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现丰胸注射物可能致癌 女子起诉西安美合皮肤管理抗衰中心

发布时间:2026-07-04 文章来源:华商报

“我本来是去打瘦脸针,却在美容院销售的推销下注射了丰胸产品。注射之后胸部反复感染,留下疤痕,出现疼痛。查阅资料后发现,我注射的产品‘奥美定’可能致癌。”近日,29岁的田女士向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讲述了自己的遭遇。她说,现在她想取出注射物,还要面临后面植入假体的手术,花费要数十万元。她多次找西安美合皮肤管理抗衰中心沟通此事未果,只能将该店告上法庭。

田女士说,她2019年5月在西安市群贤路美合花沐店内做化妆美甲项目时,认识了该店店长何某,何某经常约她吃饭喝咖啡,两人迅速成为“朋友”,她也多次在何某店里充值,做美甲美睫等项目。

2021年5月,何某给她推销瘦脸针的美容项目,说注射后效果很好。她心动了,遂被何某带到西安市团结南路10号睿中心9楼909号西安美合皮肤管理抗衰中心店做该项目,“我当时问何某这个店和她是什么关系,何某说是她们店的分店,我就放下了戒备。”

没想到,事情发生了戏剧性的变化,“我到店做瘦脸针的项目时,何某和该店老板宋某使劲向我推荐店里的另一个项目——注射丰胸。她们说,注射的药物是‘捷克水分子’,并向我介绍了她们分店里一位吴医生,说这是做丰胸注射项目的外聘专家,技术权威。她们一再强调,‘捷克水分子’十分安全没有任何副作用,产品在国内已经非常成熟,并且注射成功的案例也非常多。”

田女士说,当时她一再表示,需要考虑安全性,但何某和吴医生极力推荐,反复强调此项目绝对安全无副作用,“说我如果对‘捷克水分子’注射后效果不满意,可以将其溶解掉,在溶解的过程中和溶解后绝对不会有任何副作用。”田女士说,碍于何某等情面,并且出于对这么大的美容机构的信任,她就同意注射了丰胸产品,交了4.8万元。

田女士说,没想到,这次丰胸经历成了噩梦的开始。

“注射完成后,吴医生给我的胸部注射处各贴了一个封口贴,说没有什么注意事项,就离开了。”田女士说,回家后三天左右,她发现胸口的针眼处有白色液体流出,并伴有轻微疼痛感,联系何某询问是否感染,何某让她去城北的美合未央店让其他医生看一下。

到店后,一名杨姓医生给她做了检查,说伤口确实发生了感染,让她在美合医学美容未央国际院(这个店是她们城北的分店)打了几天消炎针,并对伤口进行了碘伏擦拭、挤脓等处理,随后炎症得到控制并好转,但胸部两侧均有疤痕。

“我还这么年轻,胸部有疤痕肯定不能接受。我又联系何某,询问疤痕怎么处理?何某说,她已经和老板反映了这个情况,并承诺给我处理好,一切费用由她们承担。随后我在她们未央国际店做了两次皮秒,但没有效果。在我的要求下,由何某陪同我先后于2022年5月至2023年5月期间多次前往西京医院外科整形医院处理疤痕,但效果欠佳,由于我工作原因随后疤痕的事情也就不了了之了。”

2025年5月,田女士开始出现胸部疼痛症状,触摸胸部时发现有硬块,并且偶尔伴有胸闷,她开始怀疑注射物的安全性。

“我在网上查询大量资料,咨询了三甲医院的医生,了解到‘捷克水分子’其实就是奥美定,该药物注射到体内具有致癌性,同时此药物在国内也没有取得相关的准入许可,属于非法药品的报道后,我觉得胸部的疼痛、硬块和胸闷情况应该是注射了捷克水分子的原因。”

田女士说,她多处咨询,了解到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九人民医院整形科在国内丰胸整形专业领域较为权威。2025年8月至10月,她两次前往上海第九医院整形科做了相关检查,并详细咨询了医院的多位专家。

