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洲女子举报县医院医师诊疗失职:违规开药、胎儿不幸离世
榆林市子洲县苗家坪镇常山村村民李增增实名向媒体反映,其在子洲县人民医院就诊期间,接诊医师张雄伟未履行基础问诊义务,未询问自身是否怀孕,在未告知辐射、用药风险、未取得本人知情同意前提下,违规开具三类药物并安排两次CT放射检查,多重不当诊疗行为最终导致其腹中胎儿死亡。
当事人痛失孩子,认为医院诊疗流程存在严重疏漏,涉事医师未尽诊疗、告知责任,诉求相关主管部门彻查追责、依法赔偿。家住陕西省榆林市子洲县苗家坪镇常山村的李增增向媒体讲述了此次惨痛就医经历。
据当事人陈述,其因身体不适前往子洲县人民医院就诊,接诊医师为张雄伟。接诊全程,张雄伟未完整询问既往身体情况、育龄女性关键孕产信息,未主动确认李增增是否处于妊娠期,未告知育龄女性CT放射检查对胚胎、胎儿存在致畸、致死辐射风险,未对开具药品的孕期使用禁忌、副作用进行风险提示,直接出具诊疗方案。
按照医师安排,李增增先后完成两次CT放射检查,同时领取一张处方药物,分别为:匹维溴铵片、多潘立酮片、头孢克肟胶囊。当事人全程对自身怀孕状态、CT辐射危害、多款药物孕期慎用/禁用情况毫不知情,在不知情状态下完成全部检查、按时服用医师开具药品。
后续当事人李增增病情没有好转再次来院就诊,被告知确诊腹中胎儿已无生命体征,胎儿不幸死亡。突如其来的噩耗让当事人及家属遭受巨大精神打击。
李增增和家人多方查阅医疗科普、诊疗规范后得知,育龄女性腹部、盆腔CT存在电离辐射,孕早期属于胎儿器官分化敏感期,多次CT照射会大幅提升胚胎停止发育、胎儿死亡风险;其中多潘立酮孕期需严格慎用,匹维溴铵需充分评估妊娠利弊方可使用,即便相对安全的头孢克肟,孕期使用也必须先确认妊娠状态、告知潜在影响,全程遵循知情同意流程。
《放射诊疗管理规定》明确要求,对育龄妇女开展放射影像检查前,必须主动问询是否怀孕;实施CT等特殊放射检查前,应当事先告知患者辐射对健康、胎儿的影响,做好放射防护。
《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规定,医务人员实施特殊检查、开具处方时,需全面问询患者基础状况,充分说明医疗风险、替代方案,取得患者明确知情同意,未尽告知义务造成人身损害的,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需承担相应医疗损害责任 。涉事医师张雄伟接诊时跳过核心问诊环节,未核实妊娠状态、未告知双重风险、连续安排两次CT并开具多款需孕期评估药物,多项操作明显违反诊疗规范与法律法规。
“如果医生最开始问一句我有没有怀孕,我绝对不会做CT,也不会吃这些药,我的孩子也不会没了。”李增增哽咽表示,自身作为普通群众,不具备专业医学知识,就医时完全依赖医师专业判断,医师本该把育龄女性妊娠情况作为首要问诊内容,却严重疏忽大意,漠视母婴安全,草率开展放射检查、开具药物,最终酿成无法挽回的悲剧。
事发后,李增增多次与子洲县人民医院沟通交涉,希望院方正视医师诊疗过错,给出合理处理方案与赔偿答复,但双方未能达成一致意见。
当事人现已整理完整就诊票据、检查报告、购药凭证、沟通记录等全部证据材料,正式实名公开举报涉事医师张雄伟及子洲县人民医院,提出三点诉求:
榆林市、子洲县卫生健康主管部门介入全面调查,核查张雄伟本次诊疗全过程,认定医疗过错;
依据《医师法》、《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对失职医师、医院相关科室作出对应行政处罚,公示调查处理结果; 医院就不当诊疗行为致胎儿死亡一事,依法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对当事人精神损害、人身损害予以足额赔付。
李增增告诉媒体,此次公开实名举报,一方面希望为逝去的孩子讨回公道,另一方面也希望以此案例警示全县各级医疗机构,规范育龄女性诊疗流程,严格落实问诊、知情告知、放射防护制度,避免其他家庭遭遇同类悲剧。
截至发稿,我们暂未联系到子洲县人民医院及涉事医师张雄伟,该院未就本次实名举报内容作出官方回应。我们将持续跟进卫健部门调查进展,第一时间向公众通报后续处理结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