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医保局发文批评新三板企业同济医药 卷入受贿案拒不纠正

发布时间:2026-07-29 文章来源:经济导报

7月28日,国家医疗保障局网站发布《张某坚受贿案》。

郑大一附院主任受贿超2500万元

文章显示,河南省宁陵县人民法院审理宁陵县人民检察院指控的原审被告人张某坚犯受贿罪一案,于2024年7月22日作出(2023)豫1423刑初456号刑事判决。原审认定,被告人张某坚利用担任郑州大学第一附属某某医院(下称某某附院)药剂科副主任、主任和药学部副主任、主任等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药品、医疗器械销售商现金、购物卡等财物共计人民币2547.5万元,美金1万元。宣判后,张某坚不服,提出上诉。经二审审理查明的事实和认定事实的证据与一审相同。

二审法院商丘市中级法院认为,被告人张某坚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原判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审判程序合法。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30万元。对被告人张某坚非法所得2547.5万元及美金1万元予以没收,由扣押机关上缴国库)。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同济医药等3家公司“拒不纠正”被点名

国家医疗保障局上述文章表示,一审案源已于2025年第一季度下发,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按照信用评价制度要求,引导鼓励配送企业举证,共穿透代理商“马甲”背后的医药生产企业10家,均已被评定为不同等次的失信等级或通过提交整改报告、剔除价格虚高空间、退回不合理收益等措施纠正失信行为。西安迪赛生物药业有限责任公司(“中等”失信)、海南中兴元医药有限公司(“中等”失信)、武汉同济现代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一般”失信)拒不纠正,已按规定采取对应的约束处置措施。

公开资料显示,武汉同济现代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是在原同济医学大学制药厂的基础上发展起来集药品原料、药品研发、药品生产、药品销售、药物流通、高端医疗等为一体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国家首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该公司目前为新三板挂牌企业,证券简称“同济医药”,证券代码为“430359”。该公司成立于2000年12月26日,股份制改造日期为2013年6月28日,挂牌日期为2013年12月20日。

同济医药目前注册资本为1.5686亿元,注册地址为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司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均为李亦武,其持有公司28.24%的股份。

2025年,同济医药营业收入为3.41亿元,净利润为144.75万元。

公司实际控制人李亦武1963年出生,曾任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博士研究生导师,曾获“武汉市学科带头人”等荣誉。目前为同济医药董事长、总经理。

天眼查显示,被国家医疗保障局点名的西安迪赛生物药业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00年11月,注册资本6500万元。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吴志伟,法定代表人为吴建中,总经理为谢国芳。公司2025年参保人数为267人。

海南中兴元医药有限公司则为一家小微企业,成立于2005年4月,注册资本100万元,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易志诚。2025年12月2日,海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依法注销海南中兴元医药有限公司的《药品经营许可证》。自注销之日起,该企业须立即停止药品经营活动。

据河南省医药集中采购平台之前发布的消息:海南中兴元医药有限公司因涉及郑大一附院商业贿赂30万元,被评定为“中等”失信。

武汉同济现代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因涉及郑大一附院商业贿赂5万元,失信等级被评定为“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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