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河东区汤头街道涉省试点项目 68万元工程完工7年仅付2万
近日,山东临沂伟源电力设备有限公司负责人反映称,其2019年8月承建的“临沂市河东区汤泉旅游度假区公安岭社区电力配套追加及沿街楼配电安装工程”,在工程竣工并完成结算审核后,66万余元工程款却长期未能支付,企业七年来持续催要未果,希望相关部门尽快协调解决。
该公司相关负责人陈先生介绍,2019年8月,公司收到公安岭社区相关工程中标通知,并与临沂市河东区汤头街道公安岭村民委员会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承担公安岭社区电力配套追加及沿街楼配电安装工程建设。

施工合同显示,该工程约定工期30天,计划开工日期为2019年8月1日,计划竣工日为2019年8月30日,合同金额79.58万余元。

该公司提供的材料显示,2021年10月19日,山东元真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出具了《工程结算审核报告》,工程最终审定金额为68.64万余元。
陈先生称,公司按照有关要求已于2021年、2022年开具正式发票,但截至目前仅收到工程款2万元,剩余的66.64万元一直未支付。

“工程建设期间,公司全部采取垫资施工,工程早已投入使用,但工程款迟迟不到位。”企业负责人表示,多年来,伟源电力设备公司已多次向项目建设相关单位催要工程款,街道办领导说没钱,问题一直未得到解决。
企业还反映,该工程涉及临沂市农村土地综合整治示范区建设内容。《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临沂市农村土地综合整治示范区——农村建设用地整治项目区实施规划的批复》(鲁政土字〔2011〕915号)等公开文件显示,公安岭社区被纳入山东省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范围。
陈先生表示,其理解相关项目具有明确的资金保障机制,因此对于工程结算多年后仍未完成支付感到困惑,希望有关部门能够对工程款支付情况作出说明,并依法依规推动问题尽快解决。
近年来,国家持续强调保障中小企业合法权益,要求防范和化解拖欠企业账款问题,切实减轻企业经营压力。对于建设工程而言,及时支付工程款不仅关系企业正常生产经营,也关系营商环境建设和市场主体信心。
对于该项目资金落实进度、工程款支付等问题,向汤头街道办进行核实了解,工作人员称会向相关领导汇报后回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