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邦盛世惊现兑付危机 担保公司被指私刻公章涉嫌集资诈骗

发布时间:2023-07-17 文章来源:信息新报

近期,有投资人反映,国邦盛世(深圳)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下文简称:国邦盛世)在全国范围内开设多家分支机构,销售固定收益的理财产品,投资人与青岛逸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签订投资协议,承诺固定收益,按月或者一次性返息,到期返本,涉嫌非法集资。记者对此展开调查。

图片来源:天眼查

天眼查显示:华信(深圳)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与青岛逸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及国邦盛世都存在关联关系。

投资人丁女士向记者诉说:她是在国邦盛世菏泽郓城分公司投资的,国邦盛世每天都有晨会,讲解公司投资政府项目,投资有担保、有抵押,投资项目都写在合同里。公司当时的气派很正规,她就信以为真,于是投资了7万元,儿媳刘女士投资了10万元。2021年9月家里亲戚王先生投资了15万元,之后她的妹妹、侄子等家家人陆续投资,8人共投资81万元,目前都无法兑付了。

投资人与青岛逸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签订《中逸盛健康产业专项投资计划》,资金进入青岛逸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账户,投资人会收到《债权受让份额确认函》。

投资人丁女士告诉记者:国邦盛世一直都是陈吉涛(音)出面,从来没见过华信(深圳)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法人陈吉勇。陈吉涛向投资人宣称华信(深圳)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是中信集团旗下企业,负责担保。华信(深圳)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与投资人签订《回购担保函》,承诺:“本公司自愿为青岛逸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应承担的上述义务担保回购,若青岛逸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未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溢价率进行债权回购,则本公司将与青岛逸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就上述义务承担连带责任。”

图片来源(中信集团官网)

记者从中国中信集团有限公司官网了解到,2021年4月21日,中信集团发布《中信集团关于对“华信(深圳)国际控股 集团有限公司”等四家企业相关情况的声明》,声明指出:日前,中信集团监测到“华信(深圳)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中逸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山东中安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山东国逸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等四家企业以中信集团下属公司名义对外开展业务活动。为保护投资者权益、维护公司声誉,中信集团现郑重声明如下:一、该四家企业均系不法分子通过私刻公章、伪造营业执照方式,假冒中信集团下属公司设立的企业,与中信集团及中信集团下属公司无任何关联关系。

二、中信集团已就该四家企业假冒中信集团下属公司情况向公安机关报案,并提请投资者提高警惕、注意投资风险,避免个人信息泄露或财产损失,如发现任何冒用中信集团或中信集团下属公司名义开展的不法行为,建议立即向公安机关举报,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图片来源:中信集团官网

2022年3月1日,中信集团官网发布《关于对“中信国际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等企业假冒中信集团下属公司开展业务活动的情况声明》。声明指出:日前,中信集团监测到在香港设立的“中信海外国际贸易集团有限公司(已更名为中天信和国际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中信资本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中信国际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已更名为公司注册编号3116975有限公司)”,及上述香港企业在境内设立的关联企业以中信集团下属公司名义对外开展业务活动。为保护投资者权益、维护公司声誉,中信集团现郑重声明如下:

一、“中信海外国际贸易集团有限公司”以及该企业关联方“中国中信资本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华信(深圳)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中信国交(海南)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中信国交(海南)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湘潭分公司”“北京信直凰铸信息咨询有限公司”等企业与中国中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中信股份公司及中信资本控股有限公司无任何关联关系,上述侵权企业开展的所有项目合作、投资、建设等活动均与中信集团、中信股份及中信资本无关。

二、“中信国际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以及该企业关联方“国信联控集团有限公司”“国信联控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国信联控(湖北)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河南国信联控科技有限公司”“北京中辰信商贸集团有限公司”“中辰信达(湖北)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宁波国信联控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宁波国信联控旅游开发有限公司”等企业与中国中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中信股份公司及中信资本控股有限公司无任何关联关系,上述侵权企业开展的所有项目合作、投资、建设等活动均与中信集团、中信股份无关。

三、中信集团作为“中信”商标权利人,从未授权上述企业使用“中信”商标及字号,中信集团已就相关企业假冒中信集团下属公司开展业务活动,擅自使用中信商标的行为进行法律维权。

四、中信集团已在官网发布经授权使用“中信”字号企业名单2023年版(https://www.group.citic/html/2022/News_1128/2599.html)。如有疑问,敬请诸投资者及时查询该名单,或通过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平台、集团官方网站邮箱、微博或微信公众号留言等方式进行核实确认。中信集团提示投资者提高警惕、注意投资风险,避免个人信息泄露或财产损失。如发现任何冒用中信集团下属公司名义开展的违法行为,请立即向公安机关举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实施本解释第二条规定所列行为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的规定,以集资诈骗罪定罪处罚。

