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花38000元相亲见两人均不符要求 仲裁院裁决平台退费

发布时间:2026-08-07 文章来源:河南经济报

40岁的王先生花了近四万元在婚恋平台办理会员,本想通过平台结识合适对象,结果见到的两位女嘉宾都与当初约定的择偶条件不相符。他认为平台未按合同约定的条件推荐人选,双方发生纠纷。王先生遂将此事提交至深圳国际仲裁院申请仲裁。

去年10月,王先生在“C friends小程序上花费672元购买了六个月的VIP会员服务,平台每日为其推送一些女性用户的个人资料。此外,该平台还会不定期举办线下交友活动。王先生报名参加了一次活动,其间工作人员主动邀请他升级为线下会员。

王先生回忆,当时婚介人员认为他有经济实力,便主动与他沟通,表示可以免费安排一次试见。双方签署了电子合同,合同约定费用为38000元,服务内容为两个月内安排见两位对象。王先生提出的择偶要求是:希望对方为90后,身高1米6以上。

不久后,负责对接王先生的"欧老师"发来了几位女方的资料,并为他安排了与第一位女生的见面。王先生称,这位女生的资料显示为1990年出生、身高1米63,但实际见面时,他目测对方身高仅有一米五几,且对方告知他自己是80后。王先生表示,对方形象未达到他的标准,他原本不太想去见。他原本以为这次见面是免费的试见,但事后"欧老师"告知他,这次计入了一次服务次数。王先生对此提出质疑,认为此前婚介曾提及可以免费试见一次,这次不该算作服务次数。

随后的经历让王先生更加不满。由于他在线上也办了会员,平时也会在小程序上浏览女性用户的资料。有一天,他随机刷到一位1989年出生的女嘉宾,结果线下"欧老师"第二次提供的资料中也有这一位。在此次接触中,平台进行了资料核对并安排双方见面,随后要求再扣除一次服务费用。王先生认为,这位女嘉宾同样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条件,且见面之前双方已有联系方式,不应再算作一次服务费用。

根据合同约定,王先生的择偶要求为:女方出生日期在1990年2月以后,身高1米6以上。但平台安排见面的两位女嘉宾均不完全符合这一标准。合同同时约定,如双方发生纠纷且协商不成,可提交至深圳国际仲裁院进行仲裁。

深圳国际仲裁院最终作出裁决:婚恋平台需退还王先生服务费14666.67元,并补偿其律师费4000元。此外,本案仲裁费11040元,由王先生承担6624元,婚恋平台承担4416元。

记者走访了位于南山区大冲商务中心的该婚恋平台实体门店。工作人员表示,当时负责对接王先生的"欧老师"已离职数月。工作人员回应称,王先生见过的女嘉宾中,有人资产达数亿元,王先生是因为对方经济条件优越而自愿见面,自愿接受年龄和身高方面的差异,并非机构强迫。

律师郑博恩分析指出,如果婚介公司按照合同条款或双方在微信聊天记录中留存了变更后的合同条款约定,则可按变更后的条款履行。本案双方约定了仲裁条款,仲裁庭一旦作出裁决书,双方应按裁决结果履行。任何一方不履行,另一方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来源:红星新闻、第一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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