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包装大量日文 "DR製薬"被指涉嫌虚构日本授权、包装误导

发布时间:2026-06-23 文章来源:南方都市报

优思益之后,又见“假洋牌”。近日,南都鉴定评测实验室消费曝光台接到消费者投诉,一款在电商买药频道销售的“日本DR.SCT製薬”叶黄素护眼液,外包装大量使用日文、标注“製薬”字样,实则产自江西,且产品仅有消毒产品备案,并非药品,也非医疗器械。

记者调查发现,该产品背后的“守诚堂”系公司,存在一条从商标注册、香港空壳公司到产品包装的完整“假洋牌”操作链条,而其关联公司此前已因虚假广告被市场监管部门处罚。涉事品牌方湖南守诚堂品牌管理有限公司拒绝回应提问。目前,记者已向涉事企业注册地的长沙县市场监管局反映相关情况。

消费者投诉

外包装印有“製薬”及日文

到货后发现产地是江西

消费者费先生平时有使用眼药水缓解视疲劳的习惯。今年5月,他在电商平台搜索“滴眼液”时,根据检索结果注意到一款名为“DR.SCT製薬”的叶黄素护眼液。

“我以前买的是珍视明、曼秀雷敦、乐敦那种,都是从药店买的。这次从网上买,产品名称显示日文,我以为是个日本品牌,想着试一下。因为是显示自营又显示了‘买药’标签,就很信赖。”费先生回忆道。

然而,收到产品后,他很快发现了问题。

“我打开包装一看,好像不是药品,产地也写的是江西宜春。”费先生表示,“我知道药品必须有国药准字批准文号,在国家药监局网站能查到。这个产品什么都没有。”更让他困惑的是,包装上印有大量日文,商标中甚至出现了“製薬”(注:薬为日本用简体汉字)字样。“它明明不是药品,却处处让人以为它是药品。”费先生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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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先生表示,产品外包装大量日文,“以为是个日本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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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调查

主播直接称“眼药水”

但 产品详情信息显示“非器械”

根据消费者投诉,南都湾财社记者在该电商平台搜索“叶黄素护眼液”后,显示为“日本DR 叶黄素滴眼液”的产品出现在搜索结果前列。商品主图显示为蓝白配色外包装,商品名称下方有一行日文,包装左上角有“DR.SCT製薬”标识(注:“DR”在英文中通常为Doctor也即医生、博士的缩写。),与日本进口药品外包装颇为相似。

产品说明书显示,该产品产地为江西宜春,注册人和备案人为江西丰德健康产业有限公司,外包装和说明书均无“国药准字”批号,仅在包装上方显示了一串数字。记者随后查询发现,该公司持有的为《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即“消字号”批文,而非药品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注册证。

然而,记者注意到,该产品在电商平台页面上标注了“温和舒缓各种眼部不适”“眼干眼涩、视力模糊、疲劳酸胀、用眼过度、干痒血丝”等宣传用语,并打出“无效可售后”的承诺,同时标注“医用级别”“全网热销100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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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事产品位于搜索结果前列,宣称“医用级别”“全网热销100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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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投诉称该护眼液位于电商买药频道,实际无药械批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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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事护眼液无药械批号,却排在了电商平台“家庭护理器械金榜第一”。

记者进一步调查发现,该公司在商标注册层面进行了系统性布局。在中国商标网,守诚堂系公司累计申请了上百件商标,大量为“佐山制药”“古川制药”等日式名称,香港关联公司亦集中注册了多个日式商标。商标局已驳回部分申请,但“一驳再申”的反复操作贯穿始终。

企业反馈

品牌方拒绝回应

反问“关你什么事”

针对上述疑问,南都湾财社记者拨了湖南守诚堂品牌管理有限公司的电话,表明身份后,一名男子问“你有什么事”。当记者询问“护眼液包装上有大量日文是怎么回事”时,对方直接回绝:“这个事情没必要跟你讲吧。”