“专家证实,捷克水分子(奥美定)在国内属于三无产品,并且该药物有致癌性、不可溶解性、移位导致局部变形、硬结、体内游走、疼痛、腐蚀自体软组织、红肿、伤口难以愈合以及感染等副作用,需要尽快通过手术取出。”田女士说,听到这个消息时,她简直觉得天塌了,“我是希望变美,但坚决不允许损害健康。”

“上海九院的医生告诉我,手术的方式只能从乳晕或下皱襞取出注射物,手术的过程非常复杂,并且取出后有可能出现伤口难以愈合、反复感染的情况,也不能保证能完全取干净,会有残留物留在胸部内。”田女士说,为保证胸部不变形,在取出捷克水分子(奥美定)后,还需要重新植入新的假体来保持胸部现有的形状。专家建议她尽快处理,“我了解到,整套下来的费用最少需要30万元。”

田女士说,之后,她多次联系何某以及西安美合皮肤管理抗衰中心店,希望对方能承担手术费用,并且对她身体受到的伤害进行赔偿,但何某和店方对此并不理会,“何某把我拉黑了,店方更是不承认这件事情和他们有关系。”

7月2日,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在团结南路10号睿中心门口见到了田女士,她提着一个大大的袋子,里面装着在医院拍的片子,多次因为疤痕以及注射物就诊的记录,以及她当时做丰胸注射时缴费的截图。截图显示,她于2021年5月17日在西安市雁塔区美沐美容店消费4.8万元。

来自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九人民医院的放射学诊断显示:目前,田女士胸部的情况为,双侧隆乳术后改变,假体形态不规则,请结合临床。双侧乳腺纤维囊性改变,右乳外上、下象限非肿块样强化,恶性待排[BI-RADS4a类]。

7月2日,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和田女士一同来到团结南路10号睿中心9楼909号西安美合皮肤管理抗衰中心店,由一位女士接待。田女士说,这位女士是该店的店长。田女士询问她注射丰胸的事情怎么处理,这位女士说,她不太清楚情况,老板宋某出差了不在店里,她没有权限处理此事。

记者遂亮明身份,希望从店方核实事情的细节、店方说明相关情况。店长称需要和老板打电话沟通,让记者等待,随即离开。

约十分钟后,这位店长拿着电话回来了,让田女士接电话,电话里是辖区派出所的民警,说这位店长报警说有人在店里扰乱秩序。当得知只是正常维权及采访时,民警反问店长为何报警说有人闹事?店长随后说店方拒绝接受采访。

7月2日,记者多次拨打何某电话,均无人接听或直接挂断。

田女士说,多次维权未果,她实在没办法了,前段时间将西安市高新区美合和美生活美容店、西安美合医疗美容有限公司告上法庭,目前案件正在审理中。

“我的诉求就是,要求西安市高新区美合和美生活美容店、西安美合医疗美容有限公司退还当时的丰胸注射费用,并对我身体造成的伤害进行赔偿并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同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直到相关的医疗机构确认不会对我的身体造成后续的伤害为止。”田女士说。

相关案例

“捷克水分子(奥美定)”注射丰胸 早在2006年就全面叫停

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查阅资料发现,在我国其他城市,也发生过因为注射捷克水分子(其主要成分为奥美定)导致身体不适并手术取出的情况。

据南方都市报报道,52岁的张女士因为23年前分娩后出现乳房塌陷、扁平问题,接受了无色透明果冻状的液态物质奥美定注射丰胸,近几年胸部不适求医,专家团队手术取出了注射物。专家表示,2006年4月30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撤销了奥美定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全面停止其生产、销售和使用。奥美定是一种凝胶状聚合物,构成它的单体丙烯酰胺有中等毒性,毒害神经系统,损伤肾脏,对生命循环系统造成伤害,世界卫生组织已将这种物质列为可疑致癌物之一,是定时危险炸弹。

深圳的王女士近期因乳房持续不适就医,检查发现乳腺出现肿块、积液并伴有疼痛。她到医院就诊,经过超声和核磁共振检查,甲乳外科主任发现她注射的水凝胶部分已侵入乳腺腺体和背阔肌,并形成肉芽肿。专家告诉她,之前注射的奥美定是高危填充物,远期并发症高发,国家早在2006年就全面叫停,建议尽早手术取出注射物及病变包膜,避免进一步侵蚀乳腺、肌肉组织,或引发感染、移位等更严重的问题。随后王女士取出填充物,症状缓解。