投资人丁女士说:“公司现在说政府没钱,所以公司没钱给客户。”她提供一份《产品兑付方案》。方案显示:因受2022 年全年疫情反复、宏观经济下行等不利因素影响,有关产品底层资产项目回款出现延误,致使客户资金兑付出现迟滞。为此,我司坚持“客户第一”的服务承诺,一直坚持以自有资金垫付等方式,努力履行对各位客户的责任与担当

鉴于当前实际情况,综合对我司保持运营可持续性,客户当前诉求和长远切身利益维护,以及项目实际进展状况、预计恢复正常兑付时间等因素的综合预估,在可控范围内,现制定A、B两种兑付方案及特殊关爱通道方案,供酌情选择。

方案A:现投资产品收益展期兑付+转续投定制新产品+贴息补偿福利计划。A-1 面向1月31日前本金到期的客户,客户同意签署协议,约定在现投产品的本金到期后,将该笔本金转续投我司新产品。

方案A-2 面向2月1日——2月28日前本金到期的客户,客户同意签署协议,约定在现投产品的本金到期后,根据到期日匹配在售其他产品,贴息收益与现产品保持持平。方案A-3面向3月1日——4月30日前本金到期的客户,客户同意签署协议,约定在现投产品的本金到期后,根据到期日匹配在售其他产品,贴息收益与现产品保持持平。如不选择转投其他产品,则于4月1日兑付现投资产品迟滞收益,并于15个工作日内完成;本金按合同约定方式兑付。

方案B:现投产品收益展期兑付+无转续投定制新产品+无贴息补偿福利。本方案使用客户类型:现投资产品本金2023年2月2日前到期且不同意接受方案A的客户。兑付规则:1.4月1日起兑付现投资产品迟滞收益,并于15个工作日内完成。2.4月15日起分批支付原始本金。方案B-1 展期6个月,原始本金周期支付,不计收益;方案B-2 展期9个月,原始本金周期支付,并进行展期收益季付,收益计算方式:未兑付原始本金+现产品收益x35%;方案B-3 展期12个月,原始本金周期支付,并进行展期收益季付,收益计算方式:未兑付原始本金+现产品收益x70%。

补充方案:特殊关爱通道计划 适用对象一是癌症晚期(转移复发)客户,二是身故客户;兑付规则:客户方或其委托人提出申请,并按照本通道的标准(详见补充条款)经公司审定特批后,按照本金数额※70%标准支付。

上述方案是公司单方面通知投资人的,并未征求投资人的意见。丁女士表示,公司并未严格按照兑付方案执行,自从2022年12月份就不再支付利息了,只有2023年3月份打一次。陈吉涛电话处于关机状态,她们只想要回自己的血汗钱。

7月6日,记者与投资人丁女士一行来到位于济南市市中区旅游路28666号1区1号楼的国邦盛世总部,此时大门紧闭并没有人办公。随即致电总公司负责人刘(音)女士,她说总部只有旅游路28666号1区1号楼一个办公地,她在北京出差。

2023年6月13日,河南省濮阳市华龙区地方金融风险监测预警平台发布《关于开展国邦盛世涉嫌非法集资案件参与人登记确认工作的公告》载明:为做好国邦盛世涉嫌非法集资案件集资参与人信息登记工作的要求,确保我区符合条件的集资参与人能够及时参与登记和兑付,拟定于2023年6月13日至2023年7月13日组织案件集资参与人进行登记确认,结合该案集资参与人实际情况,制定登记方案如下。登记时间:2023年6月13日—2023年7月13日(节假日除外);登记地点:国邦盛世案件登记处。

7月7日,记者就相关问题致电国邦盛世总部副总裁助理刘妍洁,对方称不方便与记者对话。随后,记者又致电国邦盛世(深圳)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菏泽分公司负责人,对方表示现在有点忙,让记者稍等一下。随后记者向国邦盛世刘妍洁、青岛逸盛资管公司法人史海明、华信(深圳)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法人陈吉勇、山东国逸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法人陈吉涛等人发去《问询函》,截止发稿前,未获回复。

华信(深圳)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国邦盛世等公司,以虚构背景、项目等方式诱惑社会不特定对象投资,涉嫌集资诈骗。是否构成犯罪,有待相关部门介入调查。我们将持续予以关注。(记者 刘勇 楚丽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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