记者提及有消费者投诉该产品涉嫌虚构日本授权、包装误导,该男子反问:“现在有消费者投诉,跟你有什么关系?”记者追问产品是否有日本授权时,对方回应:“那你就举证假货。你直接消费者找厂家,让厂家出具假货做鉴定证明。”当记者追问此前长沙县市场监管局的行政处罚记录时,对方反问“你要干什么”,“你以为你是谁”,随即挂断电话。

记者致电长沙县市场监管局投诉科,就消费者反映的情况进行反映。接线人员确认湖南守诚堂品牌管理有限公司注册在长沙经开区管委会辖区,并建议记者通过全国12315平台提交举报材料,将由该局指派属地市场监管所处理。当记者追问该公司此前是否已被多次投诉时,接线人员未予否认。

揭秘

曾因发布虚假广告被罚

守诚堂“两年内三次违法”

事实上,这家公司已有违规“前科”。

根据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该企业此前因发布虚假广告被长沙县市场监管局处以罚款25022.34元,处罚决定书明确记载当事人“两年内有三次以上违法行为”。

2025年7月28日,长沙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湖南守诚堂品牌管理有限公司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执法人员在接到多起投诉举报后,于2025年4月8日对该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发现其在京东等网络店铺中存在大量虚假广告宣传行为,共涉及16款产品。

这16款产品中,部分仅为“健字号”保健用品或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预期用途仅限于“贴于人体穴位进行外力刺激”或“发热患者局部降温”。但调查显示,当事人在网店宣传中公然宣称“钟老祖牌疤痕修复保健贴”可以修复疤痕;“土家梯玛古法(老黑膏贴)”可以用于颈椎病、肩周炎、腰间盘突出、滑膜炎、腱鞘炎等;“久卜制药医用退热凝胶(医用痔疮凝胶敷料)”可以用于痔疮治疗;“DR.SCT牙科分离剂”可以用于牙龈萎缩、牙周炎;“DR.SCT咬贴”可以镇痛、舒缓疼痛。另有“久卜制药医用退热凝胶(疣清宁)”“久卜制药医用退热凝胶(皮肤保护剂)”“久卜制药医用退热凝胶(疤痕膏)”“本安制药医用退热凝胶(鼻炎喷雾)”“DR.SCT医用退热凝胶(湿疹膏)”“久卜制药液体止鼾器”“久卜制药医用退热凝胶(腰椎部位型)”“久卜制药医用退热凝胶(腱鞘型)”等产品,均被用于宣传治疗各类疾病。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十七条及《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条,监管部门认定其构成发布虚假广告。经查,上述16款产品在售期间总销售金额为49484.61元,总广告推广费为8340.78元。最终,长沙县市场监管局依据广告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对该公司处以罚款25022.34元。处罚决定书明确提及当事人“两年内有三次以上违法行为”。

起底假洋牌生意经

海量申请日式心机商标

设空壳公司背书

“日本DR”到底是真是假?记者进一步调查发现,所谓的“日本授权”经不起推敲:号称授权方的“守诚堂久卜制药株式会社”在日本查不到有效经营信息。宣称“国际控股”的香港母公司,注册地址只是一家秘书公司的挂靠地址,年报显示该公司在香港并未开展实际业务。而在中国商标网,守诚堂系公司大量申请了“佐山制药”“古川制药”等日式商标,构建起一套完整的“假洋牌”操作链条。

“守诚堂久卜制药”在日本查无实据:

无官网、电话不直通、授权书是中式日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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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日本全国法人系统登记网站查询,点击企业地址后,显示的“守诚堂久卜制药株式会社”实景地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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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正规公司有官网是最基本的要求。”在东京工作的@淡淡幽香告诉南都湾财社记者:“日本很看重版权意识,但这份‘授权书’有很多疑点。”

