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银行西安文景支行的迷惑操作:“理财产品”变“基金”
2008年,中国资产规模最大的城市商业银行北京银行正式在千年古都西安开立分行,这是北京银行向中西部市场挺进的第一步。
2013年起北京银行西安分行开始探索社区银行发展之路,2018年,荣获“十佳社区银行创新奖”,号称将金融服务延伸到“最后一公里”,为西安市各大社区周边客户提供安全、便捷的金融服务。
然而,近期被媒体曝光的一起“理财产品”变“基金”的纠纷,让社区储户对耕耘西安14年的北京银行产生了质疑。
“理财”带来的信息差
北京银行员工到底有没有模糊化处理?
2月22日,陕台都市快报播报了一起看起来并不复杂的储户与北京银行西安文景小区社区支行之间的纠纷,而期间所暴露的问题,几乎是银行销售乱象的典型案例。
事件的主角周先生多年来一直信任北京银行西安文景小区社区支行,退休后也依然将退休金存在这里。
2021年他一笔40万的资金到账,当时,北京银行员工刘某为他办理时向他极力推荐了一款产品,宣称该产品“保本保息”,保证能收回本金。
对周先生来说,他希望这笔资金能像往常一样转为大额存单或结构性存款,不求盈利,图的就是安稳,保本保息足矣,因此也答应了北京银行员工刘某的推荐。
但一周后,周先生发现40万本金被扣了3000元,着急的他去了北京银行找刘某才知道,这是一款基金,并不是他认为的,以及刘某给他描述的“理财产品”。
事件发展到这,其实已经暴露了多年来老年储户和银行之间的一大矛盾,即老年人理解的“理财”和银行所称的“理财”,落差极大,其中因为信息差而导致的纠纷更是频频登上报端。
本次也是如此,正如周先生所言,他认为的“理财”就是银行推出的保本产品,基本以存款为主,用稳定的时间换取较低的收益,一般不会亏损本金。
如周先生所说大额存单或结构性存款都受《存款保险条例》保障,它不仅保障定期存款,还保障活期存款、大额存单等存款产品的安全。其中比较特殊的是结构性存款,虽然收益率并不确定,但本金也在《存款保险条例》的保障范围内。
而对银行员工而言,这类产品显然无法让他们完成任务,而对“理财”广义理解中,显然不光有低风险的保本产品,还有中高风险、盈亏自负的基金产品。
这种理解的信息差,让部分银行工作人员在对储户存款,尤其是对老年储户讲解时,模糊化“理财”概念,将银行理财产品或保险产品说成是高息存款,但这些产品是不在《存款保险条例》范围内的,有可能亏本。
北京银行的员工刘某有没有在为周先生介绍的时候模糊化“理财”概念,如今两年过去了,我们不得而知。
但北京银行西安文景小区社区支行这边采取的措施确实让周先生不满意,面对储户的问题,一是在该行在开除刘某后,表态她已经不是北京银行的员工,北京银行西安文景小区社区支行的相关负责人也不了解具体情况。
二是,面对周先生和媒体的求证,则表示当时没有监控,无法确认购买基金的行为是周先生自愿,还是刘某为其购买。
实际上,这两点北京银行西安文景小区社区支行都有推诿的嫌疑,毕竟当时发生购买基金行为时,刘某是北京银行员工,所推销的产品是北京银行所代销的。
发生纠纷后,北京银行显然无法以这样的解释,将自己从整件事中摘干净。
更多疑点
储户需要北京银行正面回应
实际上,周先生给出的一张《情况说明书》,就已经让北京银行难辞其咎。
周先生发现那笔40万的资金购买基金后,找到刘某对质,为什么自己要保本理财产品,刘某却给自己基金。
当时,刘某用基金是封闭式基金,限定期限后才能赎回取出和代表北京银行承诺有6%利率的理由,并出具了一份《情况说明书》安抚了周先生。
而在《情况说明书》里所承诺的东西,对了解理财的大众来看,极为不严谨,也带来了更多疑点。
1、刘某直接代表北京银行为周先生承诺,购买这份基金,到期能收回本金。
2、该基金一年只有七天时间可以赎回,2022年1月,北京银行却以疫情为由没有通知周先生,导致储户没能取出,承认负有责任。
3、北京银行再次承诺2023年1月份时,会告知周先生,使其资金解封。届时,每万元,利息以4.8%-5.2%计算,付给两年的利息,如到期不能赎回,北京银行愿意以本金的20%支付违约金。
不得不说,承诺利率、承诺利息,承诺违约金,等等承诺都颇为不严谨。
但这份看似不严谨的《情况说明书》,却是北京银行员工刘某本人亲自出具的,有其本人签字手印,还有北京银行西安文景小区社区支行的章子。
周先生在面对错过赎回期限后,只能收下这份《情况说明书》,一直等到今年1月进行了赎回。
而那时才发现,40万本金只剩下39万,还有19200元没有支付,而这两年间,刘某还为周先生支付过一笔两万多元利息,总账算下来没有什么损失。
但对老年人来说,这一笔退休资金从保本产品莫名变成中高风险的基金,两年多时间里被套在里面,担惊受怕,被迫“炒基金”,而导致这种情况的北京银行和其员工,却想撇清责任。
北京银行西安文景小区社区支行的相关负责人对这份《情况说明书》拒不承认,表示北京银行不可能出具这种情况说明,章子也不是该行的。
更是以刘某已被开除为由,表达责任不在北京银行,北京银行还保留对其追究法律责任的条款。
那么北京银行真的能摆脱其责任吗?
