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还没截止、工地干了大半 阳泉桃河公园被指“未招先建”
民生公园改造,钱是财政的,活是给老百姓干的,依法必须走招投标流程,这是铁规矩。但山西阳泉当地居民最近却向315诚搜网反映了一件蹊跷事:桃河公园城区段提升改造项目,招标公告挂在那儿,投标截止日期还没到,工地里已经干得热火朝天了。群众直指这是典型的“未开标先建”,质疑有人绕开监管,让财政资金和政府工程的信誉都悬了。

投诉人描述的情况并不含糊。这个项目西起宏成桥、东至五渡桥,全长约4公里,面积超过4万平方米,几乎整个城区段都被圈了进去。现场到处是大规模施工的痕迹,步道表层大面积起皮碎裂,底下的灰白基材全露出来了,翻新作业正干得起劲;路边的路灯杆全拆了,管线沟槽挖得齐齐整整,基座裸露在外;沿河堤岸和亲水平台更是拆了个七七八八,新的混凝土台阶都已经浇筑成型了,废料废渣堆得到处都是,正一车一车往外拉。附近的居民说,月初就开始动工了,每天机器响、工人干,一天没断过。

老百姓想不通的是,明明好事一桩,为啥偏要偷偷摸摸干?一位常年在桃河遛弯的市民说出了很多人的心里话:“公园改造大家都支持,但钱是财政出的,工程是国家的,连招标都没完,谁定的施工单位?谁拍板的开工?老百姓看不见公开竞争的过程,心里怎么能踏实?”

在山西省政府采购平台和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查到了项目的正式公告。该项目编号HCZB260604-GC,由阳泉市城区发改局批复立项,资金来自上级专项补助和市级财政,总投资1235.55万元,全部是国有资金。招标人是阳泉市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法定投标截止时间是2026年7月22日。也就是说,截至发稿,这个项目还没有完成投标、开标、评标,更没有确定中标单位,在法律上,连谁是干活的人都还没定下来,工地却已经沿着4公里长的河岸全线铺开了。
一边是法定流程还没走完,一边是工地干了大半。这种“未招先建”的行为,在《招标投标法》里写得明明白白:必须招标的项目如果规避招标或者提前开工,监管部门可以责令整改,并处合同金额千分之五到千分之十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暂停项目建设、暂停拨付财政资金;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还要给予政务处分。如果这里面还藏着利益输送、弄虚作假,那就不是罚款的事了,责任人直接移送纪检监察和司法机关。
这些年,从山西到全国,因为“未招先建”被查处的民生项目不止一个。有的修路、有的改水、有的搞美丽乡村,理由都是“工期紧”“群众急”,结果法律程序被甩在一边,最后挨了板子才后悔。说到底,工期紧张不是绕过法规的理由,惠民便民也不能成为突破红线的借口。
桃河公园改造确实是好事,是改善城市生态、给市民提供休闲空间的重点民生工程。但惠民的前提是守法,越是好工程、大工程,越要经得起程序的检验。招投标制度不是可有可无的摆设,它是守护国有资金、保障公平竞争的制度堤坝,谁也不能“先斩后奏”。
315诚搜网公益调查员就项目的合规性问题,多次联系招标人阳泉市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进行核实,但截至目前,对方没有作出任何回应。我们将持续关注住建、发改、招投标监管及纪检部门的核查处置进展,第一时间向公众通报官方调查结果,并跟踪工地整改和招标推进的全过程。我们期待相关单位拿出态度,正面回应群众质疑,依法依规整改,让这桩民生工程真正在阳光下落地,而不是在争议中赶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