“不像是日本企业正式出具的授权文书。”@淡淡幽香表示,“首先日文的授权文件通常称为委任状或委任书,而非‘授权承诺书’。其次,这份‘授权书’的内容和敬语后缀不符合日文规范。比如,日文表示‘从……到……’应使用‘から……まで’,而这份文件写的是‘から……から’,表述不规范。此外,文中出现了意义不明的片假名,助词使用也有错误,守誠堂久ト製薬株式会社は,助詞は使用错误。湖南守誠堂醫療器械有限公司と普及、生産技術協力に関する協定,协定应该改为缔结书。”她认为,整份文件更像是将中文内容直接翻译、替换个别日文词汇后拼凑而成。

香港母公司仅存于纸面

无实际经营

南都湾财社记者查询发现,湖南守诚堂品牌管理有限公司与守诚堂集团有限公司存在关联,后者的唯一股东,是注册于香港的守诚堂国际控股有限公司(下称“守诚堂国际”)。

工商信息显示,湖南守诚堂品牌管理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为伍艳。伍艳同时在湖南守诚堂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湖南守诚堂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守诚堂投资控股(海南)有限公司等多家“守诚堂”系公司担任法定代表人。守诚堂集团有限公司方面,伍艳曾任法定代表人,2025年1月变更为黄守刘担任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守诚堂国际于2021年先后投资了湖南守诚堂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和守诚堂集团有限公司,投资比例均为100%,系其全资控股股东。

根据香港特区政府公司注册处公开的周年申报表,守诚堂国际控股有限公司的董事为黄守刘,企业注册地址位于香港中环美国银行中心25楼2508A室,这一地址与香港美术家协会的注册地址一致。该公司委任的公司秘书为香港海聪企业秘书有限公司,年报显示该公司在香港并未开展实际业务,仅通过秘书公司维持法律存续状态。另一家关联的“守誠堂日本制藥有限公司”的注册地址和秘书代理公司,也与“守诚堂国际控股有限公司”一致。

南都湾财社记者拨打“守诚堂国际控股有限公司”在周年申报表留的电话,接线人员确认是中环美国银行中心25楼2508A室,但明确表示守诚堂没有人在这里办公。

“守诚堂国际控股有限公司”的周年申报表,注册地址与香港美术家协会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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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内地和香港申请多个

日式风格的“心机”商标

记者在调查中发现,湖南守诚堂品牌管理有限公司的历史股权结构隐藏着一条重要线索。工商信息显示,该公司曾用名为“湖南中核动力营销策划有限公司”,此后更名为“湖南春广贸易有限公司”。一家以营销策划起家的企业,转型后开始批量注册日式商标。

在中国商标网检索,守诚堂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湖南守诚堂品牌管理有限公司,累计申请了至少114件商标,覆盖日化用品、医药制剂、医疗器械等多个核心类别。

其申请的商标特征高度一致:名称极具日式或仿制药风格,例如“佐山制药”“古川制药”“苍乃制药”“栗山医生”“宫下医师”“本田制药”“雄衣制药”“嘎乌制药”“发羌制药”“银衣制药”“囊玛制药”等。仅名称中包含“制药”“製薬”字样的商标就多达数十件。此外,其还申请了不少以“堂”“医师”“医生”命名的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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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诚堂及其关联企业海量申请了“佐山制药”“古川制药”等心机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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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诚堂系公司通过大规模申请的方式,使少数商标通过审查并获得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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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梳理发现,守诚堂系公司先后申请了多个“久卜”系列商标,每一次被驳就稍作修改后再次申请,反复试探注册边界。

而根据香港知识产权署的商标注册记录,守诚堂国际控股有限公司还在香港集中申请了“久卜製薬”“藤田制药”“天满製藥”“旭精制藥”等多个日式风格商标,国际分类均为第5类(医药制剂),申请日期集中在2025年前后,代理机构均为同一家香港商标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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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诚堂系企业还在香港集中申请了“久卜製薬”“藤田制药”“天满製藥”“旭精制藥”等多个日式风格的“心机”商标。

关注

一家曾做营销策划的公司

如何批量炮制“洋品牌”?

