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稠州商业银行被列为被执行人:执行标的4000万元

发布时间:2026-08-02 文章来源:新黄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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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据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提供的信息显示,浙江稠州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稠州商业银行”)被法院列入被执行人名单,立案时间为2026年7月29日,执行标的4000万元,执行法院为上海金融法院,案号为(2026)沪74执1140号。

企查查显示,稠州商业银行现存被执行人信息仅上述一条。该行现存5条历史被执行人信息,被执行总金额高达2.98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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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资料显示,稠州商业银行前身为义乌市稠州城市信用社,成立于1987年6月,2006年改建为股份制商业银行。截至2025年末,该行下设义乌管理部及杭州分行、南京分行、上海分行等14家分行、210家支行,员工数量共计7385人,资产总额3958亿元,是浙中地区极具影响力的地方法人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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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企业预警通提供的信息显示,今年前7个月,稠州商业银行共收到18张罚单(根据罚单披露时间统计,含个人罚单),罚没款金额合计高达1050.25万元。

截至发稿,稠州商业银行的罚没款金额在全国65家有处罚记录的城商银行中排名第一,该行也是今年以来唯一一家罚没款金额超过千万元的城商银行。

今年7月份,稠州商业银行总行及两家分支机构连续收到3张百万元级大额罚单,多名相关负责人同时被罚,其中两人受到禁业处罚。

7月21日,稠州商业银行总行被查出“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未按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报告或者可疑交易报告”的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人民银行浙江省分行处以罚款485万元重罚。该行国际业务部相关负责人卢某华被罚款3.75万元,该行互联网金融部相关负责人朱某峰被罚款2.75万元,该行法律合规部相关负责人王某被罚款2.75万元,该行小微零售部相关负责人陈某红被罚款1万元。

7月14日,江苏金融监管局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稠州商业银行南京分行及下辖支行被查获“运营管理不力”“个人经营性贷款管理不尽职”“印章核验不审慎”“授信调查审查不审慎”等多项违法违规行为,该行南京分行被罚款235万元,该行南京溧水支行被罚款250万元,该行南京江宁竹山路小微支行被罚款40万元,该行南京莫愁湖支行被罚款30万元。

与此同时,稠州商业银行南京分行相关负责人陈军被禁止从事银行业工作7年,曹颖俊被禁止从事银行业工作3年,赵敏、许哲华、陈贻训、沈菲、朱凌云、徐朝波、华根富被处以警告并罚款共计51万元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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