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医保违规被罚325万 石家庄市人民医院仍中标政府采购项目
近日,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发布《2026-2027 年度石家庄市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健康体检一标段》合同公告,石家庄市人民医院为该项目中标单位。经核查,该院在投标前三年内存在重大违法记录,不具备政府采购法定投标资格,却出具无重大违法记录承诺参与投标,本次中标结果引发多方质疑。

图片来源: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
上述项目采购人为石家庄市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中心,采购代理机构为河北繁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中标单位为石家庄市人民医院,中标金额 147 万元。项目合同约定,服务内容为2026—2027年度石家庄市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健康体检服务,体检地点设在石家庄市人民医院体检中心(方北院区);体检暂定人数 2026 年 1500 人、2027 年 1500 人,两年合计 3000 人,单人单次体检费用 490 元。
2026年4月29日发布的该项目公开招标公告载明,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图片来源:石家庄市医疗保障局官网
石家庄市医疗保障局于 2023 年11 月29 日至2024 年3 月25日开展专项核查,查实:2021 年 5 月 1 日《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施行后,石家庄市人民医院存在复杂视网膜脱离修复术冷凝电凝加收超标准收费、机械辅助排痰重复收费等违规违法行为;按基金拨付比例核算,共计造成医保基金损失 2893598.03 元。
石家庄市医疗保障局认定,该院上述行为违反《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规定,依据该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二、三、四项及《河北省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适用办法》,石家庄市医疗保障局于2024 年4月19日发布(石医保处字〔2024〕第002号)行政处罚决定:责令该院退回医保基金损失 2893598.03 元,并处损失金额 1.125 倍罚款,罚款合计 325.52 万元。
依据财政部财库〔2022〕3 号文件及《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较大数额罚款认定标准为 200 万元以上;重大违法记录包含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该院本次罚款金额远超 200 万元的较大数额罚款认定标准,属于《政府采购法》所界定的 “重大违法记录” 情形。对照本项目招标、中标时间节点,石家庄市人民医院在投标前三年内存在重大违法记录,依法不具备本项目投标资格,应无权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图片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附件)
此外,该院在本次采购中提交的《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明确载明:“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该承诺内容与其被处以325.52 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事实不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