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续三年净利润未达隐形红线 泰林生物冲刺IPO存隐忧
连续三年未达创业板3000万元净利润“隐形红线”,日前,浙江泰林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林生物”)在证监会网站披露了招股说明书。
公开资料显示,泰林生物于2015年8月17日正式在新三板挂牌,在此之后,公司于2016年6月20日向证监会报送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申请文件。值得一提的是,泰林生物曾于2017年6月9日向证监会提交中止审查的申请并获得同意,2017年12月18日,证监会同意恢复泰林生物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审查。
《中国经营报》记者梳理发现,在泰林生物本已不乐观的净利润中,营业外收入的贡献不可忽视,若剔除营业外收入的加成,公司净利润规模将进一步缩水。2016年后,以泰林生物为代表的制药装备制造行业不少上市公司业绩都出现了较大幅度下滑。另外,公司在内控以及财务数据等方面也存在一些瑕疵和异常。
就上述问题,记者先后致电、致函泰林生物,截至发稿时,未收到回复。
业绩规模欠佳
自2017年10月17日新一届发审委首次亮相至今,数百家IPO企业审核结果表明,净利润3000万元依然是闯关企业迈不过的槛。净利润不足3000万元再加上一些瑕疵,拟IPO企业过会概率不高。
“证监会IPO审核对主板、中小板和创业板有不同的业绩要求。净利润规模过小,会导致发审委重点关注发行人能否持续盈利的问题。一直以来,3000万元的净利润规模被普遍认为是监管层审核IPO过程中设定的一道隐形红线。”某不愿具名的投行人士表示。
记者发现,作为此次冲击IPO的主角,泰林生物的特殊之处在于,其净利润指标瑕疵并非之前常见的在报告期内1年或者2年不达标,而是在其披露的3年1期财务报表中,3个完整会计年度净利润均未达到3000万元的IPO审核隐形红线。
数据显示,2014年~2016年和2017年1~9月,泰林生物实现营业收入分别为5949.98万元、8233.25万元、11177.91万元和10388.41万元,营业收入在2016年才刚刚突破1亿元大关;报告期内,公司实现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012.21万元、1537.24万元、2902.53万元和3260.48万元,2014年~2016年均未达到3000万元。
值得一提的是,在泰林生物不足3000万元的净利润规模中,还有营业外收入的帮衬。报告期内,泰林生物营业外收入分别为462.05万元、504.44万元、622.42万元以及293.83万元,占各期利润总额的比例分别为39.99%、28.87%、18.80%和7.84%。泰林生物方面表示,报告期内,公司营业外收入以政府补助和增值税退税为主,在其看来,公司获得的政府补贴在报告期的经营业绩中占比较小,不存在对政府补助的重大依赖,也不存在对税收的严重依赖,但问题在于,若将营业外收入因素不考虑在内,报告期内,泰林生物的净利润将进一步降低至550.16万元、1032.80万元、2280.11万元和2966.65万元,净利润将再“瘦一圈”。
招股说明书显示,泰林生物主营业务为微生物检测与控制技术系统产品、有机物分析仪器等制药装备的研发、制造和销售,其所处的制药装备制造业是从事化学原料药和药剂、生物制药、中药饮片及中成药专用生产设备制造的行业,它在医药行业中具有特定的地位,是制药工业最重要的组成部分之一。
泰林生物方面特地在招股说明书中提到,制药装备行业的发展与下游医药工业发展息息相关,尤其是制药工业的逐步标准化对于装备行业的推动较大,因此,国内制药工业的GMP认证对制药装备行业的发展产生了非常大的促进作用。
业内人士认为,行业政策及GMP认证周期对制药装备制造行业内企业的业绩影响较大,泰林生物的持续盈利能力以及业绩稳定性值得投资者关注。
规范运作存瑕疵
不少拟上市公司均存在股权过于集中的“夫妻店”情况,泰林生物也存在类似的问题。资料显示,泰林生物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叶大林和倪卫菊夫妇二人,其中叶大林持有公司股份2780万股,占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71.34%;倪卫菊持有公司股份303万股,占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7.78%。二人合计直接持有公司股份3083万股,占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79.12%。同时,叶大林系高得投资执行事务合伙人,通过高得投资间接控制公司9.62%股份。换言之,叶大林与倪卫菊直接和间接控制公司本次发行前总股本的88.74%。
业内资深人士认为,控股股东持股比例过高,将有可能通过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对公司实施控制和重大影响,从而形成有利于其的决策并有可能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
此外,由于泰林生物实际控制人之一叶大林在2016年4月27日受让泰林生物股权触发权益变动披露要求后,未按照《非上市公众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的规定在法定期间内暂停买卖泰林生物股票而构成交易违规行为,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于2016年8月2日向叶大林出具公司业务部发[2016]166号《关于对叶大林的监管意见函》,提醒叶大林应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规范股票交易行为,杜绝上述问题再次发生;如再次出现该类违规问题,将对相关违规主体采取自律监管措施。
泰林生物方面在公司运作方面有失规范的表现还包括,2008年8月、2011年5月、2013年6月,叶大林与泰林生物前身泰林有限签订《专利独占许可合同》,合计将35项专利无偿许可给泰林有限使用。无偿转让专利的原因在于,上述专利虽由泰林生物研发而成,但在申报上述专利时,公司规范运作意识不强,为便于对专利的集中管理,将相关专利统一登记在实际控制人叶大林名下。
报告期内,泰林生物的应收账款余额分别为612.22万元、1031.98万元、1260.43万元和1673.43万元。其中,1年以内的应收账款比例分别为74.44%、85.55%、92.78%和93.55%。公司超出信用期限的应收账款余额分别为5.85万元、23.79万元、24.28万元和14.45万元。泰林生物应收账款坏账计提政策是否严谨?
对此,公司方面表示,公司报告期内超出信用期限的应收账款余额及实际发生的应收账款坏账较小。公司报告期各期期末应收账款坏账准备余额均大于超出信用期限的应收账款余额,公司已根据应收账款坏账计提政策计提坏账准备,金额计提充分,整体应收账款的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与同行业上市公司基本相当。
不过,记者发现,泰林生物在招股说明书中列出的可比上市公司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基本上比泰林生物本身严谨。其中,1年以内坏账计提比例,泰林生物和可比上市公司基本上为5%;1~2年内,泰林生物坏账计提比例为10%,除开元股份(5.980, 0.05, 0.84%)之外,其余7家可比上市公司均在10%以上;2~3年内,泰林生物坏账计提比例为20%,食安科技、月旭科技、东富龙(18.000, 0.55, 3.15%)等5家可比上市公司均在30%以上;3~4年内,泰林生物坏账计提比例为30%,浩特科技、食安科技、月旭科技等7家可比上市公司均在50%以上,其中不少直接100%计提坏账准备;4~5年,泰林生物坏账计提比例为50%,可比上市公司中,除新芝生物、感信信息以及开元股份之外,其余5家上市公司坏账计提比例则均为100%。
一个不容忽视的事实是,一旦泰林生物上调其各期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其本已不甚乐观的净利润规模将进一步缩水。












