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兰柏羽、华欣美辰医美涉及虚假宣传被市场监管部门处罚
名人形象被擅自商用、整形案例虚构、无证销售药品……近期,成都市市场监管局聚焦医美行业突出问题,持续开展医疗美容乱象专项治理。
市场监管部门加强与卫健、医保等部门协同联动,依法依规查处了一批虚假宣传、违法广告、无证经营等违法案件,涉及医疗美容医院、医疗科技公司等主体。现公开曝光3起医美领域典型案件。
案例一
成都金牛华欣美辰医疗美容医院有限公司虚假宣传案
金牛区市场监管局对成都金牛华欣美辰医疗美容医院有限公司开展现场检查,发现该机构摆放张贴“艾薇滴 IV Drip营养点滴”宣传展板,虚构项目具有肝胆修复、胶原新生、活力减脂、免疫提升等保健功效;未经授权擅自使用李嘉诚、大卫・辛克莱、潘石屹等名人形象进行商业宣传。
该医美机构将复方甘草酸苷注射液等普通药品包装炒作成医美项目对外销售,无法提供宣传功效对应的临床依据、科学佐证材料以及名人授权文件,其行为构成虚假宣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有关规定。
处理结果
2026年5月,金牛区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相关规定,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并处以罚款10万元行政处罚。
案例二
四川米兰柏羽医学美容医院有限公司违法发布医疗广告案
武侯区市场监管局根据举报线索和网络广告监测,查明四川米兰柏羽医学美容医院有限公司通过抖音、微信公众号发布违法医疗广告,存在虚构整形案例、违规使用患者形象作效果证明、宣传专利未标注专利号、线上医疗广告未取得广告审查批准文号等多项违法情形,其行为违反《医疗广告管理办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有关规定。
处理结果
2026年7月,武侯区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有关规定,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违法广告、消除不良影响,处以罚款4.3万元行政处罚。
案例三
四川浩元美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无证经营药品案
武侯区市场监管局对四川浩元美医疗科技有限公司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营业执照、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登记地址与实际经营地址不一致;库房存放74瓶外用重组人碱性成纤维细胞生长因子药品,无法提供进货票据;该公司存在擅自变更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经营场所、无证销售药品、未按规定贮存医疗器械违法事实,违反《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有关规定。
处理结果
2026年7月,武侯区市场监管局依据《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处以责令限期改正相关违法行为,没收涉案药品,罚没合计8.72万元的行政处罚。
成都市场监管局提醒:广大经营主体要诚信守法、规范经营,同时也欢迎广大市民朋友对相关市场经营主体进行监督,若发现上述违法违规行为,请及时拨打“12315”或“12345”热线进行投诉举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