律师说法

女子维权诉求有相应法律依据

陕西硕瀚律师事务所主任冯涛律师,根据本案调查情况,从责任主体、民事赔偿等方面作出法律分析。

门店推介模式存在误导消费者的情形

2006年国家药监部门已全面撤销奥美定医疗器械注册证,禁止该产品生产、销售与临床使用。根据门店宣传资料、双方沟通记录等线索可见,涉事机构将奥美定换名包装为“捷克水分子”,宣传产品安全、可溶解、无副作用,未主动告知该填充物存在的健康隐患与远期并发症。据当事人陈述,门店推介模式存在误导消费者的情形,对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相关规定,存在构成消费欺诈的法律层面特征。注射填充属于侵入性医疗操作,普通生活美容门店不具备医疗执业资质,目前暂未看到外聘操作人员完整有效的医师执业及医美主诊备案材料,该注射行为涉嫌非法行医,多重违规行为叠加,能够反映机构自身过错明显,现有线索中暂无可减轻其责任的相关情形。

可选择起诉任意一方或全部相关主体

从责任主体层面梳理,结合记者调查线索显示,西安美合皮肤管理抗衰中心、群贤路美合花沐店、未央分店由同一实际控制人宋某统一运营,对外以连锁门店模式开展经营。何某全程参与案涉服务流程,外聘吴医生是直接造成当事人身体损伤的行为人。参考多地同类医美侵权纠纷生效裁判思路,多家门店统一管控、各方分工配合共同完成违规医美服务并造成同一损害后果的情形,存在被法院认定构成共同侵权、四方主体共同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可能。田女士可自主选择起诉其中任意一方或是全部相关主体,任一被告在足额赔付全部合理损失后,可依据各方内部权责划分另行向其他参与主体追偿,门店方难以仅凭医生属于外聘人员、各门店工商登记相互独立、相关推广行为仅为店长个人行为等理由完全免除自身赔偿责任。

当事人可主张全额退款、三倍赔偿

民事赔偿层面,结合现行法律条文与同类医美判例,田女士各项维权诉求均有对应的法律依据可供主张。

首先4.8万元注射服务费。因服务全程存在隐瞒产品真实信息、不实宣传的相关线索,当事人可主张全额退还;若经行政机关、法院查实案涉服务存在欺诈行为,田女士可提出三倍价款惩罚性赔偿的诉求。

其次田女士在未央分店消炎、疤痕修复费用,以及西京医院、上海九院产生的检查、诊疗、交通、住宿支出,均为本次违规注射引发的直接财产损失,相关合理开支可主张由责任方承担;后续取出注射物、乳房修复以及排查填充物残留、远期病变风险产生的医疗开支,同样属于可主张赔偿的范围,相关费用赔付可延续至医疗机构出具身体无残留、无远期病变隐患的专业评估意见为止。

建议当事人同步开展两条维权途径

冯涛表示,当事人手中缴费截图、多份医院诊断报告、影像材料、门店沟通记录、媒体走访记录已形成基础证据链,建议当事人同步开展两条维权途径。一方面整理完整材料向市场监管局、卫健局提交书面举报,由行政机关核查门店资质、人员资质、违禁产品使用情况,行政调查笔录、处罚文书能够作为民事诉讼重要佐证;另一方面推进民事诉讼,一并主张全部实际损失、三倍惩罚性赔偿与精神损害赔偿,一次性主张全部合法权益,减少多次诉讼带来的维权成本。

冯涛提醒广大消费者,破皮、注射、填充类项目均属于医疗行为,仅持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正规医美机构才可开展,术前务必核验机构、医师、医美产品相关资质,警惕奥美定更换名称伪装新品的消费陷阱。一旦术后出现不适,及时留存消费凭证、就医记录,切勿私下协商后销毁证据,通过行政投诉、诉讼等合法途径维护自身人身与财产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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