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丰药房惠州加盟商投诉补贴缩水等问题 总部:按照合同履约
2024年7月,在惠州经营药店近二十年的加盟商郑先生,加盟益丰药房(603939.SH),希望借助连锁品牌的扶持政策实现门店转型。但加盟未满一年,郑先生便与益丰药房总部因装修补贴发放、物流配送频次调整等问题产生纠纷,双方各执一词。郑先生称,当初招商经理口头承诺的装修补贴仅拿到一半,物流配送频次被调整后导致门店每月亏损;益丰方面则回应,补贴发放严格按照合同执行,配送调整是综合考量后的合理举措,门店亏损系郑先生自身经营问题,同时强调,对涉事招商经理的处分与本次纠纷无关,所有约定均以书面合同为准。
投诉
加盟连锁药店,投入装修后补贴大打折扣
郑先生是惠州本地的个体药店经营者,在当地经营多家药店,拥有近二十年药品零售行业从业经验。近年来,国家持续推动药品零售行业连锁化转型,商务部2021年发布的《关于“十四五”时期促进药品流通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争取2025年药品零售连锁率接近70%。在此政策背景下,个体药店并入连锁品牌实现转型,已成为行业主流趋势。郑先生为规范门店经营、提升市场竞争力,计划加盟一家资质正规、实力雄厚的连锁药房品牌。
2024年7月,益丰药房广东加盟拓展部当时的一名招商经理主动对接郑先生,介绍了益丰的品牌优势及招商政策,希望将其经营的药店并入益丰体系。彼时,益丰正重点拓展惠州惠城区市场,为吸引新门店入驻,推出了涵盖装修、配送、运营等方面的针对性招商扶持政策。沟通期间,该招商经理向郑先生作出多项口头承诺:将为加盟门店提供总额约6万元的装修补贴,涵盖门店装修、货架采购及安装等费用;承诺每周为门店配送两次货品,保障药品供应;还提及待门店经营稳定后,郑先生可将药店整体资产打包转让给益丰总公司。
综合考量后,郑先生与益丰签订了两家门店的加盟合同,率先启动其中一家门店的改造。装修期间,郑先生通过微信向招商经理确认补贴审批进度。郑先生提供的一张微信聊天截图显示,2024年7月16日,他向招商经理询问“五万块装修补贴和一万块商品怎么补法”“麻烦您抓紧时间确定一下”,对方回复“已经批了”。随后,郑先生又催促对方催一下装修进度,并表达了当前装修进度缓慢的不满。

正是这句“批下来了”,以及基于对益丰上市公司品牌的信任,郑先生陆续投入十余万元用于门店装修、设备更新及开业筹备,确保门店按益丰品牌标准完成改造并开业。

2024年7月23日,郑先生签约加盟的药店正在改造中。受访者供图。
但门店装修完成、结算装修补贴时,郑先生发现实际金额与口头承诺差距较大。据其介绍,财务人员告知获批补贴仅为口头承诺的一半左右,最终到手的装修补贴及招牌制作费合计2.5万元,另有价值约5000元的药品货品,总计约3万元,与招商经理承诺的6万元相差甚远,这也成为双方纠纷的核心争议点之一。
除补贴争议外,物流配送调整也让门店经营陷入困境。郑先生称,双方最初约定总部每周配送两次货品,但门店开业后不久,益丰总部在未与他充分协商、未提前告知调整原因的情况下,将配送频次改为每周一次。郑先生曾主动提出自行承担额外运费、配合调整配送方案,均未得到总部同意。据悉,该门店货品由益丰韶关仓库发往惠州,运输距离较远,配送频次减少后,门店常出现常用药、刚需药缺货情况,导致客流持续下滑。“顾客订药等两天还能接受,等一周大多会选择其他药店。”郑先生表示,受补贴缩水、货品缺货等因素影响,该加盟门店每月亏损8000至10000元。

