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征信被贷款10万 宝鸡村民疑惑:银行没开户怎么能办下贷款

发布时间:2026-09-10 文章来源:西西新闻

准备买房的宝鸡市陈仓区群众李师傅,在银行打印征信过程中发现,莫名其妙多了一笔10万元贷款记录。同时李师傅还为朋友担保一笔信用社贷款,又代偿近10万元本息,事后发现贷款人早前就有逾期记录。

这两件事让李师傅糟心不已。名下的贷款是否是被冒名?信用社是否违规放贷,最终让担保人承担了风险?今年以来,他不断地向有关部门投诉反映,却仍然没有解决他的疑问和诉求。

“贷款在前、开户在后 贷款程序疑云重重

2025年末,李师傅查询征信时发现:2018年2月9日,宝鸡市陈仓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胡店信用社曾以其名义发放一笔10万元农户经营性贷款,期限1年。该笔贷款于2019年4月17日结清,但曾逾期两个多月,相关记录一直留存。

李师傅从未办理该笔贷款,也未到过相关网点办理过业务。办理贷款的网点,已合并至陈仓信用联社拓石信用社。李师傅随即向当地警方报案。在民警协助下,李师傅查阅到贷款信息,贷款合同的签字并非本人所签,申请资料里却有本人照片。其他的贷款详细资料信用社一方拒绝提供。

李师傅经过多次投诉,金融监管部门回函表示,经调查,这笔10万元贷款打入其名下尾号“2344”的账户,贷款发放后,该账户多次通过手机银行转账、柜台支取现金等方式发生交易,其中,现金支取凭证中均有李师傅的“签字”。这一过程李师傅表示根本不知情。

“我的信用社存折签发日是2018年6月16日,这笔贷款却发生在2018年2月9日。银行开户比贷款放款还晚了近4个月。”面对这个离谱的情节,李师傅多次要求银行提供完整的合同、借据及流水以核实具体情况,但至今未获明确答复。

李师傅提供的开户凭证

陈仓信用联社拓石信用社关于此事《情况说明》称,该贷系李师傅本人申请经营周转,原始资料含现场面签影像、签名捺印,2018年与2024年业务字迹基本一致,不存在“未办理”情形。

宝鸡金融监管分局亦曾向李师傅回函表示,该笔贷款资料附有借款申请书、个人信用信息查询授权书、借款合同、客户谈话备忘录和借款借据等。

先有贷款交易,后有账户开户,本是相互矛盾、难以自圆,但是有关监管部门的意见表示,现有证据无法查实“违规办理冒名贷款”但对员工业务操作不规范问题将采取监管措施。对于征信更正、赔偿等诉求,监管建议向人民银行及法院主张。

受访者供图

针对此事,西西新闻记者致电宝鸡市陈仓区信用联社相关负责人。该负责人回应称:“这10万块钱贷款,他已经起诉到法院了,他的流水我们已经给法院提供相关的佐证材料了,包括李师傅要提出笔迹鉴定,法院也接纳采纳了,最终以法院判决为准。”

担保代偿之争:是否存在违规放贷?

李师傅的贷款真相尚未水落石出,另一笔信用社担保贷款的争执还在继续。

2024年6月,李师傅为王某某在陈仓联社拓石信用社的8.76万元“借新还旧”贷款提供担保,期限1年,2025年6月12日到期。因王某某未如期还款,李师傅承担担保责任,代偿了本息共计94665.12元,其征信显示为“次级”。

宝鸡金融监管分局经调查后认定:李师傅提供担保时,王某某此前9.2万元贷款已逾期,但信用社未在贷款调查报告中具体说明,存在贷前调查不到位的情形。

李师傅说,他承担了担保责任,替王某某还了贷款,同时也起诉王某某行使追偿权,今年法院判决已胜诉。此后他又以“信用社违规放贷致其担责”为由起诉陈仓信用联社,法院未予受理。

对于这笔担保贷款,陈仓区信用联社相关负责人回应:“王某某贷款一事,当时我们也是起诉到法院,法院执行的时候是李师傅自愿履行担保责任还的款。是否进行贷前调查,是否可以给已经有逾期记录的人放款,这个他不服的话,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目前,李师傅对自己征信报告中的不实记录耿耿于怀,认为2018年10万元贷款已结清但逾期记录留存,开户时间与放款时间的矛盾尚未由第三方独立鉴定;同时信用社贷前调查不到位,造成担保人的重大风险,存在违规问题。

一笔旧贷,一场担保,把基层信贷程序、账户管理、征信救济与民事追偿的多重问题摊在案前,哪一笔该清、哪一笔该还,仍待证据逐一落定,也待相关监管部门、司法机关的最终结果。(记者 张黎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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