正如前文所说,周先生理财产品变基金发生在北京银行西安文景小区社区支行内,所办理人员当时为北京银行员工,这意味着,周先生信任的是为其所背书的北京银行。
信任北京银行能管理好自己的资金,并按照自己的意愿转为保本型理财产品,不求利润,只求稳妥。
而北京银行员工刘某却因自身业绩需求,存在误导、模糊化概念的可能,极力为周先生推介中高风险,无保本保障的基金产品,并出具了上述《情况说明书》。
这背后与北京银行的管理有着逃脱不了的干系。
实际上,这类纠结多年来频频发生在储户和银行之间,并有不少诉诸于法院的案例,许多案例显示,法院判决银行“负有过错”,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如2016年发生在长沙的一起案件,情况与周先生如出一辙,老年储户李某想保本理财,银行员工却推荐了较高风险产品,导致老人亏本7万,但法院判决下最终获得赔偿。
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法院认为,银行负有依照客户的风险承受能力以及财务状况等推介合适产品的义务,也没有以书面形式确认储户李某主动了解和购买产品,违反了“将合适的产品销售给合适的投资者”的原则,将风险相对较高的基金产品销售给了储户李某,对他的损失负有主要责任。同时,储户李某也有一定过错,银行的赔偿责任可相应减低。
最终,法院判处银行赔偿储户的本金损失7万余元,驳回了储户要求赔偿利息损失和手续费的诉讼请求。银行不服判决上诉,但法院终审维持了原判。
报道中,并未说明,周先生是否有起诉北京银行的打算,只是向北京银行西安分行反映了该事件,希望讨一个公道,而目前,北京银行西安分行还未有回应。
只是,面对这样的问题,北京银行也不乏被银保监局开出巨额罚单的先例。
如2020年底,北京银保监局开出2张大额罚单,直指北京银行存在15项主要违法违规事实,并合计处以4290万元罚款。
其中一则罚单显示,该行存在对外销售虚假金融产品,出具与事实不符的单位定期存款开户证实书,关键业务环节管理失控,印章管理混乱,员工行为管理失察,案件风险排查不力等多项违法违规行为。
2021年9月,北京银行因存在“违规收费,理财和同业投资业务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贷款管理不到位导致贷款资金被挪用”等违法违规事实,被北京银保监局罚款820万元;5名相关责任人被合计罚款20万元。
这些罚单中可以看到,理财业务、员工管理甚至印章管理都混乱的北京银行,引得监管部门频频开出天价罚单。
本次与周先生之间的纠纷中,北京银行所展现出的这些疑点或异常,在这些罚单中,似乎也都能找到出处。
那么,面对周先生的质疑,本次北京银行能给出正面回应吗?
实际上,银行员工为完成银行压下来的业绩,在推介产品时,常常会出现对基金的风险提示信息不足,风险测评流于形式、引导投资者测评来调高评估结果等情况,以至于投资者在购买基金产品时,很容易买到“风险越位”的产品,导致大额亏损。
这种行业内出现的理财、基金产品销售乱象,为何屡禁不止,甚至在监管下顶风作案,需要更多的不只是监管部门的对规定的修正,更需要机构内部正面问题,对管理、对权责厘清,做到做好银行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