郑先生签约加盟的药店完成改造,门店外立面已换装益丰药房招牌。受访者供图。
调查
前招商经理被处分,补贴遭腰斩还被追款
补贴及配送纠纷发生后,郑先生多次联系那位招商经理协商,却始终无法取得联系。经多方打听得知,该名招商经理已被益丰内部通报处分,处分通知认定其存在夸大宣传、私自承诺收购门店等违规行为,理由是“言行不当、严重影响公司声誉”。此外,郑先生向记者反映,据其了解,广州多名益丰加盟商也遭遇类似情况——招商时口头承诺的装修补贴较高,实际到账仅为承诺的一半。
记者就此事联系了当年负责与郑先生对接加盟事宜的招商经理。该招商经理回复称,加盟商郑先生的诉求须向公司申请,一切以公司邮件回复为准,或以合同为准。记者追问其2024年在微信中对郑先生询问的5万元装修补贴及1万元商品补贴回复“批下来了”一事,该招商经理回应称,自己已没有保存当时的聊天记录,补贴金额系通过邮件审批,具体数额以邮件审批结果为准。他表示,当时确实为郑先生申请了补贴,但由于现已离职,无法回看当时的邮件记录。
2026年3月,益丰大药房连锁(广东)有限公司向郑先生发送书面函件,认定其存在违约行为,要求全额返还已发放的装修补贴。据益丰方面解释,该要求依据双方签署的转加盟补充协议:加盟期限未满两年解除合约,需全额退还装修及资产补贴;满两年以上则按合同年限分摊,退回剩余未履约时段对应补贴。郑先生对此认定难以接受,认为自身无违约行为,门店经营困难及后续解约,均系总部未落实口头承诺、擅自调整配送频次所致。

郑先生强调,其遭遇并非个例,与益丰经营策略调整密切相关。益丰药房2022—2025年年度报告及中康CMH相关行业报告显示,益丰曾以“新开+并购+加盟”模式高速扩张,但新增门店数量呈由升转降趋势:2022年新增2816家(含加盟店1030家),2023年达峰值3196家(含加盟店1024家),2024年回落至2512家(含加盟店826家),2025年降至694家(含加盟店501家)。
与新增门店下滑形成对比的是,益丰闭店数量持续走高:2024年关店超千家,2025年关闭547家,整体经营模式从高速扩张转向收缩调整,加盟业务扩张节奏大幅放缓,而郑先生2024年与益丰签订加盟合同,正处在这一转型节点上。
回应
涉事企业否认违规承诺,按合同履约
7月5日,益丰大药房连锁(广东)有限公司针对此事接受记者采访并作出回应。公司相关负责人表示,郑先生系2024年7月出于自身经营考量自愿加盟,双方签订了为期五年的加盟合同,后续门店持续亏损,郑先生已于2025年8月22日主动提交解除加盟合约的申请。该负责人称,郑先生的投诉缺乏有效法律证据支撑,矛盾根源是门店自身经营不善,合作期间,总部已在商品管理、日常运营指导、营销策划等方面持续提供帮扶,履行了加盟总部应尽的扶持义务。
关于装修补贴争议,益丰方面强调,补贴发放全程严格按照加盟合同条款执行,不存在“补贴缩水”情况,口头承诺不能作为履约依据。针对2026年4月发催款函要求返还补贴一事,公司解释,此举依据双方转加盟补充协议,加盟商加盟期限未满两年解除合约,需全额退还装修和资产补贴;满两年以上则按合同总年限分摊核算,退回剩余未履约时段对应补贴金额。公司表示,沟通渠道始终畅通,愿意与郑先生进一步协商解决分歧。
对于物流配送频次调整,益丰总部解释,改为一周一次是综合考量仓库到门店的距离、门店日常订货量等实际情况作出的运营优化,当前配送频次可满足门店日常备货需求。针对招商经理口头承诺引发的纠纷,公司称并不知晓该员工私下作出的相关承诺,处分该名招商经理仅依据内部管理制度处理其个人违规问题,与本次加盟纠纷无关联。公司反复强调,具备法律效力的约定均需写入正式合同并走完正规审批流程,未写入合同的口头表述,仅为员工个人行为,不代表公司承诺。
此外,益丰表示,目前未收到其他加盟商关于装修补贴缩水的同类投诉,所有门店补贴发放均严格遵照合同约定,保障加盟商合法权益。
律师
口头承诺举证难,加盟需留证规范签约
截至发稿,双方仍未就争议问题达成一致。针对此次纠纷中口头承诺法律效力、加盟合同违约责任认定等核心问题。南都N视频记者咨询了广东盈隆律师事务所律师张鹏,张鹏律师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采用口头形式,但口头合同举证难度较大,加盟合同(特许经营合同)建议采用书面形式明确双方权利义务,若加盟商能提供充分证据证明招商人员的口头承诺构成合同一部分,可依法主张自身权益。
张鹏律师还表示,当前药品零售连锁化转型加速,加盟模式成为个体药店转型的主要途径,但部分连锁品牌存在招商宣传不规范、口头承诺泛滥、总部扶持不到位等问题,易引发加盟纠纷。建议连锁品牌规范招商行为,将所有扶持政策写入书面合同;加盟商要增强法律意识和风险防范意识,谨慎签订合同、留存沟通证据;监管部门加强日常监管,完善纠纷调解机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