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平江天鹅村村支书疑指定服刑人员承包 施工图纸被指伪造
近日,湖南省平江县梅仙镇天鹅村村民王某(化姓)举报,村党支部书记翁某国在X264乡道改造工程中直接指定服刑人员朱某元承包施工,且该工程使用“假图纸”,工程质量存疑。此外,村民反映该村约3000亩林地权属出现异常变更,邻村个别人员名下林地面积大幅超出正常水平。
据了解,当地纪委已作出初步认定,但镇政府多轮答复均未提供实质性佐证材料。
举报:乡道工程被指指定失信人承包,施工图纸被指伪造
举报人王某称,天鹅村X264乡道改造工程未经公开招标,由村支书翁某国直接指定村民朱某元承包。经核实,朱某元曾因盗采国家矿产资源被判处刑罚,且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被执行标的额达380余万元。

朱某元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举报人认为,翁某国未对施工人资质和履约能力进行尽职调查,涉嫌滥用职权。翁某国曾辩称该指定经过了“四议两公开”程序,但举报人称从未接到相关通知,镇政府亦未能提供任何会议记录、公告张贴影像或村民代表签字等佐证材料。
关于施工图纸,举报人提供了该工程所用图纸复印件。根据证据显示,图纸扉页签名人员均非主体设计公司的注册执业人员,图纸未加盖审图专用章,设计单位署名为“某某设计公司平江分公司”,该单位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翁某国向举报人证实,该图纸由梅仙镇干部余某军提供,其他情况其不知情。镇政府曾在答复中称存在“真图纸”,但举报人表示,该“真图纸”至今未向村民出示,何时出具、是否在施工前完成,均未明确。

现身施工现场的图纸
此外,举报人还反映,该工程最终通过了验收并被宣布为“合格”,但验收组织单位、验收报告内容未向村民公开。工程所用319吨水泥去向不明,镇政府答复称用于“村道多处修补”,但王某表示未找到相应修补路段痕迹。建筑专业人士根据C25标准估算,319吨水泥可修筑5米宽、15公分厚村道约1308米,如此体量的使用情况应有明确记录。
林地权属:约3000亩“消失”,邻村个人名下出现大面积林地
天鹅村村民还反映,自2010年换发新林权证以来,该村大量村民林地面积缩减或消失,多户合并使用一本权证,总计约3000亩林地失去登记。而相邻的雁影村原党支部书记万某某个人名下登记近2000亩林地,并持续领取国家生态公益林补贴,其丈夫周某某名下林地面积亦远超同村其他农户。村民怀疑天鹅村流失的林地被人为调整至关系户名下,但村支书翁某国未就此作出解释。

邻村原支部书记万某花生态公益林地补贴
举报人曾与翁某国约定到村委会商议林地问题,期间一名叫夏某深的男子(后证实为镇政府工作人员)闯入并强行叫走翁某国,与村民发生冲突。翁某国未当场说明夏某深的公职人员身份,导致村民误认为其系“社会人员”。冲突中两人被行政拘留。相关人员就报警方式及林地变更原因向相关部门求证,截至发稿未获明确回复。

村民讨要林地与不愿“暴露”身份的镇工作人员发生冲突
对于相关质疑,翁某国表示“不接受采访”,而梅仙镇负责人李某某、胡某某电话,均未接通。
对于手机短信采访提纲,翁某国回复称“你反映的问题,已经省市县相关部门调查,与事实不符”,李某某、胡某某未予回复。
政府及纪委答复:多次否定未提供佐证,纪委认定“程序缺失”
关于乡道施工问题,梅仙镇政府在多次书面答复中均予以否定。对于施工人资格,镇政府称朱某元系“取保候审”而非“保外就医”,具备施工资格,但未向王某提供取保候审法律文书;对于其失信被执行人身份,答复中未作回应。

镇政府关于假图纸给举报人的回复
关于图纸问题,镇政府称存在“真图纸”,但王某表示始终未见到;关于“四议两公开”程序,镇政府称已履行,但未提供任何会议记录、公告或影像资料佐证。工程质量方面,镇政府答复称“已邀请专门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质量达标”,但未说明检测机构名称和邀请主体,亦未提供检测报告。关于319吨水泥去向,答复仅以“村道多处修补”概括,未提供具体修补台账。

镇政府回复319吨水泥的去向模糊
关于林地权属问题,梅仙镇政府截至发稿未明确回复。
2026年6月22日,平江县纪委向王某反馈调查结果,认定翁某国在“指定施工”过程中程序缺失,其他举报事项不予认定。但对于图纸真伪、验收报告、水泥具体用途、林地变更记录等核心问题,截至目前仍未向村民公开实质性证据。

镇政府出具给举报人的《受理告知书》
本报将持续关注事件进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