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地标建筑被低价贱卖 司法拍卖为谁量身订做?
近日,轰动福州的华浦公司破产案引发多方关注。
市场价值高达15亿元的地标建筑,为何仅以9.5亿挂网处置?已分户的494套商品房,为何被坚持整体打包贱卖?破产管理人粗暴抢夺物业。设置的苛刻竞买条件,无视债务人和债权人的举报,神速推拍,一系列问题直指华浦公司破产管理人滥用职权,为特定关系人量身订做了一套拍卖条件,此举严重损害了广大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更是在挑战司法权威。

一:管理人被指简单粗暴处置破产企业唯一财产,恶意减损破产财产价值,滥用职权,涉嫌重大利益输送。
2021年10月11日,据阿里拍卖公开信息,福州华班大厦破产清算商业房地产,将于2021年11月7日10时进行公开拍卖活动,起拍价约9.583亿元,保证金1亿元。本次拍卖处置单位为福建华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监督单位为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华浦公司的债权人多达20余人,而华班大厦是华浦公司的唯一有实际价值的资产。拍卖评估前,华班大厦房屋权证下的494套房产,均已进行了分层分户,福州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也向债权人出具了相应的分户材料。但是,华浦公司的破产管理人即福建麦博律师事务所,却拒绝对华班大厦进行分户评估,而受托对华班大厦进行评估的福建智宏土地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也特意在估价报告中注明“委托方应充分关注具体分户规定,与产权登记部门是否同意可进行二手房分户(分割)登记,以利于处置与规避风险”,已提请管理人对分户问题进行充分关注,但管理人仍置之不理。
债权人指出,管理人仍然一意孤行地将494套商品房等资产进行整体打包拍卖,其9.5亿元的起拍价若被成功拍卖,必将导致华班大厦资产大大缩水,其拍卖所得价款根本无法清偿20多名债权人的债务。若分户评估,分层拍卖,可让更多竞买人参与拍卖出价,接近市场价值拍卖成交,则华班大厦实际价值可达15亿元以上,不仅可以实现资产的最大利益化,且对于债权人、债务人等各方都是整体受益。
实践中,该破产财产客观上可以分层处置,也应当分层评估,但管理人为快速变相罔顾债权人合法权益,直接按照清算流程,且绕开债权人会议,简单粗暴处置资产,罔顾可以分层拍卖事实,设置极高拍卖门槛,为竞拍人量体裁衣,同时以不良资产的处置方式,低价一次性打包处理华浦公司可以分户拍卖的494户优质资产,滥用职权,涉嫌重大利益输送。

二:管理人设定苛刻竞买条件,为特定买方量体裁衣。
管理人在2021年8月30日发布的《意向竞买招募公告》中,要求竞买人需要提供不低于3亿元的存款证明及3年的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同时规定:竞买资金来源须为竞买人的自有资金,不得为银行贷款、信托资金、资本市场融资、资管计划配资、保险资金等资金。
竞买人可委托代理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与管理人沟通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管理人处办理交付或权属转移手续。管理人对竞得人提交的相关材料进行核查。如核查发现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如核查发现竞得人资金来源与申报不符或违反规定的,均取消竞得资格,已交纳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上述关于管理人设定的核查竞买人竞买资金来源、要求提供存款证明及财务报表、没收竞买保证金的条件过于荒唐。管理人担心的不是竞买人竞价后没有能力付款,而是要对竞买人的资金来源进行严格审查?不得不让人怀疑,所设定的竞买条件是为某些竞买人量身定制的,存在不公平竞拍,恶意损害债权人利益。