业内人士指出,这套商标策略的核心逻辑在于:在国内批量申请近似日式名称的商标,一旦获批即用于产品包装和电商页面宣传,营造“日本制药品牌”的假象。 即便部分商标被驳回,在驳回之前,申请行为本身已足以支撑产品页面上“某某制药”的宣传。

记者还注意到,这批产品在电商平台的销售方式同样具有模式化特征:以“消字号”或“械字号”消毒产品备案,却以“制药”品牌的面貌出现在“买药”频道,通过平台自营标签和“药房”类目构建消费者的信任感。商标布局在前,产品包装紧随其后,平台“买药”频道铺货为最后一环,共同构成“假洋牌”的完整商业链路。

仿冒日本知名品牌、虚构“日本技术”或“日本授权”、以普通产品冒充医疗器械或药品……这套操作手法并非首次出现。产品生产企业江西丰德健康产业有限公司,年报显示其社保参保人数为0,持有《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而非药品生产许可证。

在黑猫投诉平台上,以“守诚堂”“久卜制药”为关键词检索,显示十余条消费者投诉,时间跨度从2024年初至2026年5月。

投诉时间线显示,从李时珍耳部贴、仿冒“久光贴”再到“DR.SCT叶黄素护眼液”,守诚堂系的“假洋牌”操作模式在不同品类间不断复制,手法日趋成熟。

南都湾财社记者调查发现,“DR.SCT叶黄素护眼液”的实际生产企业为江西丰德健康产业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仅10万元,2024年度报告显示社保参保人数为0,查询国家药监局官网,在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经营企业、境内生产药品备案三个栏目中均未查到该司任何记录,仅持有消毒产品生产资质。

中山大学眼科专家指出,消字号产品与药品的监管逻辑完全不同,“消字号不评价治疗效果”。而该产品的委托方——湖南守诚堂品牌管理有限公司,此前已因在电商平台对多款产品进行虚假广告宣传,被长沙县市场监管局处罚,但同类产品至今仍在电商平台销售。系列调查第三篇,记者追踪假洋牌护眼液背后的消字号产业链。

10万资本、0人参保的“消字号”工厂

产品信息显示,该产品的注册人和备案人为江西丰德健康产业有限公司,地址位于江西省宜春市。工商信息显示,该公司成立于2020年,注册资本10万元,为小微企业,2024年度报告显示其社保参保人数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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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事工厂公布的最新员工人数信息,截至2024年参保人数为0。

根据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2025年度报告,江西丰德健康产业有限公司主营业务包括“中成药、抗生素生化药品、一类、二类医疗器械、消毒产品、保健品、化妆品……生产、销售”。年报中明确显示,该公司具备“抗(抑)菌制剂(净化)”的生产资质,而“中成药、抗生素生化药品”等内容则属于药品销售的经营范围登记,并非生产资质。

南都湾财社记者在国家药监局官网“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经营企业”“境内生产药品备案”三个栏目中分别查询该公司名称,均未显示任何结果。该公司唯一持有的生产资质为江西省卫健部门颁发的《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赣卫消证字2019第C013号),属于“消字号”消毒产品生产许可,允许生产抗(抑)菌制剂等消毒产品,不具备任何药品疗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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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产品仅外包装顶部内侧有一串数字编号,未标注批号类别,含义不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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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药监局官网检索“江西丰德健康产业有限公司”,无药品或器械生产、经营或备案记录。

曾因违反消毒产品法规被行政处罚

江西丰德健康产业有限公司曾有“前科”。

2022年1月,江西丰德健康产业有限公司被樟树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处以行政处罚,事由为“生产经营的消毒产品标签说明书违规和无卫生安全评价报告”,罚款3000元。该处罚依据《消毒管理办法》第31条规定,消毒产品标签(含说明书)和宣传内容必须真实,不得出现或暗示对疾病的治疗效果。《消毒管理办法》第32条要求消毒产品首次上市前须进行卫生安全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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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事工厂因“生产经营的消毒产品标签说明书违规和无卫生安全评价报告”,被行政处罚。

随后,在江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2023年初发布的《关于江西省2022年第四季度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信用评价情况的通报》中,江西丰德健康产业有限公司因“违反消毒产品相关法律法规,受到行政处罚”,被列为C级(一般失信)等次。吉安市政府网站公示的消毒产品生产企业信用评价名单中,该司同样因“违反消毒产品相关法律法规,受到行政处罚”上榜。

