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发银行存款“被质押”案:真相就藏在九江银行里

发布时间:2021-11-30 文章来源:消费日报网

浦发银行存款“被质押”案 真相就藏在九江银行里(图1)

银行存款也不安全了,企业存在银行的钱,很可能已经被莫名质押了。

近期,济民可信集团在渤海银行的28亿元存单质押案,以及科远智慧存于浦发银行的近3亿元存款被莫名质押,都引起了舆论的极大关注。

此前,九江银行曝出的银行行长与企业、资金掮客联手导演的存款被质押大案,清晰还原了这条黑产的产业链。

因此,渤海银行、浦发银行大案的最终答案,或许早就在九江银行上演过。

故作无辜的银行和存款企业

一旦案情暴露,银行和企业一般都纷纷声明自己是无辜的。

2021年11月15日,科远智慧首次发布公告称,全资子公司科远投资在2020年11月10日在浦发银行南通分行购买的4000万元定期存款到期后未能按时赎回。而未能按时赎回的主要原因是这4000万元作为南通瑞豪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开具银行承兑汇票的质押担保,科远智慧对此毫不知情。

11月24号晚,浦发银行官方账号发布声明称,经核查,科远智慧年审会计师收到的“2020年底银行存款询证函回函”非浦发银行出具。

而同时,科远智慧的回复函中表示,询证函每项的询证信息都加盖了“相符”章和经办人为“贾某某”印章予以确认,复核人填写为“王某”,日期签署为“2021年4月8日”并加盖了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南通分行营业部业务章。

在声明中,浦发银行表示,对此事高度重视,成立了由总行行领导牵头,总、分行相关部门组成的工作组,对相关业务展开全面排查。目前,案件侦办正在推进。

浦发银行存款“被质押”案 真相就藏在九江银行里(图2)

九江银行“先行一步”

发生在渤海银行、浦发银行的案例,其实在九江银行早就暴露过。

前不久江西高院公布的九江银行湓浦支行行长王萍等金融凭证诈骗二审刑事判决书,完整地揭示了银行行长、融资方董事长、资金掮客如何通过“内外勾结”,伪造企业资料,找人冒充存款企业和空壳公司股东进行存单质押的全过程。

据王萍称,她因帮顾祥国借款担保,欠了很多外债。2014年6、7月份,经顾祥国介绍,其认识了项丽龙因为顾祥国的融资需求,三人多次商量筹集资金的办法,后来作为“军师”的项丽龙提出可以通过伪造相关材料,办理银行承兑汇票套取银行资金。

具体做法是,以支付高额好处费的方式吸收大额定期存款,再通过伪造银行凭证及相关业务资料办理银行质押承兑汇票的方式骗取银行资金。

这条黑产链条上各人的具体分工是:支行行长王萍负责从银行获取存款单位印鉴卡及开户资料、办理银承手续的审批、负责承兑汇票的变现及套取的资金保管;

企业主顾祥国负责统一协调安排以及套出资金的管理分配;

资金掮客郑智仁负责联系存款,并让存款单位签署“六不”承诺书,避免套取的事被存款单位或银行发现;

“军师”项丽龙和曾志良负责伪造相关单位定期存款开户证实书及伪造办理银承所需的材料;

两个“马仔”邵新波和宗中荣则负责跑腿,冒充企业到银行办理存款、质押、开票、贴现等具体业务。

造假一条龙

这条造假产业链仅在九江银行存在了两个月,套取资金共计1.5亿元。

2014年8月22日,资金中介郑智仁安排福建恒凯信建材有限公司在九江银行湓浦支行办理了2000万元一年定期存款。

支行行长王萍将该公司印鉴卡、空白单位定期存款开户证实书等资料,交给项丽龙制作了虚假的该公司单位定期存款开户证实书以及办理承兑业务所需要的资料,同时提供深圳市卡基诺电子有限公司(几人实际控制的空壳公司)用于办理质押承兑业务;郑智仁、邵新波、曾志良根据安排伪造了恒凯信公司、九江银行、卡基诺公司相关印鉴。

存款证实书是如何伪造的呢?

郑智仁提前在湓浦支行存入一万元定期,开出了一份存款证实书。王萍再提供一份空白的单位定期存款开户证实书给项丽龙,项丽龙根据存款证实书及存款对应的凭证号,伪造出存款开户证实书。

在伪造好相关资料后,顾祥国、项丽龙安排郑智仁、曾志良、宗中荣冒充恒凯信公司、卡基诺公司股东办理了2000万元定期存单全额质押银行承兑业务,并通过贴现实得1942.62万元。

第二笔业务也是2000万元。

2014年9月18日,郑智仁安排温州彦林控股有限公司在九江银行湓浦支行办理了2000万元一年定期存款。之后,同样的方式,通过购买的瑞昌市星际贸易有限公司(也是这几人实际控制的空壳公司)让郑智仁、邵新波、宗中荣冒充彦林公司、星际公司股东办理了2000万元定期存单全额质押银行承兑业务,并通过贴现实得1943.56万元。

但这笔业务却意外爆雷。本来说好的不查询等“六不”承诺,却不知由于哪个环节出了问题,致使黑产彻底曝光。

最后的疯狂

2014年10月20日,彦林公司的人突然前来九江提前支取存款,还额外要200万的赔偿费,这让人大感意外。

几人害怕事情暴露,就准备了200万元的“封口费”,并安排将2000万元转到彦林公司账上。

但因为资金在不同公司之间周转,到账慢了,彦林公司的人等不及,直接到柜台去取,并大吵了一架。九江银行总行知道了这件事,经核实才发现之前的开户证实书是伪造,案件因此而暴露。

而在此之前几日,王萍也意外遭遇了“不顺”,这促使她上演了最后的疯狂,改为直接用伪造的印章和授权书支取存款。

2014年10月11日,郑智仁安排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公司在九江银行湓浦支行办理了4亿元一年定期存款。之后,想以同样的方式套取资金。

但是,由于海康威视南昌分公司因不具备法人资格而无法办理质押承兑。但由于已经付了1000多万元的好处费,没有退路了,所以决定安排郑智仁用伪造的印章和授权书提前提取其中的6000万元。

判决书显示,2014年8月至10月期间,王萍、顾祥国、项丽龙、郑智仁伙同曾志良及邵新波、宗中荣使用伪造的银行存单骗取九江银行湓浦支行存款1.5亿元,造成该行损失1.2亿元。

套取的1.5亿元,主要由湓浦支行行长王萍保管,使用和支配要经过顾祥国同意。其中归还银行2900万元,剩下的钱支付好处费约6000万元;支付给项丽龙100万元;支付曾志良50万元;其余的归还其与顾祥国的欠款;郑智仁也从中分得好处费1000多万元。

法院认为,王萍、顾祥国等七人使用伪造的单位定期存款开户证实书等资料,进行金融票据诈骗活动,数额特别巨大,其等行为均已构成金融凭证诈骗罪。

其中王萍犯金融凭证诈骗罪、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罪,被判有期徒刑十七年。

顾祥国犯金融凭证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十万元。

“军师”项丽龙犯金融凭证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十万元。

郑智仁、曾志良、邵新波、宗中荣分别被判处十年、五年十个月、五年六个月、五年二个月不等的刑期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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