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库存起诉销猫索赔百万元 二审法院宣判不构成侵权
“爱库存”告本猫100万的案子,迎来终审判决,销猫胜诉。
2022年7月14日,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发布(2022)沪1 民终 3833号 民事判决书,对“销猫与爱库存名誉权纠纷一案”,宣布了终审判决:驳回上海众旦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爱库存主体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

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在判决书中简称“本院”)对案件的争议焦点,进行了回复。


2021年6月24日,销猫新零售发布了一篇文章,《爱库存有点慌》。爱库存工作人员要求删稿,销猫拒了。
2021年11月初,收到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传票,爱库存起诉销猫侵犯其名誉权,要求赔偿100万元,赔偿它告销猫的开支65658元,删稿,并在销猫新零售“置顶位置”公开道歉不少于15天。
震惊之余,销猫决定应诉。11月25日,一审开庭。2022年1月14日,一审判定:免于赔偿但侵权成立,要求销猫删稿、道歉,赔偿对方律师费和公证费。

销猫不服,提出上诉。2022年5月30日,二审开庭。2022年7月14日,二审判决彻底反转,认定不构成侵权,驳回对方全部诉讼请求。
爱库存公证了几百页的网络文章,拟坐实文章构成名誉侵权,销猫回馈了对方同等份量的证据大礼包。销猫将文章的所有出处、来源以及核实情况一一向法庭梳理,800多条的网上投诉信息全部展示,并进行提炼,证明文章内容的真实性。

一审开庭,刚好遇到了浦东爆发,唐律师从上海带了颗星星回来重庆隔离图片,二审期间又经历上海封城,两位律师参与线上网络庭审,与二审法官线上沟通、交换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