眼科医生说法

将“消字号”产品归入“买药”类目展示

电商平台 存在明显的认知混淆风险

中山大学中山眼科中心屈光与青少年近视防控科杨晓医生向记者解释了消字号产品与药品的区别。

杨晓指出,目前在市场上与“眼部使用”相关的产品,监管属性大体可分为三类:药品、医疗器械以及消毒产品(消字号)。药品类滴眼液上市前需经过严格的临床试验与审批流程,以明确适应症、安全性与有效性。而“消字号”产品属于消毒产品管理体系,审批逻辑主要围绕消毒或抑菌用途的安全性评价与备案管理,并不以疾病治疗或眼部功能改善为审批依据。

“从本质上来看,两者在监管逻辑上是完全不同的体系:药品强调治疗有效性,而消字号产品不评价治疗效果。”杨晓表示。

法律层面亦有明确禁令。《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十七条规定:“除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广告外,禁止其他任何广告涉及疾病治疗功能,并不得使用医疗用语或者易使推销的商品与药品、医疗器械相混淆的用语。”《消毒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第二款亦明确,消毒产品的标签(含说明书)和宣传内容必须真实,不得出现或暗示对疾病的治疗效果。而该产品在电商页面标注的“温和舒缓各种眼部不适”“眼干眼涩、视力模糊、疲劳酸胀”等用语,已涉嫌违反上述规定。

对于产品标注的“蓝莓提取物、叶黄素(1%)”等成分,杨晓指出,这类配方在市场上比较常见,但目前并没有高质量、严格设计的临床研究证据支持,这类成分通过滴眼液形式局部使用可以直接缓解眼疲劳或改善视觉功能。“把‘营养成分’直接等同为‘护眼疗效’,在医学证据层面是不成立的。”

杨晓同时指出,电商平台将“消字号”产品归入“买药”或“眼药水”类目展示,存在明显的认知混淆风险,容易让消费者默认其具有医疗属性。“建议严格分类展示,将药品、医疗器械与消毒产品明确分层管理;对‘非药品’‘非医疗器械’属性进行醒目提示;避免使用‘治疗’‘改善视力’等医疗化表述。”

杨晓医生建议,消费者在选购眼部相关产品时,至少要关注其是否属于药品体系、是否具有明确的适应症与规范的医学用途。对仅标注“消字号”的产品,如被用于“护眼”“缓解疲劳”等眼部功能性宣传,应保持谨慎,避免将其等同于医学意义上的眼药水使用。

律师说法

欺骗性标志不得注册

关联公司或面临连带责任

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律师指出,根据《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七)项,“带有欺骗性,容易使公众对商品的质量等特点或者产地产生误认的标志”禁止作为商标使用。这一条款属于绝对事由,违反该规定的标志不仅不能注册,也不得使用。若商标名称本身具有欺骗性,任何单位或个人均可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裁定撤销。

付建还表示,若同一实控下的多家公司均因虚假宣传被处罚,监管部门可能认定其具有主观恶意和反复违法情节,从而加重处罚。若能证明关联公司在人员、财务、业务上高度混同,当公司无法承担赔款时,法院可适用横向人格否认制度,判令关联公司相互承担连带责任。

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律师认为,该产品包装使用“製薬”字样及大量日文,非药品使用“製薬”字样,易让消费者误认为药品或具有治疗功效,涉嫌违反广告法第二十八条关于“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的规定。同时,涉嫌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构成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若商家虚构“日本技术”和境外授权,可能构成消费欺诈。

付建还指出,电子商务法第三十八条要求平台对关系消费者生命健康的商品承担资质审核和安全保障义务。若平台未尽审核义务,或知道、应当知道侵权行为而未采取措施,应承担连带责任。付建律师建议,消费者可向市场监管部门及商家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投诉举报,同时向电商平台正式投诉,要求其作为自营销售方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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