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发银行再次被罚:前高管被刑拘且屡犯屡罚
今日,多个负面消息指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浦发银行”)。
一是,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依法对浦发银行原党委委员、副行长穆矢决定采取刑事拘留措施。
二是,浦发银行再次被罚。
今天,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官微发文称,浦发银行原党委委员、副行长穆矢涉嫌受贿、隐瞒境外存款一案,由上海市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日前,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隐瞒境外存款罪对犯罪嫌疑人穆矢决定采取刑事拘留措施。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年近60岁的穆矢是浦发银行的老将,早在2000年7月便参与负责浦发银行相关分行的筹建工作,此后历任分行副行长、党组副书记,以及总行风险管理总部总监、副行长、党委委员、董事会秘书等职务。穆矢在2017年6月从浦发银行辞职。
然而,辞职3年后,穆矢被查。去年11月2日,穆矢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开始接受上海市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穆矢被查与此前浦发银行成都分行的违规放贷案件有关。2018年1月19日,浦发银行成都分行收到了一张高达4.62亿元的巨额罚单,案由涉及内控严重失效、授信管理严重违规、违规办理信贷业务、违规利用保理公司进行资金空转等“九宗罪”。
2019年10月,浦发银行分管相关业务的时任副行长穆矢被处以警告并处罚款30万元。原因便是:浦发银行对其成都分行授信业务风险状况严重失察,未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核查整改,同时还存在有关重大审计发现未及时向监管部门报告,关键岗位轮岗制度执行不力等问题。
浦发银行成都分行案件,令人震惊的不仅是4.62亿的巨量罚单,更是之后的人事震荡。
2020年10月,银保监会披露称,针对浦发银行成都分行发生的违规发放贷款案件,已有311名责任人员受到浦发银行内部问责,多名中高层管理人员受到党纪处分,地方人民法院已对浦发银行成都分行原行长等21名刑事被告人作出判决。
经过一系列的立案审理调查,浦发银行原副行长穆矢则在今年2月因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
2021年2月1日,上海市纪委监委公告称,经查,穆矢身为国有金融企业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丧失,纪律底线失守,价值观变异,对党纪国法毫无敬畏之心,把国家托付管理的金融资源当作家庭谋利工具,凭借对金融业务的熟悉钻政策“空子”,破坏金融市场秩序;在国家审计期间,为防备日后可能被组织查处,与他人串供并伪造证据,对抗组织审查;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在干部选拔任用中为他人谋取利益;违规从事营利性活动,在与本企业有业务关系的企业中投资入股;家风不正,夫妻共贪,生活腐化;利用职务便利以及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巨额财物;隐瞒境外存款,数额较大。
上海市纪委监委方面表示,穆矢严重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生活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涉嫌受贿、隐瞒境外存款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知止,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上海市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穆矢开除党籍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反思银行业金融案件,银行机构的董事会、高级管理层履职有效性不足,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仍需进一步强化。
只是,令外界不解的是,尽管经历被重罚、被查处等风险事件,但浦发银行的违法违规行为却并未休止。业界称, 作为股份制大行,浦发银行在股份行中“出错率”偏高,且屡犯屡罚,屡罚屡犯,实属不该。
尴尬的是,就在今日,银保监会又披露了一张针对浦发银行的罚单。因“违规通过贷款、理财提供融资”,浦发银行杭州余杭支行被浙江银保监局罚款50万元。

从业绩上看,据浦发银行2020年业绩快报披露,该行2020年实现营业收入1963.71亿元,同比增加56.83亿元,增长2.98%;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83.25亿元,同比下滑0.99%。

2020年,浦发银行加快存量不良资产清收处置,加大风险成本计提。截至去年12月末,浦发银行不良贷款余额784.61亿元,较上年末减少34.20亿元;不良贷款率1.73%,较上年末下降0.3个百分点。拨备覆盖率为152.77%,较上年末上升17.83个百分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