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富士达关联公司无实质生产经营仍中标 采购内容合理性存疑

发布时间:2026-07-24 文章来源:江苏经济报

上交所最新公告显示,天津富士达自行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津富士达)上交所主板IPO于7月24日进行网上和网下申购,发行价格为17.46元/股,发行市盈率19.25倍低于行业均值。此次IPO,公司聘请的保荐机构为中泰证券,会所为立信所。

津富士达主要从事自行车、电助力自行车、共享单车等产品及其关键零部件的研发、设计、生产与销售业务,产品线覆盖山地车、公路车、轻便车等多种类型。下游覆盖Specialized(闪电)、Lectric、 Pon、Decathlon(迪卡侬)等全球著名品牌运营商。

关联公司已无实质生产经营仍中标

津富士达前身成立于2016年,成立以来公司聚焦自行车应用领域的具体需求,其间公司规模不断扩大,其中不乏通过并购来增加产能和布局市场。

据招股意向书,2023年至2025年(下称:报告期),津富士达营业收入分别为36.21亿元、48.80亿元和50.61亿元,年均复合增长率为18.22%,呈现平稳增长的态势;同期,公司净利润分别为2.81亿元、4.18亿元、3.91亿元。2025年营收同比增长3.71%,较上年的34.77%明显放缓,净利润则同比下降6.46%,结束了此前增长的态势。

据首轮问询回复第45页,富士达电动车(江苏)有限公司(下称:江苏富士达)系津富士达控股股东天津富士达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富士达集团)与方建波于2017年合作创立,方建波自江苏富士达成立后一直担任该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企查查显示,富士达集团和方建波分别持有江苏富士达股份9.20%、90.80%。

为了布局长三角,提升共享业务市场占有率,增加电驱动自行车业务产能,2025年5月14日,津富士达与江苏富士达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约定津富士达以11,800.00万元价格收购其持有的富士达电动车科技(常州)有限公司(下称:电动车(常州))75%股权。

收购价格则参考江苏富士达将自行车及电动自行车相关的业务通过增资方式重组至电动车(常州)时的整体评估价值15,731.18万元。同年5月26日,津富士达完成上述股权转让款支付。

作为关联方,江苏富士达报告期内与津富士达发生关联采购和销售,其销售和采购内容均系整车及配件等。据企查查,目前江苏富士达和电动车(常州)两家公司的注册地址、邮箱仍一样。

同时,江苏富士达自2025年5月末转出承接共享单车和电驱动自行车业务的子公司后,津富士达在问询回复和招股书中并未明确江苏富士达后续主营业务是否会发生变化,但在首轮问询回复中特别提出,业务重组后,除部分客户在过渡期内仍通过江苏富士达进行销售外,其已无实质生产经营。

然而,在电动车(常州)被收购后,江苏富士达仍参与了共享电单车项目的投标。

据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编号为SZRFZ2025-Q-G-005号共享单车及换电柜等项目的首次公告时间为2025年8月15日。

企查查披露的项目招标公告显示,该项目分为两个招标段,标段一为共享电单车采购。招标公告显示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均为2025年9月5日。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于2025年9月5日发布关于苏州智慧畅行科技有限公司共享电单车及换电柜等项目(标段一:共享电单车采购)的中标公告(招标编号SZRFZ2025-Q-G-005),中标单位为江苏富士达,中标金额为4,960万元。中标内容显示,江苏富士达首批次在接到甲方通知后40天内交货6,000辆共享电单车,但是在招标和中标公告中未披露采购和中标共享单车的具体数量。

与供应商信披“打架”且采购内容需解释

据津富士达首轮问询回复第191-197页披露的供应商基本情况,公司与江苏江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江昕科技)合作开始于2017年,双方主要合作形式为长期框架协议。

但是,江昕科技2023年闯关新三板时披露的反馈意见回复第18页显示,双方开始合作时间为2016年,这与前述津富士达首轮问询回复中披露的合作起始时间存在出入。2017年与江昕科技开始合作的企业为津富士达的关联方江苏富士达。

另外,江昕科技新三板公开转让说明书和其反馈意见回复显示,江昕科技主要产品为免充气轮胎,合作的核心客户大多为国内知名电动自行车整车生产企业或电动自行车电机配套厂,如江苏富士达、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等。2020年至2022年1-8月,富士达集团向其采购免充气轮胎用于共享电(单)车。

2025年江昕科技年报,公司主要产品并未发生变化,亦未新增电机类产品,营业收入由轮胎及其相关产品和技术服务组成,至于前述所说的相关产品具体为何种产品,江昕科技年报及其公告中并未披露,其控股子公司主要业务也不涉及产品生产和销售;同时,江昕科技官网所展示的产品均为轮胎。

然而,津富士达首轮问询回复显示,2025年富士达向江昕科技采购产品中除了轮胎外,还有电机。

津富士达首轮问询回复206页披露“报告期内公司前述10大主要零部件、原材料对应前五大供应商的采购产品单价、数量、金额及占比情况”列表,其中,2025年公司向江昕科技采购电机和外胎数量分别为5.29万个、31.41万个,金额分别为1,133.18万元、1,251.18万元。

对于2025年津富士达向主要生产轮胎产品(未提及销售电机)的江昕科技采购了5.29万个电机,其合理性或需要给出补充说明。本报曾就上述问题向津富士达招股书披露的公开邮箱发函,截至发稿未能收到邮件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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