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残疾老人到银行存款 50万元存款变终身寿险5年损失6万元

发布时间:2026-07-18 文章来源:大河报

7月15日,许昌市民李先生向大河报“有事儿就找邻妹妹”求助称,2021年5月,他去许昌市一国有银行建安区支行办理大额存单,计划将50万元积蓄存入银行。当年的银行大堂经理、理财经理及行长先后诱导他,并用他手机操作办理了理财保险,且口头、书面承诺年化4.5%固定收益,5年后就可取出。

如今,5年时间过去,他去取钱时,发现理财保险变成了终身寿险,且银行只认2%左右收益,他想取出本钱也成困难。对此,大河报邻妹妹介入采访后,银行、保险公司工作人员赶到李先生家中,双方达成了一致的解决方案。

老人坐着轮椅去银行存积蓄,结果买了份终身寿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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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先生说,他是一级残疾,高位截瘫,日常出行只能依靠乘坐轮椅。2021年,因年过60岁,孩子还小,他便计划将积蓄存入银行,给孩子将来上学有个保障。“我是2021年5月6日,坐电动轮椅去的建安区支行,初衷只是办理大额存单存款,没想过要购买理财产品或者保险。”

“进入银行后,银行理财经理申某歌就跟我推销理财产品,还说这个理财产品等同于银行定期存款,五年后就可以连本带息全额返还。”李先生说,当时,申某歌向他展示了其手机银行app页面,说其也购买了该理财产品。“我当时以为,银行APP里的肯定是大额存单理财产品,她也没跟我说是保险产品。”

因为有顾虑,李先生不敢办理,当时的银行大堂经理何某华就把他带进办公室,同样承诺比五年期大额存款收益高,如果到期达不到承诺的收益,可以起诉银行,并反复强调是通过手机银行app办理。之后,何某华就用李先生的手机,下载了银行app完成了投保业务,从他的银行账户支付了50万元。“全程只让我输了密码,没有看到合同,没有签名,纸质合同也是后来打印的,也没有签名。”

“当日晚上,我看到手机银行APP里收支详情是购买保险,就给申某歌打电话。”李先生说,当时他才知道自己花50万元买的是终身寿险。申某歌告诉老人,保险公司与银行有银保合作协议,还让他第二天去领取一份纸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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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李先生再次来到银行,何某华把他带进办公室,当时该行行长冯某杰也在场。当他提出退保时,何某华与冯某杰轮番跟他说,这个保险除了现金价值收益外,每年还递增3%的收益,现金价值加每年递增的收益就是4.5%。

李先生看不懂合同,为了让李先生相信,不退保,何某华还在他身份证复印件空白处写下收益字据,利率是4.5%,五年收益总额:112500元。“当时冯某杰也说,让我到时候拿着这个字据来找他,还给了我一张他的名片。最后基于他是银行行长和书面担保,我才彻底打消顾虑。”

承诺的收益5年后缩水,新行长还劝他继续持有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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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先生说,五年后(2026年6月26日),他到建安区支行办理退保结算时,支行工作人员说,现在没有当初的收益了,只有2%左右的收益。“我当时就打何某华电话没人接,又给冯某杰打电话,他说他不在支行了,让我找支行当前的程行长。”

7月1日,李先生在建安区支行见到了程行长。“当天,程行长说我的保险是好产品,当初都是为我好,还劝我继续持有。”李先生说,当他要求退保,并按当初承诺的金额结算时,程行长告诉他只能按现金价值表上五年的金额结算,收益总额是5万多元,他不同意。“7月8日、9日、13日,程行长说是处理问题,却一直劝我继续持有保险,直到我把问题投诉到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许昌监管分局,他才说要签调解协议。”

李先生说,7月13日晚上,程行长和保险公司的工作人员到他家,拟定的处理方案是,保险公司支付他500000元本金,加上五年三个月3.98%的利息,共计人民币6047400元,于2026年8月15日之前结清。但是,协议中的甲方是个人签名,且该名人员也不在现场,纸质协议也不让他保留,并要求他立即撤销投诉,还要他以后不能再向其他部门投诉。看到这种情况,他不敢签了。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金融机构不得误导消费者混淆存款、理财、保险产品;对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消费者,应当履行更充分、通俗的告知义务。他们明知我是残疾人,还集体隐瞒我买的是终身寿险,属于严重侵害残障消费者权益的欺诈行为,我要求建安区支行履行全部承诺,并在7个工作日内给出书面正式处理结果。”李先生说。

其间,李先生向记者提供了当年建安区支行大堂经理何某华手写收益图片,他与银行理财经理申某歌的通话录音,行长冯某杰名片,保险合同,以及近段时间他与程行长见面的视频、录音的等材料。

银行:已经在和客户沟通,当年做出的承诺,没法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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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6日上午,记者联系上了建安区支行程行长。对于李老人的情况,程行长没有否认,并表示李先生的保险确实是从他们银行办理的,他们银行是保险公司的代销渠道。

程行长称,“他买的什么产品,他自己不知道?客户也知道是保险。至于是理财保险,还是终身寿险?客户肯定知道是保险这个事儿,因为哪个东西上显示的也就是保险,理财保险也是保险。”目前,他们已经沟通多次,李先生也向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许昌监管分局进行投诉,他们正在处理此事,李先生要求的赔偿,他们以按照3.98%利率兑付了,就是中间一些细节可能没有谈妥。

当记者问及,李先生是一名残疾人,当年给其办理保险是否进行风险告知时,程行长解释说:“都有啊,我们全程服务都很好,我们都是每次去他家找他......”当记者再次表明,当年办理时,有没有风险告知,程行长有些含糊地说:“办理的时候也是跟客户多次沟通的......”

之后当记者问及“是否对当年相关人员进行核实”时,程行长称,现在已经在处理,监管部门也已介入,他们现在主要说这个结果,至于当年他们怎么沟通的,做出的哪些承诺,他没法去核实。

其间,记者也联系上了何某华和冯某杰,何某华表示她已退休,并挂断电话;冯某杰表示,有问题去找银行现任程行长沟通,他已调离支行。

邻妹妹介入后,银行、保险公司找到老人签订新合同与调解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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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6日晚,记者接到了李先生的电话和微信回复,称建安支行程行长、保险公司工作人员又到他家中找他,已同意按照之前约定的3.98%,给他退保结算收益,并与他签订了《保险合同变更申请/通知书》和《调解协议》。

“这次协议的申请人是保险公司许昌中心的法人,承诺8月31日前给我退费606132元,按照5年零4个月的收益算的。”李先生说,他的积蓄总算是有着落了,感谢大河报邻妹妹的帮助。

采访中,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许昌监管分局相关科室工作人员称,他们已经收到李先生的投诉,并已引导机构联系客户进行协商。另外,他们相关科室也会对银行在销售过程是否存在违规情况进行调查。他们会在15天内给李先生回函,并在回函之日起60日内,给其一个处理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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