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灵石县:孙义煤矿被指非法盗取煤炭资源瞒报事故被举报

发布时间:2026-07-19 文章来源:东方财经

山西灵石县孙义煤矿被指长期非法盗采国家煤炭资源,并在盗采过程中发生致人死亡事故。事发近四个月,当地应急管理与自然资源部门均未就调查处理情况向社会公开。

据举报人反映,该矿长期违规启封已封闭的102、105废弃工作面,通过私自破开密闭、设置隐蔽通道,组织约百名工人三班倒作业,在无正规通风、无有效支护、无瓦斯监测的废弃区域冒险采掘。现场由李某国、胡某全、杨某文三名队长分工管理,已形成固定组织链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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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矿在接到检查通知后,会临时封堵、喷浆伪装非法作业面,以规避监管。直至2026年3月29日,该矿102工作面因顶板支护缺失发生垮塌事故,致一名张姓矿工死亡。事故发生后,矿方炸毁并封闭了102、105非法作业面。

6月13日,本网向灵石县应急管理局核实,对方称已成立事故联合调查组;向自然资源局核实非法开采问题,未获任何回复。截至发稿,应急管理部门未就该起致人死亡事故发布任何调查报告或通报,自然资源部门也未就非法盗采国家矿产资源行为的查处情况向社会公开。

依据《安全生产法》第八十六条及《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三十四条,事故调查报告经政府批复后应向社会公布。应急管理部2026年2月亦明确要求,事故调查报告应“应公开尽公开”,严禁以各种借口拒不公开或拖延公开。依据《矿产资源法》第六十四条,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对未取得采矿权开采矿产资源的,应责令停止、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三至五倍罚款;构成犯罪的应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责。

煤炭资源属于国家所有,近四个月过去,致人死亡的事故调查结果未向社会交代,非法盗采国家资源的违法行为未向公众说明——两个职能部门同时“失声”,既不符合法定公开要求,也严重侵犯了公众知情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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