三:潜在竞买人究竟是谁?
据了解,国企兴业资管管理有限公司是华班大厦房产的唯一抵押权人,其对华浦公司享有5.78亿元的本金,及9000万元的债权,对华班大厦拍卖所得款项具有优先受偿权。
2020年3月20日,兴业资管与福建景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合作协议》,景隆公司向兴业资管配资3.5亿,由兴业资管出面收购华浦公司的上述不良资产,景隆公司向兴业资管支付通道费用及配资利息。
景隆公司为什么会对华浦公司的资产感兴趣?原来,该公司的股东刘菊官,是债务人华浦公司实控人刘建忠的大哥;景隆公司法定代表人黄学文,是刘建忠四哥的亲家。也就是说,景隆公司很可能是借用兴业资管的壳,以及兴业资管对华浦公司享有的债权,实现对华班大厦的竞买。
如果此次阿里拍卖被竞买成功,那么景隆公司需要支付的差价就不会很多了。因为国企兴业资管对华浦公司享有的债权是9亿多,已经接近9.5亿的起拍价了。只要用兴业资管对华浦公司享有的债权,来抵扣成功摘牌后需要支付的拍卖款,这恰恰就符合了拍卖公告关于“竞买资金来源须为竞买人的自有资金”的规定。这背后的关系,令人深思。
四:管理人粗暴抢夺物业,制造社会矛盾。
招标公告第2.4条提到:破产程序中,破产管理人对项目资产进行日常维护管理所产生的必要费用,由竞买人承担,费用明细请咨询管理人工作人员。此外,为了保证大楼物业运营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管理人选聘了物业公司对标的资产进行维护管养,并签订了为期1年的临时合同,竞买成功后,临时合同项下的相关权利义务由竞得人承接。
这里面不仅设置了“日常维护管理所产生的必要费用”这一难以琢磨、不可预见的条款,用来排挤其他竞买人,还谎称“管理人选聘了物业公司对标的资产进行维护管养,并签订了为期1年的临时合同”。管理人设定该条款后,还想方设法、竭尽全力地驱赶已与华班大厦签订物业服务合同、合同期限尚未届满的物业管理公司。

据了解,华浦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与福州市浦延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签订华班大厦物业管理合同,约定由浦延公司接管华班大厦综合物业管理工作,期限为2021年4月29日至2028年4月28日。如中途违约解除合同,华浦公司需承担高达900多万的违约金,增加华浦公司不必要衍生债务,但管理人福建麦博律师事务所林凯律师等人,却于2021年9月18日下午纠集30多个社会不明人士,来到华班大厦物业管理处,要对华班大厦的物业进行粗暴接管。

管理人在物业公司员工不知事实真相的情况下,连哄带骗地要求公司员工在其备好的《被迫辞职通知书》上签字,要求物业公司员工“被迫违法辞职”;同时,管理人在明知员工未与原物业公司解除劳动,哄骗、威逼员工与厦门市厦煌物业服务有限公司重复签订劳动合同,立即对华班大厦进行接管,要求员工不能再为原物业公司提供劳服务。
管理人明抢物业公司员工,粗暴接管物业、煽动教唆员工辞职闹事、故意制造社会矛盾、破坏无辜企业正常经营。那么,管理人拟指定的厦煌公司,又是一家什么样的企业呢?根据“企查查”上所查询的企业信用信息得知,厦煌公司曾因劳动争议、物业服务合同等纠纷问题,多次被起诉至法院,至今其“自身风险”高达433条,“关联风险”达347条,企业信用信誉深受质疑。

赶走原物业公司,召来劣迹斑斑的问题物业公司,管理人究竟意图何在?
管理人在委托评估时拒绝对华班大厦进行分户估价,导致该大厦资产价值大打折扣;在拍卖公告中对“竞买人资金来源”设置了很强的排他性条款,存在为潜在竞买人量身订做的嫌疑;公然抢物业,频繁制造社会矛盾问题。
综上,广大债权人认为,福建麦博律师事务所在担任管理人期间,故意架空债权人及法院监督权、决定权,设置竞拍门槛为他人量体裁衣,意欲低价贱卖华班大厦,损害债权人利益。为兴业资管虚增优先权、认定不合法债权,还滥用职权打击报复合法债权人。
福建麦博律师事务所一系列行为不尽职、不中立,根本无法胜任华浦公司管理人岗位,因此请求法院立即停止其管理人职务,更换本案破产管理人,同时撤回其对“华班大厦”擅自挂牌进行处置的网拍信息,维护司法拍卖的严肃性和社会公平正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