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公布四张罚单:庆安农商行、安达农商行被罚
2月22日,黑龙江绥化银保监分局集中公布四张罚单,分别对黑龙江安达农商银行、黑龙江庆安农商银行及相关负责人进行行政处罚。黑龙江安达农商银行因 重大关联交易未经审批被罚35万,庆安农商银行 对一个关联方的授信余额超过监管规定比例被罚35万;其两位相关负责人也因此受到警告并处罚款5万元。
安达农商银行处罚详情:


庆安农商银行处罚详情:


行政处罚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银行业金融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由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并处二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特别严重或者逾期不改正的,可以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其经营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经任职资格审查任命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
(二)拒绝或者阻碍非现场监管或者现场检查的;
(三)提供虚假的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报表、报告等文件、资料的;
(四)未按照规定进行信息披露的;
(五)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的;
(六)拒绝执行本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的措施的。
严监管态势下,监管部门 加大了对重大关联交易监管力度,并多次“喊话”关联交易,涉及到关联交易的相关处罚日益增多 。
其实,早在2004年5月 正式施行的《商业银行与内部人和股东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就明确规定了商业银行的关联方包括关联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对其内涵进行了界定。同时该办法对商业银行与关联方的授信余额占资本净额的比例规定了上限: “商业银行对一个关联方的授信余额不得超过商业银行资本净额的10%”“商业银行对一个关联法人或其他组织所在集团客户的授信余额总数不得超过商业银行资本净额的15%”“商业银行对全部关联方的授信余额不得超过商业银行资本净额的50%”。
2018年5月4日,银保监会正式公布《商业银行大额风险暴露管理办法》,推动商业银行加强大额风险暴露管理,防控集中度风险,并明确要求:“商业银行对非同业单一客户的贷款余额不得超过资本净额的10%,对非同业单一客户的风险暴露不得超过一级资本净额的15%。商业银行对同业单一客户或集团客户的风险暴露不得超过一级资本净额的25%。”
2021年银保监会召开的监管工作会议也明确提出,要持续提升公司治理和内控管理水平。 股东承诺制落实和关联交易监管受到关注。将着力加强股东穿透审查,依法规范大股东行为,持续清理违法违规股东,建立重大违法违规股东常态化公开披露机制;提升董事监事履职能力,完善董事会监事会运行规则。
其实,关联交易管控的重点在于信贷合规管控。业内人士指出,受宏观经济周期及疫情影响,企业信用风险上升,地方银行授信向优质客户、关联方集中的情况加剧;尤其是部分地方中小银行,在扩大信贷规模时,会偏向于向优质客户集中投放,虽然有利于规模快速扩张,但也带来贷款客户集中度风险。
未来,金融监管严格执法仍在继续。银行信贷合规仍然是监管重点。关联交易,授信集中度管理也必将是银行风险管理中比较重要的部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