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停职的星宇人力总监查无此岗 当初的官方通报怎么会出现?

发布时间:2026-09-04 文章来源:大象新闻

9月2日,央广网刊发再调查:星宇股份递交给港交所的招股书,董事和高级管理层名单里,找不到人力资源总监这个职务;公司官网公示的晋升序列,从初级者、班组长、主任、部长一路到副总,压根没有总监这一层;多名在职、离职员工也证实,没听说公司有这个岗。9月3日,红星新闻继续以投资者身份致电追问,公司方面只丢下一句:人已经停职了,具体是谁,不方便透露。

一个被宣布停职的负责人,在上市公司公开架构里找不到对应岗位。那么问题来了——人力资源总监这个头衔,最初究竟是从哪里冒出来的?

8月25日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的《情况通报》里写道:企业已对人力资源总监作出停职处理。舆论的问号,正该沿着这句话倒着往回追问:它到底是怎么被写进一份官方通报的?

人社部门既无权任命企业干部,也无权作出企业内部停职决定——这句话的信息来源,只可能是星宇股份自己。换句话说,是企业告诉工作组我们已经停了人力总监的职,而工作组把这句企业单方陈述,原样写进了调查通报。

而常州人社局的通报开篇写明:成立专项工作组,开展全面调查。被调查对象自报的整改动作,是否可以直接视作既成事实?写进官方通报之前,究竟有没有开展交叉核验:这个岗位是否存在、被停职人员身份能否确认、停职决定有无书面文件?只要完成任意一项基础核验,查无此岗称谓的破绽就不难发现。

媒体坐在办公室里翻一翻公开招股书、打几个电话就能发现的疑点,进驻企业的专项工作组却没有捕捉到,这恐怕不是单纯能力问题,而是调查路径存在偏差,较多采信企业报送的材料,企业报送什么内容,通报就转述什么内容。

企业为什么会报出这样一个头衔?道理也不复杂:舆情汹涌之下,处置通报需要体现问责姿态。停一个职责模糊、查不到具体人的总监,整改的姿态有了,实际的痛感却可以忽略不计。但如果官方通报不对企业报送信息做好核验把关,客观上就是为企业危机公关提供了公信力背书。

同一份通报中还有一句:“经查,该企业不存在违规享受就业和人才类政府补贴行为”。如今这处“经查”,也随之受到网友质疑。

官方通报的公信力,是靠每一处可核验的细节垒起来的。现在媒体已经撕开了裂缝,常州市人社部门不能让调查停留在8月25日的版本:有必要向公众作出进一步说明。如果调查确实较多依赖“企业自报、官方转述”这一渠道,更该反思整套核查程序存在的短板。

调查不等于转述,通报不能等同于企业通稿。官方结论里的每一句话,都要经得起回头对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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