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柳林:国有地块违规发包 高速引桥下违建存续超两年未拆
山西柳林县柳林镇杨家港村,上海实验小学东侧的高速引桥下,一片空地。空地上,四栋临时板房挨在一块儿,加起来快一千平方米。这些房子盖在国有公园绿地上,本来该在2024年工程收尾时拆掉,可到今天还立着,并且继续往外租。
这块地是国有划拨用地。柳林县自然资源局的档案写得很直白:土地归县住建局管,规划用途为公园绿地,位置正处在高速引桥30米禁建范围里,按规矩不能私自盖房。这块地此前由相关部门临时交给杨家港村使用。2019年12月,杨家港村委会把其中1.67亩租给了本村村民高某某,一租二十年。
2023年,中铁某局到当地做高速引桥和配套公园的改造。高某某借这个由头,打着施工单位的旗号,向村委会申请在桥下空地盖临时办公用房。申请书上,村委会和柳林镇政府都盖了章,可中铁某局从头到尾没有授权,文件上也没有施工单位的公章。
批下来以后,高某某自己动手盖了四栋临时房,将近一千平方米。只有不多的几间给了中铁某局办公,剩下的全租给外面的人做生意。申请资料里写得明白:这是工程配套的临时用房,工程一完就拆。

图为高某某冒用中铁某局向村委会提交的临时建筑申请
2024年,中铁某局干完活撤走了。按说这时候该拆了,事实上没拆。不但不拆,还接着装修翻新、接着往外租,占着这块地一直到现在。算下来,过了该拆的期限两年。
周边村民开始一趟趟找相关部门反映,这块地的真实身份、规划用途和违建问题这才彻底摊开。2024年10月30日,柳林县政府办公室给出正式回复:地确实是村委会发包给高某某的,地上所有临时建筑都没办过规划、建设方面的合法手续,属于违规建筑。


图为柳林县自然资源局及县政府办公司关于此事的回复
村民的担心很实际。桥边上盖简易房,日子久了怕动到桥的地基,影响路上行车的安全;规划里的绿地被房子长期占着,土地用途算是彻底走偏了。答复出了,反映也反映了,可这没证没照的违建拖了两年,至今没见拆,出租经营也没停。

图为中铁项目早已撤离,但违建房还在
村民普遍认为,问题的症结在于村委会明知这是国有管控用地、不属于村集体可发包范围,仍擅自对外租赁,由此催生无手续违建;这份发包合同从权属层面就不具备合法依据。
辽宁青松律师事务所律师王惠就这件事表示,这块地是国有的,使用权在住建局,村委会没有权力往外发包,哪怕走了村里公开竞标的程序,这份租赁合同一样无效。高某某在规划为公园绿地的地块上,盖没有审批的临时板房,属于违法建筑。他借中铁的名义去报手续,文件上却没有企业公章,不能算企业盖的房,盖房和出租都不合规矩。主管部门可以依法把国有土地收回来,拆掉违法临建;相关责任人还要承担土地生态恢复的费用。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能在国有管控地块上无证盖房、拿出去出租赚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