何一款普通饮品能摇身变成“治病神药”?生产厂家、经销商在非法销售过程中应承担哪些责任?本报将对相关问题进行持续关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