碧桂园店大欺客:房子质量问题维修期间必须要交物业费

发布时间:2022-09-21 文章来源:中国网

在国内房地产开发企业里,碧桂园被人们调侃为“宇宙第一大开发商”,最近几年,被业主维权的事情,和其他房地产开发商相比,确实少了很多。

最近几个月,碧桂园却出现了一件影响自己声誉的事情。让人觉得碧桂园有点不讲理,有点店大欺客的意味。说到底,还是因为钱的事情。

今年7月份,汕尾市碧桂园华附凤凰城二期交房。一位姓黄的业主,在验收自己的新房时,发现了房屋的质量低劣,存在不少问题:房屋的门锁是坏的;房间内,好多地方的瓷砖出现空鼓;扶梯栏杆油漆脱落;装修材料也和碧桂园原来的承诺,不是同一品牌,要低几个档次。这个房子,和购房时看到的样板间,出入太大。

两个多月过去了,国庆节那天,老黄去他的房子看看整修得怎么样,结果还算可以,他7月份提出来的那些问题,基本上都整修了,当然,还不是十分理想,依旧存在一些小毛病。所以,他向碧桂园要房子的钥匙。

这个时候,让人目瞪口呆的事情出现了:碧桂园拒绝给他钥匙!给钥匙可以,碧桂园要求老黄先把7、8、9三个月的物业费交了,而且还要再交三个月的物业费。

碧桂园的房子出现质量问题,整修耽误了三个月,不能住进去,老黄没有让赔偿损失,就是很宽容了。现在,碧桂园竟然倒打一耙,让老黄交没有收房的物业费!而且还要惩罚他,再交三个月的物业费!碧桂园,就是这样对待自己的业主的?

老黄先是给碧桂园服务热线打电话投诉,碧桂园热线的工作人员居然强词夺理:碧桂园的物业服务费,是按照房屋交付的时间开始计算的,碧桂园公司的做法,符合合同中的规定。

那么,老黄的房子,究竟是不是7月份交付的呢?,还是现在也没有交付?上述也讲了,开发商碧桂园房子质量低劣,业主要求维修,这个期间,要交物业费?

10月8日,老黄再一次找碧桂园讨要说法,碧桂园就是坚持按照7月份算收房日期。老黄必须要交6个月的物业费。老黄认为,他个人不仅不应该交三个月的物业费,更不应该再多交三个月的物业费,而碧桂园需承担他们逾期三个月的违约责任。老黄再次拨打碧桂园服务热线,还是那个说法。

老黄开始找新闻媒体。记者看到了老黄和碧桂园签署的协议,协议第六条是这样的,甲方(购房者 )应自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商品房交付之日,甲方实际收楼之日(二者以时间在前者为准)起,且不论甲方是否居住或使用该物业均应全额交纳物业服务费、本协议约定的各项分摊费用。

碧桂园,富可敌国的巨无霸,就是这样欺负一个小小的业主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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